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圓方你怎么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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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覺擔當盡責,始終成為組織中國青年永久奮斗的先鋒力量。奮斗是青春最亮麗的底色,行動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礪。有責任有擔當,青春才會閃光。
——2022年5月10日在慶祝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是“蒸汽機”“電力”帶來的工業革命?是“計算機”“互聯網”帶來的“信息革命”?還是“風光無限”的新能源?
其實真正改變人類社會組織架構的,是“有限責任公司”。馬克思韋伯曾經說過一句話:人類是生活在自我編織的意義之網上的動物。人類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建立在這種虛擬的網上。國家、宗教、貨幣,甚至文明等概念,都是想象出來的。而正是這種凝結成的的“想象的共同體”,讓人類能夠通過團結協作,不斷向前。而“有限責任公司”,則是這種“想象”能力,躍升了一步的具體體現。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如果說公司,商號這種商業形態可以理解為“1、2、3”這樣的“正數”的話,是人對商業活動的天然認知,那么“有限責任公司”,就是“-1-2-3”這樣“負數”是抽象于自然認知之上的產物。不過,正因為有了負數,數學才更加完整。有了“有限責任公司”,商業世界才由此蓬勃起來。
昨天的文章《如何才能真正“平息輿情”》里面聊到:很多問題,如果不管,可能政府也會挨罵。因為我的確沒想到:在中國已經改革開放了四十多年后,還會有人“堅持”認為,政府包辦一切的“無限責任”政府,一定是“利大于弊”的。而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關切到“中國將往何處去”這樣一個宏觀的,關乎我們每個人切身利益的問題。所以今天周末,想著就這個問題,詳細的聊聊。其實反駁這個觀點,有非常多的角度,今天暫且找三個不同的點,去論述一下,為什么“無限責任”政府,一定是“弊大于利”。
嗯,先從“責權利”演化趨勢的角度,思考一下“無限責任”這件事。我們都說,做任何事情,最理想的狀態是“責權利”的統一,事實上,任何事情,即便一開始這三者是不匹配的,比如只有“責任”,但是慢慢地,三者一定會走到統一。
一開始,你或許會覺得,政府擁有“無限責任”是一件好事,什么事情最終否可以找到“政府”來買單,來負責。但是,隨著時間久了,“政府”為了“承擔責任”,一定會要求“無限權力”和“無限利益”。過去的三年疫情就是這樣的,一開始或許人民是希望政府承擔“無限責任”,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不受“暴烈”病毒的侵害,但是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政府會要求再“防疫”這件事情上擁有“無限權力”,包括但不限于“封控”的權力,相信這一點大家都深有所感。同時當擁有“無限權力”的時候,相關的利益也必然會侵蝕權力,比如后來持續但低效的的“全員核酸”,比如許多地方建而未用的“方艙”“核酸亭”。這還只是要求政府承當“防疫”的“無限責任”的演化結果。進一步思考,如果要求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的“無限責任”呢?大概率以后每家每戶只能吃指定廠家生產的“預制菜”了。而且冰箱一定要裝監控,保證不能有菜放過期……所以,請大家想一想,這樣的“無限責任”,你真的想要么?
