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委省政府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實施意見
2020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黨中央要求,脫貧攻堅最后的堡壘必須攻克,全面小康“三農”領域突出的短板必須補上,全黨務必深刻認識做好2020年“三農”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毫不松懈,持續加力,堅決奪取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全面勝利。
做好2020年“三農”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緊扣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爭當現代農業建設排頭兵要求,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對標對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集中力量完成打贏脫貧攻堅戰和補齊“三農”短板兩大重點任務,持續抓好農業穩產保供和農民增收,努力走出集約、高效、安全、持續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不斷提升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確保農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一、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全面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堅持精準扶貧,聚焦剩余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人因戶施策,確保全部如期脫貧。對剩余貧困人口多、脫貧難度大的縣和行政村,組織精銳力量,強力幫扶,掛牌督戰。對特殊貧困群體,要落實落細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綜合社會保障政策,實現應保盡保。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優先保障剩余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嚴格執行貧困退出標準和程序,確保脫貧過程扎實、結果真實,經得起歷史檢驗。
(二)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圍繞落實《關于鞏固脫貧成效保障穩定脫貧的意見》,強化舉措、完善機制,確保精準落地。加大產業扶貧力度,推動扶貧產業保險由保成本轉向保收入。強化就業幫扶,深入開展消費扶貧,推進金融扶貧、生態扶貧和易地搬遷扶貧后續扶持,深化扶志扶智。對已脫貧人口開展全面排查,及時查漏補缺,逐項對賬銷號;加強常態化督導,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確保見底清零。適時組織對脫貧摘帽縣開展普查。加強對不穩定脫貧戶、邊緣戶的動態監測,及時將返貧和新致貧人口納入幫扶范圍。
(三)保持政策總體穩定。堅持貧困縣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堅決防止松勁懈怠。對已退出的貧困縣、貧困村和貧困人口,繼續執行現有幫扶政策,穩定扶貧工作隊伍,強化基層幫扶力量,提升幫扶成效。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四)研究接續推進減貧工作。編制“十四五”鞏固脫貧成果規劃,研究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推動減貧戰略和工作體系平穩轉型。加大脫貧攻堅宣傳工作力度,全面宣傳扶貧事業歷史性成就,充分展示吉林脫貧攻堅豐碩成果。
二、加快補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
(五)加強農村交通設施建設。抓好“四好農村路”建設,切實發揮縣級政府的主體作用,進一步把農村公路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新改建農村公路1000公里,重點自然屯全部通硬化路,基本完成縣、鄉公路隱患路段整治任務。推進貧困地區鄉鎮客運站建設,行政村通客車率達到100%。健全縣、鄉、村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路長制”覆蓋率達到100%。繼續推進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網絡節點建設,鼓勵農村客運站實現“客貨同站”,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發展水平AAA級及以上的縣超過96%。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六)扎實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持續推進村莊清潔行動,推動清潔整治由村內公共空間向庭院延伸,實現由村村干凈向家家干凈轉變。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構建村莊保潔長效機制,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體系和收運處置體系,完成剩余市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級達標驗收,持續推進農業生產廢棄物非正規堆放點整治、較大規模農村生活垃圾非正規堆放點整治、“垃圾圍壩”整治,加強工業固體廢棄物違法違規轉移監管和打擊力度,防控工業污染“上山下鄉”,使全省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有條件的縣(市、區)選擇部分村開展就地分類、源頭減量試點。因地制宜推廣適宜寒冷地區的改廁模式和產品,在廣泛試點示范的基礎上,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數量服從質量,完成15萬戶農村戶用衛生廁所改造,同步加強廁所運維服務和糞污資源化利用。全省114個重點鎮和重點流域常住人口1萬以上建制鎮生活污水得到治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農村人居環境公共設施維修養護進行補助。探索建立垃圾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
(七)治理農村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全面落實農作物秸稈禁燒、限燒有關規定,深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綜合利用率達到83%。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大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設施建設,有條件的養殖密集村要建立畜禽糞污堆放點,實行規范化收集、清運、堆放、處理,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編制全省種養循環發展規劃,以地定畜,打通農牧循環通道。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啟動整治試點示范。開展農村污水治理綜合示范項目。加強農膜污染治理,回收利用率達到80%以上。
(八)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鞏固提升80萬農村居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做好水質監測。推動城鄉一體化和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促進農村供水設施提擋升級。深化工程建設和運行管護體制機制改革。健全水費收繳制度,完善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長效管護機制。
