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許家印,死刑!
來源公眾號:言他君
越南女首富張美蘭被判死刑,罪名是詐騙過千億,相當于越南GDP的5%,因為從事的行業是房地產,也被稱為“越南許家印”。
張美蘭的死刑有兩層意思,一是封口。她背后涉及到多少權貴,尤其是南方派的人,把她物理封口,這些人就沒事了。
二是死刑本身。畢竟在某些人看來,企業家那是絕對不能被懲罰的,企業家被懲罰,將會“破壞營商環境”,破壞經濟發展,為了發展經濟,最好像古代那樣“刑不上大夫”。

企業家應該得到尊重,我不反對,但一個人到底是不是企業家,企業家的標準又是什么,那是值得討論的。宗慶后和于東來是不是企業家?那當然是,他們是真的白手起家,也是真的沒有明顯的違法行為,娃哈哈和胖東來的經營也很成功,因此認定他們是企業家,給他們企業家應有的待遇,沒什么不妥。
但另一些人,靠著坑蒙拐騙、瓜分國有資產致富的,是不是企業家就很有爭議了,至少他們不具備企業家應有的道德,有錢不代表你有資格得到待遇,暴發戶而已。如果他們也算企業家,那就是在鼓勵坑蒙拐騙。
然而,你明知道他們在坑蒙拐騙,也不敢下狠手,畢竟他們掌握著輿論,別說清算他們,哪怕僅僅是普通的處罰,都會被解讀為“破壞營收環境”,營收環境壞了,企業家就要跑,企業家跑了,經濟就要完蛋。
事實是不是這樣我們不知道,但他們覺得就是這樣,而聲音大從來都是第一真理,于是越來越多人認同,結果就是,經濟領域的死刑幾乎被事實廢除,畢竟要“刑不上企業家”,企業家是不能被執行死刑的。
而對這些所謂的企業家的尊重,換到了等價回報嗎?非但沒有,反而換來了變本加厲的坑蒙拐騙,經濟領域事實不執行死刑,那就是鼓勵犯罪。當然,他們認為犯罪本身就是發展的一部分,犯罪越多,經濟說不定越好。
結果就是,許家印敢把天捅破。現在越南不信邪,判了死刑,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做會“破壞營商環境”?不怕導致越南企業家離開?怕肯定是怕的,但如果不判死刑,只怕離開得更多,只怕營商環境更壞。

留著張美蘭這種坑蒙拐騙的,環境都被他們破壞了,那真正的企業家就無法經營,劣幣驅逐良幣。營商環境是要保護的,企業家也是要保護的,但必須區分誰是真正的企業家,誰是假裝的企業家。
應該得到保護和尊重的,是于東來、宗慶后這樣真正的企業家,而不是許家印這樣的騙子,保護良幣而不是劣幣,才是真正的改善營商環境。
張美蘭死刑,許家印也應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