再從“主觀能動性”的角度,思考一下“無限責任”這件事。
我有三個娃,所以在育兒這個方面,多多少少有一點點的經驗。那么,這里就聊聊“孩子吃飯”這個事。孩子躺在搖籃里這個時期,暫且不論。就說孩子有自主吃飯能力之后,很多家庭深受“喂養難題”困擾,很多父母都為吃飯問題發愁,孩子不好好吃飯,每次吃飯都像打仗一樣。悄悄的給大家說個秘密:人,不吃飯會餓,會主動找吃的。是的,人吃飯是本能,而我們的許多家長,就真的有本事。用各種方式愣生生把孩子的這種本能扼殺了。其實孩子不好好吃飯大部分情況并不是軀體疾病問題,更不是什么微量元素或者維生素缺乏的問題,其實是行為問題。很多父母(主要是媽媽)看孩子不好好吃飯,都會比較擔心,進而親力親為去幫忙喂飯,再來一口,再來一口,想方設法的給孩子喂,孩子總是在被迫進食中,讓孩子慢慢覺得吃飯是一種被強迫的事情,讓人很不愉快,從而加重了不愿意好好吃飯的現象。而媽媽看孩子吃的少的時候又擔心孩子長不好,就會時不時給點零食給孩子吃,這樣又導致孩子時刻處于半飽狀態,感受不到真正的饑餓,也加重了不好好吃飯的現象,這樣逐漸讓孩子形成了惡性循環。這背后,就是父母認為,他們有讓孩子吃飽的“無限責任”,然后用各種扭曲的方式,逼迫孩子吃飽(這種情況特別容易出現在老人和保姆帶大的孩子,因為他們害怕被孩子父母責怪沒有盡到責)。最終把孩子的“主觀能動性”抹殺了。甚至到后面,孩子慢慢都學會用“我不吃飯”來懲罰父母,離開要挾家長。養育孩子是這樣,社會治理也是這樣。前些年扶貧任務緊的時候,就出現過這樣的情況,很多扶貧靠送吃送喝送錢,修路架橋蓋房子,送分紅、送貸款、送股份。有的是見效了,脫貧了。有的卻起了反作用,一些貧困戶越養越懶,越寵越刁。有報道,濟南某區副區長看望貧困戶,送上一個紅艷艷的大禮包,然后問他:還有什么困難。老漢直截了當的說:“給我找個媳婦吧!”區長大人笑了,說:“這個比較困難。”現場一陣笑聲。有的貧困戶還把扶貧工作隊當成了“搖錢樹”和“榨油機”,表格上簽個名字還得送個禮品,否則不簽。到這個階段貧困戶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貧困戶了,成了“特權戶”。政府就是保姆,駐村干部一年到頭伺候著,春天送化肥,夏天送農藥,平時油、米、面,逢年過節送紅包。盡管如此,有的貧困戶仍不領情,總覺得給的太少了。所以,請大家想一想,這樣的“無限責任”,真的可持續么?
最后,用“歸謬法”,再來討論一下,“無限責任”真的存在么?其實是不存在的,因為只要一個問題,稍稍向前“逼近”幾步,或許我們就會看到“血淋淋”的現實。
就拿大家都關心的“教育”這個事情來說吧。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出人頭地”,能夠“飛黃騰達”,那么這個事情能夠做到么?
比如上小學,政府能夠保證每個孩子都有學上,但是能保證每個孩子都在“城里”有學上么?能保證每個孩子在“省會城市”有學上么?能保證每個孩子在“省會城市”的重點學校有學上么?如果是無限責任,還可以往后歸謬。能保證所有孩子都上小學初中,完成義務教育,那能保證每個孩子都上高中上大學么?能保證每個孩子都考研究生考博士么?能保證每個孩子都找到好工作,都當公務員么?而這,還只是教育。如果談的是醫療,談的是生死,那就更殘酷了。所以,請大家想一想,這樣的“無限責任”,真的會存在么?
對于一個政府來說,無限責任政府需要對所有人負責,期望所有人滿意。以常理推論,一個人無論做到什么程度是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的,一個政府也一樣,無論多努力,都會有人罵。這樣的政府從來不存在,中國不存在,美國也不存在,世界都不能存在,甚至都可以說,哪怕是三體星,也不存在。回到開篇說的“有限責任公司”,為什么“有限責任公司”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近現代任何對人類歷史產生重大影響的技術發明,都建立在這種組織形式上。公司之前的家庭作坊、家族企業、個體商戶,都是以整個家庭(家族)的全部財富作為債務的擔保,想冒個風險擴大產業,弄不好就是傾家蕩產。這種無限責任大大抑制了商業創新。而新出現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它的股東所承擔的責任都是有限的,用句話說,就是風險“可防可控”。從此,你不需要擔心,你投資一個公司,因為這個公司違反了什么法律,你跟著蹲了監獄或者侵家蕩產。正是因為“有限責任”,所以才有了更多人協作的可能,才有了創新,才
有了生機,才有了未來。
政府也是這樣,如果政府真的有一天變成是真正的“無限責任”,那么等待著社會的,大概就是“死水一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