(九)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提高農村學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縣管校聘”,有計劃安排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支教。落實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的政策,教師職稱評聘向鄉村學校教師傾斜,符合條件的鄉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繼續實施脫貧攻堅期間為15個貧困縣(市)在編在崗鄉村教師發放生活補助的政策。繼續實施“特崗計劃”“公費師范生”項目、“三區”人才支持計劃和“銀齡計劃”,優先滿足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亟需學科師資需求。加強鄉鎮中心幼兒園建設。強化農村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推進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不斷提高職業教育質量。完善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十)強化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辦好縣級醫院,持續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繼續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穩步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和遠程醫療系統的普及應用。繼續開展三級公立醫院對口支援國家級貧困縣醫院工作,深入開展萬名醫師巡回醫療。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適當簡化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畢業生或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的招聘程序。盤活用好基層衛生機構現有編制資源,鄉鎮衛生院可優先聘用符合條件的村醫。加強基層疾病預防控制隊伍建設,做好重大疾病和傳染病防控。
(十一)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適當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基本醫保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經辦服務水平。加強農村低保對象動態精準管理,符合條件的應保盡保,合理提高低保等社會救助水平。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發展農村互助式養老服務,采取政府資助、社會捐贈、老人自籌、村民互助等方式,設立農村養老服務大院和農村托養所。
(十二)改善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向鄉村延伸,擴大鄉村文化惠民工程覆蓋面,行政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95%以上。加強對農村文化小廣場的管理,確保持續為村民所用。鼓勵城市文藝團體和文藝工作者定期送文化下鄉,全年為鄉村送演出1000場以上。以“吉劇振興工程”為引領,加強傳統戲曲劇種的保護、傳承與發展。繼續實施“吉林印記”項目建設,2020年前建成70個鄉村博物館。保護好歷史文化名鎮(村)、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傳統建筑、農業文化遺產等。以“慶豐收、迎小康”為主題辦好農民豐收節。
三、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十三)穩定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堅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穩定糧食作物播種面積,正常年景糧食總產量700億斤以上。全面完成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并以“兩區”為重點,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300萬畝以上。支持產糧大縣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跨省域調劑使用,調劑收益按規定用于建設高標準農田。落實“敞開、普惠”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推進全國全程機械化示范縣、示范市創建,2020年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90%以上。抓好草地貪夜蛾等重大病蟲害防控。實施農業現代化氣象保障工程。
(十四)加快恢復生豬生產。落實國家和省里有關生豬保供穩價的政策措施,加強優質安全養殖基地建設,2020年生豬產能基本恢復到接近常年水平。嚴格執行非洲豬瘟疫情報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落實防疫人員和經費保障,在生豬大縣實施鄉鎮動物防疫特聘計劃。支持生豬屠宰企業改造升級冷卻庫、低溫分割車間,配置冷鏈運輸設備,加快推進“運豬”向“運肉”轉變。
(十五)深入實施“菜籃子”工程。全面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對各市(州)政府(不含長春市)“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繼續實施“無抗肉”試點示范,逐步擴大無抗養殖范圍。支持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和標準化規模養殖,重點發展禽類、牛羊、奶業,積極發展鹿蜂等特色產業。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支持大水面生態增養殖、稻漁綜合種養、冷水魚集約化養殖,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穩定露地蔬菜生產面積。扶持規模化設施園藝園區建設,提升冬春季果蔬生產能力。
(十六)加強現代農業設施建設。突出項目建設,謀劃實施一批現代農業投資項目,做好支持服務,有效擴大農業投資。推進大江大河治理二期、東遼河等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啟動5處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支持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項目。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供銷社、郵政快遞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產地分揀包裝、冷藏保鮮、倉儲運輸、初加工等設施,對其在農村建設的保鮮倉儲設施用電實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十七)促進農業科技創新。大力支持種業自主創新,培育壯大“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力爭選育推出玉米、水稻、大豆等主導品種100個。完善省級數字農業云平臺建設,實現全省數字農業資源“一張圖”。強化合作,建立農業農村數字化綜合應用示范基地。加快大中型、智能化、復合型農業機械研發和應用。加強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農業科技園區等創新平臺基地建設。強化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完善100個高標準試驗示范基地,推進全省良種覆蓋率實現100%。深入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發展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
(十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繼續開展省級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創建認定工作。推進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項目。推廣保護性耕作技術,落實1800萬畝作業任務。開展化肥農藥減量行動,突出遼河、飲馬河、查干湖等重點流域,力爭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0%,使用量保持負增長。強化全過程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監管,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推進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開展產地環境監測,嚴格投入品監管,建立健全追溯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合格率97%以上。加快創建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新認證綠色、有機和地理標志農產品250個。
