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卷”、“完全競爭”及中國新能源車!
作者:Chairman Rabbit
來源:tuzhuxi(ID:chairmanrabbit)
按:本文以新能源汽車行業為背景,但又不針對、不局限于新能源行業,而適用于當下中國所有處于激烈市場競爭的行業,大家可以“對號入座”。
【正文】
現在,經常可以聽到各行各業人們的感嘆和抱怨:
——中國市場太“卷”了,推陳出新速度太快,相互也不斷模仿,競爭太過慘烈;現在的企業家/企業太難了,壓力太大了,最后所有(企業)都是輸家,誰也賺不到利潤;
——希望能在中國“卷”完后,“卷”到國外去。讓外國市場體會一下中國的“卷”。這個問題涉及中國企業出海,我們改天再討論)。
一切的核心,在于“卷”這個字。而中國的新能源車行業正位處聚光燈的中心,是時下最“卷”的行業。
而實際上,許多行業呈現出來的這種“卷”,就是經濟學里所謂的“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狀態。用“完全競爭”這個概念,已經可以很大程度解釋當下的市場狀況及企業面臨的境遇和選擇。
凡是修讀過微觀經濟學的,都會在入門時就接觸“完全競爭”這個概念。以下我們只運用“完全競爭”中最樸素、最概念化、最符合直覺的部分。
在學院經濟學中,和一家壟斷(monopoly)一樣,“完全競爭”是一種極端狀態,不易在現實宇宙里找到對應,因為絕大多數行業/市場是沒有完全競爭的環境的,通常都有若干家企業在市場中占據主導地位。

(四種市場結構,左側為更具競爭性的;右側為更缺乏競爭性的)
以中國為例,手機支付基本上由支付寶和微信二分天下;電商由幾家超大型平臺主導,競爭格局會有變化,但整體態勢又是相對穩定的,很難有新進企業(除非企業能夠帶來顛覆式創新,實現彎道超車)。
因此,“完全競爭”市場是罕見的,在人們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并不易遇見。
而在“完全競爭”的市場里,企業只能“收支平衡”,無法賺取“超額利潤”,因為只要有企業能賺到錢,馬上就有其他企業進入,把利潤“卷”光。
(需指出,這里所說的“收支平衡”,是經濟學意義上的利潤,即全部收入能夠覆蓋全部成本——包括所有的成本、費用、攤銷及機會成本等,但不是會計意義上的利潤)
企業相互競爭,得利的往往是消費者。所以,西方正統經濟學家一般認為“完全競爭”是一種“理想狀態”,只是很難實現。
中國現在是有“完全競爭”行業的——我們看到的許多競爭最激烈、最“卷”的行業,就接近“完全競爭”。目前,中國的新能源車產業/市場就比較接近這種狀態。

那么為什么會出現“完全競爭”的行業?從其定義、特征就可以看出:
1.賣家/廠家提供的是同質化的產品。所有廠家提供的產品都是類似的、同質的,相互沒有本質差異。在現實生活中的情況是,某廠家可能可以開發出一款有所差異化的產品,在短時間內捕捉乃至收割買家需求,賺取超額利潤,但廠家可能沒有足夠的護城河,其他廠家可以快速模仿,獨立開發出可替代、同質化的產品,然后共同瓜分超額利潤,最終回到大家都賺不到錢的“完全競爭”態勢;
2.賣家/廠家可以自由地進入或退出(缺乏進入門檻)。行業沒有很強的門檻,沒有難以逾越的護城河——當然這也是相對而言的:只要有一定的初始基金,能夠組建一支有相關經驗和稟賦的創業團隊,能夠整合相關資源(例如供應鏈),就可以參與市場競爭。至少在市場競爭早期,加入行業所需的資金和資源都在“可及范圍之內”,待行業進一步發展后,資金、資源都會成為后來進入的門檻;
3.市場上有大量的買家(消費者)和賣家(供應廠家):供需結構、供需關系、供給方之間以及需求方之間的關系都是合理的,既不存在買方市場,也不存在賣方市場。如果買家很少,賣家很多,則大部分賣家會虧錢,一些賣家將選擇退出,供需將重新進入均衡狀態;如果買家很多,賣家很少,則賣家擁有很強的溢價能力,有機會賺取超額利潤,這時又會吸引更多的賣家進入,將利潤“卷”沒。但無論如何,要實現充分競爭也需要有絕對數量的買家和絕對數量的賣家;
