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仲華
來源:肖仲華開講(ID:xiaozhweixin)
6月21日,兩高三部共同發布《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認真讀了全文,忽然就感覺讀懂了一些前期沒有仔細想過的東西。
最近中國海警在南海執法,對陣的是菲律賓海軍,居然能夠“斷其一指”,足見我海警之強悍。菲律賓國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哭爹喊娘要中國歸還被繳獲的槍枝武器,賠償受傷士兵的損失。我就在納悶,中國出場的是海警,菲律賓出場的是海軍,你以軍隊對付中國警察,居然還有叫屈的道理?面對菲律賓的哭爹喊娘,美國始終也沒敢拿什么“軍事同盟”或“共同防御”為由表態要摻和進來,除了表示關切,還是表示關切。網友調侃說,當菲律賓問美國什么時候啟動“共同防御”時,美國的回答如同告訴烏克蘭打敗俄羅斯才能加入北約一樣,“等你打敗中國才能啟動共同防御”。這到底是為啥呢?一個是出動海警執法,一個是出動海軍進行軍事侵擾,孰是孰非如此一目了然,美國如何啟動“共同防御”?即使中方出動的也是海軍,美國就真敢“共同防御”么?美國軍方有人說,只要在中菲沖突中有菲方軍人死亡就可以觸動“共同防御”,可是我們并沒有要對方的命,而是對其繳械,是“斷其一指”,是法定可以抓人和審判了。再看剛剛發布的《意見》,是不是更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面對臺獨和菲方的囂張,是不是一定要通過戰爭來解決,有沒有比戰爭更節制但同樣有效果的辦法?答案應該是肯定的。既然臺灣是中國固有領土,中國大陸的法律自然就適用于臺灣。對臺灣違法者進行依法抓捕和審判,自然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剛出臺的《意見》實際上就是對中國刑法、刑訴法、反國家分裂法等法律的司法解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應該是“缺席審判”,“無限期追究”,“可以判處死型”等字眼。先出臺《意見》,然后對部分臺獨分子進行抓捕和審判,對部分臺獨分子進行缺席審判。被缺席審判的臺獨分子當然就是罪犯了,對罪犯進行通緝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緝拿歸案,這在邏輯上就徹底理順了。海警、武警、公安特警都可以去抓人,不必動用軍隊。軍隊可以作為防止外來軍事干預的后備力量,只有在外來軍事干預出現時,才升級為戰爭,否則就是執法行動,常態執法行動。這樣做就是將事情界定在司法范疇之內,而不是戰爭。前不久,大陸一哥們駕駛一快艇輕松登陸臺島,不管這到底是咋回事兒,一個被事實證明的現實是,臺灣當局的實際防備能力近乎為零。這多少證明了未來的豋島執法行動并不會有多大的困難與障礙。更何況近年來我們不斷壯大的海警執法裝備和力量,事實上正在碾壓對方所謂的海軍實力。當然,如果臺獨當局膽敢以武力拒捕,即使沒有外來軍事干預,大陸也是可以動用武裝力量強制執法的。但這依然是執法,不是戰爭。我們的軍隊為對抗外來軍事干預采取軍事行動才是戰爭行為。這種執法行動無論在臺海還是南海都適用。比《意見》更早出臺的《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授權中國海警對未經允許進入我領海的外來人員進行抓捕和審查,也已經從法律上掃清了南海執法的障礙,與《意見》有異曲同工之妙。盡管菲律賓和臺灣當局都想做下一個烏克蘭,但事情的性質顯然大不相同。臺海南海都是中國領土領海,這怎么能與烏克蘭相提并論呢?這決定了菲律賓和臺灣都永遠做不了第二個烏克蘭。只在中國九段線內執法,不打菲律賓本土,就是執法行動。如果菲律賓膽敢繼續動用軍事力量攻擊我領海島礁或我方執法人員和裝備,就可以武力鎮壓,這依然是執法行動。如果菲律賓膽敢從其本土向我領海開火,就動用軍事力量打擊其本土,這才可能是升級為戰爭。所謂與菲律賓“共同防御”的外來軍事干預若敢對我動武,我們的軍隊投入戰斗,這也是戰爭。不管怎么說,只要我們只武裝執法,不動用軍隊開戰,發動戰爭的責任就不在我方。唯一的問題在于,我們的海警執法力量能否完成抓捕臺獨分子,抓捕侵犯我領海的入侵者的任務?在沒有外來軍事干預的情況下,我們目前的海警執法力量是足夠的完成任務的,無論是臺灣還是菲律賓,其實都可以是“甕中捉鱉,不足掛齒”。剛剛發生的海警對菲律賓海軍突擊隊收繳槍枝武器并“斷其一指”的事實就證明了我們的海警有能力不辱使命。要知道,菲方可是其海軍突擊隊,是其海軍精銳,居然就被我海警給繳械了,人也被我海警抓捕了,可見雙方實力差距之大。當然,海警力量還可以進一步加強,強到足以摧毀對方一切軍事力量才好。畢竟,未來在南海是常態執法,在臺海也需要常態執法,包括常態的依法抓捕,依法審判,以及以強大的軍事力量保衛常態執法持續進行下去。只要常態執法可以持續進行,臺獨分子逐漸被抓捕歸案,這臺海戰爭就不需要打了。和菲律賓在南海的斗爭也一樣,有來犯就抓捕和審判,這就是事實上的捍衛領土領海主權了。如果對方動用軍事力量反抗或外來軍事力量介入導致戰爭,那就升級為戰爭,但這也是捍衛我執法權力,保衛我領土主權的戰爭。普京把俄烏戰爭界定為“特別軍事行動”,至今仍沒有對烏克蘭宣戰,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因為俄羅斯要做的是攻擊烏克蘭領土,而不是在自己的領土或領海采取執法行動,想要回避戰爭之名很困難,想要約束戰爭規模也只能是使用傳統戰爭方式,不學美國和以色列搞無差別轟炸而已。我們在自己的領土和領海執法,對反抗執法和非法入侵者進行武力鎮壓,對膽敢動用軍事力量對抗我執法行為,甚至是借機發動戰爭的行為再以戰爭方式予以還擊,這顯然與俄烏戰爭的性質是大不一樣的。五千年文明培育的禮儀之邦,做事就是有禮有利有節,步步為營,穩扎穩打,這與海盜文明培育的武裝搶掠與強占也是性質完全不同的。最近中國海警在南海執法,在不動槍動炮的前提下收繳了菲律賓海軍突擊隊的槍枝武器,被網友形容為冷兵器對抗。無獨有偶,在中印邊境也是屢屢發生冷兵器對抗,為啥?因為我們是禮儀之邦,有不開第一槍的禮數。我們不開第一槍,對方敢不敢開第一槍?目前看還是不敢的。因為歷史證明,只要他們敢開第一槍,后果就是狂風驟雨般的還擊。曾經的周邊戰爭,無論是中印邊境自衛還擊戰、對越自衛還擊戰,還是中國與南越的海戰,都證明了這一點。在南海,他們不敢開第一槍,我們就執法抓人;他們敢開第一槍,我們就強力還擊,打到他姥姥家去。在臺海,可以更主動一些,武裝力量包圍臺島,然后武裝執法,對經過缺席審判后的臺獨分子進行登島抓捕。拒捕就武力鎮壓,有外來軍事干預就武力還擊。這樣玩,看看美國還有沒有相應的智商應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