四、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十九)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支持各地立足資源優勢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業全產業鏈,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引領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打造農業現代化建設新載體,力爭創建1個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和5個以上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項目建設,建成縣、鄉(鎮)級電商公共服務中心45個,繼續保持農村網絡零售額實現中高速增長。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引導和鼓勵工商資本下鄉,參與“三大體系”建設,促進農民增收,切實保護好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推進14個縣(市)創建鄉村振興試驗區,建設6個產糧大縣鄉村振興新動能培育試驗區,總結推廣農村三產深度融合實踐模式和典型經驗。建立鄉村統計和運行監測機構,加強鄉村統計和運行監測基層基礎建設,搞好鄉村產業統計和運行監測。
(二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級示范社四級聯創,抓好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試點,擴大經營規模和綜合實力。繼續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訓“1231”工程,建立健全指導服務機制,推動更多的專業大戶轉變成家庭農場,家庭農場發展到3.5萬家。依托糧食、畜牧、特產三大優勢主導產業,以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為核心,分級培育一批示范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通過訂單農業、入股分紅、托管服務等方式,將小農戶融入農業產業鏈。
(二十一)提升“吉字號”品牌知名度和競爭力。建立吉林農產品品牌建設聯席會議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和宣傳平臺,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吉林農業品牌名錄,做響吉林大米、長白山人參等“吉字號”品牌。結合特優區創建,新培育5個區域公用品牌。采取傳統媒體與新媒體聯動、線上線下推介結合的策略,借助中國自主品牌博覽會、中國農交會、長春農博會等大型展會平臺,加大品牌宣傳力度。加強北京、杭州等地特色農產品專營店建設,推動產銷對接。推進20個標準化生產基地示范縣創建,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行標準化生產,帶動小農戶提升標準化生產能力。
(二十二)拓寬農民增收渠道。農民工失業后,可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開展春風行動,搭建勞務對接平臺;實施農民工向農技工轉型服務計劃,提升就業能力,全年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300萬人。以政府投資項目和工程建設領域為重點,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整頓,落實根治欠薪各項舉措。鼓勵設立鄉村保潔員、水管員、護路員、生態護林員等公益性崗位。深入實施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給予初創企業補貼。搭建返鄉創業載體,推動農民工、大學生、退役軍人等人員返鄉創業。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各項強農惠農政策。推進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增加財產性收入。
五、加強農村基層治理
(二十三)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作用。全面落實村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備案管理制度,建立村“兩委”成員縣級聯審常態化機制。堅持鞏固先進、推動一般、整頓渙散,有效提升村黨組織戰斗力。發揮黨組織在農村各種組織中的領導作用,健全村級重要事項、重大問題由村黨組織研究討論機制。建立健全黨委組織部門牽頭協調,民政、農業農村等部門共同參與、加強指導的村務監督機制,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加大農村基層巡察工作力度。強化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與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溝通協作、有效銜接,形成監督合力。健全第一書記派駐長效工作機制。加強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力度。加大在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力度。
(二十四)健全鄉村治理工作體系。堅持縣鄉村聯動,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下移基層,把更多資源下沉到鄉鎮和村,提高鄉村治理效能。縣級是“一線指揮部”,要加強統籌謀劃,落實領導責任,強化大抓基層的工作導向,增強群眾工作本領。建立縣級領導干部和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包村制度。鄉鎮是“為農服務中心”,要加強管理服務,整合審批、服務、執法等方面力量,建立健全統一管理服務平臺,實現一站式辦理。充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體資產管理、民生保障、社會服務等工作力量,鄉鎮機構改革中,植保防疫、農經管理、水利管理等都要確定專人負責。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單元”,要強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完善村規民約,推進村民自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扎實開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范,推廣鄉村治理創新性典型案例經驗。在鄉村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深入推進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
(二十五)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常態化開展“文明實踐周”主題活動,占領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引導農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開展文明村鎮創建活動,組織各級文明單位與結對村攜手共建。深入開展“吉林好人”“好婆媳、好鄰里”等道德模范、身邊典型選樹活動。支持建設文體活動室等設施,培育特色文化村鎮。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組織開展“移風易俗、文明吉林”活動,引導和鼓勵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采取約束性強的措施,對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
(二十六)調處化解鄉村矛盾糾紛。加快推進《吉林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地方性立法。持續整治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遷、農民工工資、環境污染等方面矛盾。深入推進“百姓說事點”創新發展,傳承發展“楓橋經驗”,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加強農村普法陣地建設,打牢普法根基。暢通農民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及時妥善處理農民群眾的合理訴求。推行領導干部特別是市(州)、縣(市)領導干部定期下基層接訪制度,積極化解信訪積案。對直接關系農民切身利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的重大決策事項,要先進行風險評估。
