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重磅文件征求意見,智能網聯汽車異地測試結果可互認
創頭條獲悉,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1月11日消息,為營造更好的測試示范環境,共促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生態健康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組織行業機構、重點企業等開展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的修訂,已形成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規范》提出,各省、市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其行政區內選擇有代表的道路、區域用于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示范應用,范疇由道路進一步擴展至區域,且包含高速公路。道路測試、示范應用路段和區域內應設置相應標識或提示信息。此外,申請用于示范應用的車輛應在相應道路上進行過不少于240小時或1000公里的道路測試。
《規范》還明確了異地測試結果互認,降低了企業的測試成本。
據悉,近3年來,全國有近30個省(區、市)發布道路測試實施細則,全國各地指定供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用的路段里程超過2800公里,16個省22個城市建設了30個智能網聯汽車封閉測試場,全國20個城市向70家企業累計發放超過430張路測牌照,測試車輛總數超過500輛。但由于沒有統一的建設標準,各地測試場的建設水平差異較大。
同時,各地智能網聯汽車測試不互聯、不互通、不互認,讓企業背負了巨大的測試成本,而且測試工作出現了低水平的重復現象,造成浪費。
為此,該《規范》對原《測試管理規范》中規定的自動駕駛通用測試項目進行了進一步完善,以自動駕駛場地測試的基礎通用項目作為智能網聯汽車上道路測試前的前提條件,并進一步提升管理規范對于面向不同場景自動駕駛功能技術方案的匹配性和適用性,降低異地測試結果互認難度、減少重復測試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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