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之事帶來的品牌知名度能走多遠
最近,有消息稱,周立齊成為廣西某電動車公司股東。該電動車公司回應,確認關于周立齊簽約成為聯合創始人信息真實有效。
“天上掉餡餅”的寓言成真了,誓言“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周立齊,真的被“天上掉下來的股東”給砸中了。周立齊,就是因慣偷多次被抓后,被銬在警局也要宣示“理想信念”——“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的那個人。
那現在可不可以說,周立齊的理想實現了呢?
周立齊“因惡得福”,人們難免擔心這種毀三觀的“立志”故事的負面效應:從未務過正業、以慣偷謀生的人,居然能輕易“成功”,那還刻苦學習干什么,還努什么力、奮什么斗?
但是,不要忘了,入戲太深并非常態,而極端的榜樣從來都生命力有限。我們一定要相信,理性、清醒永遠是主流,沒有幾個人會糊涂到拿這種比中頭彩幾率都低得多的“幸運”當飯吃。
這個“不打工人”的幸運并不好復制。周立齊絕不是因偷而紅:一個是他帶有滑稽色彩的形象、語氣、表情,以及酷似名人的模樣和發型;再一個是其“奇葩”的價值觀;比價值觀更“奇葩”的,是“實話實說”時的神情……這些不經意間制造的表情就算可以復制,帶給觀眾的新鮮感恐怕也無法復制。就像曾出現過的網紅人物“犀利哥”等,回歸正常之后,就再也無法“犀利”了。
周立齊獲贈股份成為“老板”,按理說,公司與網紅,一個愿授一個愿受。但事件具有一定的公共影響,有些事值得討論品評。電動車企業贈予周立齊股份,目的是商業推廣:從前沒有幾個人知道該品牌,但傍上周立齊之后,這樣的廣告效果,恐怕上電視臺黃金時段都換不來。
著眼未來,這種合作不被看好:一者,企業知名度或打造品牌,靠的都是有內涵的東西。再者,關于周立齊的“另類喜感”,與其不堪往事相伴相隨。靠這些不堪之事帶來的“品牌知名度”,能走多遠?
縱觀自“犀利哥”到“流浪大師”等網紅人物,無不是從“紅”的那一天起,就開始了關注力的邊際遞減。周立齊,會走出這個規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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