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引導新型儲能通過市場方式實現全生命周期運營
作者 :創頭條 2021-11-09 17:55:09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9 次 9 評論
創頭條消息,11月9日,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發《浙江省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強化資金支持。支持引導新型儲能通過市場方式實現全生命周期運營。過渡期間,調峰項目(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給予容量補償,補償標準逐年退坡,補貼期暫定3年(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退坡)。聯合火電機組調頻的示范項目,Kpd值>0.9的按儲能容量每月給予20萬千瓦時/兆瓦調頻獎勵一定用煤量指標。
意見提出,2021-2023年,全省建成并網100萬千瓦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十四五”力爭實現200萬千瓦左右新型儲能示范項目發展目標。與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相適應,重點支持集中式較大規模(容量不低于5萬千瓦)和分布式平臺聚合(容量不低于1萬千瓦)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為電力系統提供容量支持及調峰能力。鼓勵探索開展儲氫、熔鹽儲能及其他創新儲能技術的研究和示范應用。
在協同產業發展方面,加強儲能全產業鏈建設。加強省內儲能制造企業與新能源儲能項目對接,促成一批產業上下游戰略合作,大力推廣儲能應用,以示范項目帶動形成全省儲能材料生產、設備制造、儲能集成、運行檢測全產業鏈,重點培育杭州、湖州等新型儲能產業基地,提高新型儲能產業整體質量和效益,推動我省儲能商業化應用的加快發展。
相關鏈接:浙江省發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印發《浙江省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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