財政部:電子票據與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作者 :唯愛嬌娘 2020-12-21 11:51:48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記者 萬靜
近日財政部發布決定,對《財政票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修改,其中增加財政電子票據管理內容,規范相關管理流程,明確提出財政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內容。
電子票據有法可依
據統計,截至2020年6月底,全國累計開出財政電子票據4億多份,涉及金額近萬億元,覆蓋了所有行業和票據種類。
財政票據,是指由財政部門監(印)制、發放、管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務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或者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收取財物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具的憑證。
“隨著改革不斷推進,財政電子票據法律地位不明確的問題逐漸凸顯,《辦法》中的部分規定也逐漸難以適應改革和現實工作需要。”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為進一步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和財務監督,適應數字中國、數字政府及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需要,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全面實行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要求,需要對《辦法》進行修改。
值得關注的是,為使財政電子票據的管理有法可依,新規增加了財政電子票據的有關內容,并對電子票據使用管理全流程進行了規范。新規明確電子票據的法律地位,規定“財政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財會監督、審計監督等的重要依據”。各有關單位(如醫保部門、商業保險單位)可以將財政電子票據作為報銷入賬和電子歸檔的合法憑證。
業內專家分析認為,運用互聯網、移動智能等信息技術手段,推廣運用財政電子票據,有助于規范行政事業單位收費行為,構建便民利民的財政票據社會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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