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信息披露不真實 乾照光電及相關當事人收監管函
作者 :GPLP犀牛財經 2020-11-28 18:17:08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作者:凌凌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11月24日,因在2017年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中,實際出資人之一楊濤非乾照光電員工,不符合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資格,導致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深交所向乾照光電(300102.SZ)及相關當事人下發監管函。

(來源:深交所公告)
據公告顯示,2017年1月,乾照光電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劉文輝參與認購300萬元份額,2017年12月,劉文輝與楊濤約定,其在員工持股計劃中的80萬份額由楊濤實際出資,劉文輝代為持有。
2017年9月,乾照光電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董事長金張育獲授限制性股票250萬股。2017年12月,金張育與楊濤簽訂備忘錄,約定上述獲授股票中的50萬股由楊濤實際出資,金張育代為持有。
深交所認為,楊濤不屬于乾照光電的員工,不符合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參與對象資格,金張育、劉文輝未主動告知乾照光電上述代持事項,導致乾照光電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董事長金張育、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劉文輝對上述違規披露行為應負主要責任。
上一篇:天益醫療兩次IPO未果 4年轉戰3板?再闖深交所創業板 下一篇:返回列表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