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增貨幣資金達861億元!永煤控股及相關負責人被罰
作者 :企查查/朗動網絡 2021-08-03 10:56:42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煤控股”)近日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虛增貨幣資金共計861億元、部分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說明書中關于受限貨幣資金的陳述存在虛假記載等信息披露違規行為。
因此,證監會對永煤控股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強岱民給予警告,并處以55萬元罰款;對任樹明、孫廣建、張志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對侯世寧給予警告,并處以15萬元罰款;對成雪梅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永煤控股是一家從事煤炭、鐵路、化工及礦業的投資與管理、發電及輸變電的公司,成立于2007年,旗下有多家控制企業。企查查股權穿透顯示,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大股東,持股96.0083%,實際控制人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公告,旗下“20永煤SCP003”10億元超短融到期無法償付本息,構成實質性違約;當年11月23日,永煤控股又宣布,由于受疫情沖擊企業經營承壓、債券市場融資困難等多重因素影響,公司流動性出現問題,導致發行規模皆為10億元的“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皆未能按期足額兌付。據悉,永煤控股的違約行為引發債市連鎖沖擊,全國煤炭類債券、河北、山西、云南等地的國企債均受波及。不過,隨著監管出手,信用債市場風波逐漸平息。
債券違約事件發生后,除證監會外,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于1月14日發布關于永煤控股的自律處分信息:對其予以公開譴責,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與永煤控股相關的11家機構也被予以處分。交易商協會1月15日公告,交易商協會決定對永煤控股相關11家機構作出處分決定,其中包括2家發行人、1家會計事務所、1家評級機構以及7家金融機構。
近期,永煤控股發生人員變更:7月14日,孫廣建不再擔任公司總經理;7月30日,強岱民不再擔任公司董事。
核心關鍵字: 企業資訊
因此,證監會對永煤控股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強岱民給予警告,并處以55萬元罰款;對任樹明、孫廣建、張志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對侯世寧給予警告,并處以15萬元罰款;對成雪梅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永煤控股是一家從事煤炭、鐵路、化工及礦業的投資與管理、發電及輸變電的公司,成立于2007年,旗下有多家控制企業。企查查股權穿透顯示,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大股東,持股96.0083%,實際控制人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公告,旗下“20永煤SCP003”10億元超短融到期無法償付本息,構成實質性違約;當年11月23日,永煤控股又宣布,由于受疫情沖擊企業經營承壓、債券市場融資困難等多重因素影響,公司流動性出現問題,導致發行規模皆為10億元的“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皆未能按期足額兌付。據悉,永煤控股的違約行為引發債市連鎖沖擊,全國煤炭類債券、河北、山西、云南等地的國企債均受波及。不過,隨著監管出手,信用債市場風波逐漸平息。

債券違約事件發生后,除證監會外,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于1月14日發布關于永煤控股的自律處分信息:對其予以公開譴責,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與永煤控股相關的11家機構也被予以處分。交易商協會1月15日公告,交易商協會決定對永煤控股相關11家機構作出處分決定,其中包括2家發行人、1家會計事務所、1家評級機構以及7家金融機構。

近期,永煤控股發生人員變更:7月14日,孫廣建不再擔任公司總經理;7月30日,強岱民不再擔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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