(二十七)深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大力推進“技防村鎮”和鄉村社會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設,實現事前、事中、事后視頻監控與街面力量的緊密互動。深化“一村一警”工程建設,提高農村地區見警率、管事率。開展“鄰里守望”“十戶聯防”等群防群治活動,推進農村治保主任專職化,組建以治保主任、綜治協管員、網格長、專職治安員、人民調解員、義務巡邏隊和群眾志愿者為主體的群防群治隊伍,推行網格化管理和服務。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推進,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長效機制。依法管理農村宗教事務,制止非法宗教活動,防范邪教向農村滲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打擊制售假劣農資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排查整治農村各類安全隱患。
六、強化農村補短板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強黨對“三農”工作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把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擺在“三農”工作更加突出位置,穩定農村基本政策,完善新時代“三農”工作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要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通過舉辦培訓班、作專題輔導等多種形式,讓廣大黨員干部全面準確把握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強化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落實縣委書記主要精力抓“三農”工作要求,加強黨委農村工作機構建設,大力培養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三農”工作隊伍,提高農村干部待遇。堅持從農村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尊重農民意愿,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把當務之急的事一件一件解決好。
(二十九)優先保障“三農”投入。加大財政“三農”投入力度,省級預算內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補上完成全面小康任務的“三農”短板相適應。在債務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安排符合條件的易地扶貧搬遷和鄉村振興項目。省級各部門要根據補短板的需要優化涉農資金使用結構。落實國家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的意見。銜接好本輪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政策到期后的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積極滿足其合理支農再貸款需求。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堅持縣域法人地位。鼓勵商業銀行發行“三農”、小微企業等專項金融債券。落實農戶小額貸款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按規定享受現行小微企業相關貸款稅收減免政策。發揮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擔保業務。推動溫室大棚、養殖圈舍、大型農機、土地經營權依法合規抵押融資。抓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落實,督促保險機構及時足額理賠。探索“保險+期貨”試點模式。
(三十)保障鄉村發展用地。落實鄉村產業發展用地政策,明確用地類型和供地方式,實行分類管理。將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納入農業用地管理。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農產品直接關聯的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根據生產實際合理確定輔助設施用地規模。農業設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強化農業設施用地監管,嚴禁以農業設施用地為名從事非農建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通過村莊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節余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優先用于發展鄉村產業項目。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省級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應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發展鄉村產業。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批進行全面梳理,簡化審批審核程序。推進鄉村建設審批“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
(三十一)推動人才下鄉。暢通各類人才下鄉渠道,支持大學生、退役軍人、企業家等到農村干事創業。整合利用農業廣播學校、農業科研院所、涉農院校、農業龍頭企業等各類資源,加快構建高素質農民教育培訓體系。落實縣域內人才統籌培養使用制度。有組織地動員城市科研人員、工程師、規劃師、建筑師、教師、醫生下鄉服務。優化涉農學科專業設置,探索對急需緊缺涉農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
(三十二)抓好農村重點改革任務。深化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推動省級農村產權交易市場規范運營,探索有償轉讓和退出機制,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嚴格農村宅基地管理,加強對鄉鎮審批宅基地的監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扎實推進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深化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探索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探索宅基地置換、廢棄宅基地處置有效方式,盤活農村閑置資產。落實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配套制度,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健全面向小農戶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加快“三支柱一市場”農村新型普惠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標準化基礎金融服務站鋪設,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擔保、低利率、可持續的普惠金融產品。探索拓寬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強化集體資產管理。深化農墾改革發展,持續推進墾區集團化改革和農場企業化改造,全面抓好墾區政策覆蓋和墾地規劃銜接,著力解決社保歷史遺留問題。加快推進供銷社、國有林區林場、集體林權制度、草原承包經營制度、農業水價等改革。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完善執法體系,提高執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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