4.各方對成本、價格信息完全對稱,同時也沒有哪個賣家存在絕對的成本優勢:首先,所有信息都是公開透明的,從成本端(生產環節涉及的所有成本)到定價端(給消費者/買家的最終定價)。從買家到賣家市場,所有信息都是公開、透明的;其次,賣家們哪怕都在提供完全同質化的產品,但也沒有哪個賣家擁有絕對的成本優勢,因為成本往往需要通過規模效應、網絡效應形成,如果賣家數量眾多,市場份額都有限,則任何一家都很難形成規模效應
5.沒有人為的限制(或支持):通常指政府/監管對個別賣家沒有特殊干預(例如補貼、準入、牌照等,包括正向的,也包括負向的),各個賣家的待遇均等。
其它的,還有一些假設條件,例如假設買家都是“理性”的(不會非理性消費,執著于某些賣家品牌)、沒有額外的交易成本(例如異地運輸成本或服務成本)、沒有所謂的“外部性”等等,這些偏理論,就不包括進來了。
以上最為關鍵的,其實是兩個因素:
第一個因素是產品同質化,大家生產的產品差不多,即便推陳出新有時間差,也并非相互不可復制或不可替代,更不存在絕對的品牌溢價;
第二個因素沒有任何一個賣家有絕對的成本優勢,即規模效應、網絡效應等尚未形成。
“完全競爭”的關鍵結果有兩個:
第一,所有賣家都是“價格接受者”(price-taker),并不存在“定價者”(price-setter)。如果市場競爭環境未變,而錯誤將自己作為定價者,提出了超出市場供需關系所能接受的價格,就會付出代價。賣家之所以會將自己誤判為定價者,大抵是錯誤判斷認為市場已經脫離了“完全競爭”的狀態,自己享有某種絕對的競爭優勢(“壟斷競爭”);
第二,賣家無法(一直)賺取“超額利潤”:由于產品基本都是同質的,相互可以模仿、復制、替代,所以沒有任何一個賣家可以基于單純的“時間差”(即早于同行推出某種產品)而一直賺取超額利潤。只要同行紛紛趕上,超額利潤就會消失。這就是“完全競爭”下的環境。
何謂相對的產品差異?
即產品差異主要建立在對客戶需求的洞悉及最終產品的呈現上,通過先發優勢,短暫的打破完全競爭的格局,賺取超利潤。
可以以中國新能源車行業為例,關注市場的人都知道,過去兩年左右,主打親子/家庭、“冰箱彩電沙發”、增程(解決里程焦慮)的大型SUV是一個風口,這種產品能夠精準滿足相當一部分城市中產家庭用戶的需求。這樣產品是有相對差異化的,能夠給賣家企業在一定時間內帶來超額利潤。
但也要評估,這樣產品,到底真的實現了差異化,還是“可同質化”的。
如果單純停留在產品維度,則是“可同質化”的,即同行可以紛紛效仿,提出類似的產品,進而瓜分蠶食利潤,最終消滅“超額利潤”。首個推出產品的企業,只能在一定的“時效”內獲取超額利潤,但尚不足以長期持續。
如要維持長期優勢,則必須有能夠完全打破“同質化”的產品。這時,往往需要產品:
——有不可替代、短期內無法趕超、擁有更強護城河的技術優勢;
——有無法比擬的絕對成本優勢及定價優勢。
——有明確的質量優勢(對于新能源車為代表的新興行業來講,整個行業的歷史有限,還很難建立需要時間積淀才能形成的質量口碑)
如果一個賣家能夠形成并確立上述優勢,那一定能夠占據優勢地位,朝著“寡頭”及“壟斷”企業進發。如此,行業也就不再是“完全競爭”狀態,或者在脫離“完全競爭”狀態。
但不能完全否認的是,企業確也有可能通過“產品紅利”改變競爭格局,建立優勢地位:
——產品的“先發優勢”及“紅利”足夠強,即便不可長期持續,也能幫助企業在產品周期內上量銷售,確立一定的市場份額,形成一定的品牌效應,階段性賺取“超額利潤”
——憑借上量銷售帶來的規模效應及網絡效應,建立一定的成本優勢,從而掌握更強的向下定價能力;
——憑借產品紅利周期內獲取的資源(從用戶數據到超額利潤),形成技術優勢及護城河;
——由于初期的競爭依然是“完全競爭”的,產品一時難以打破同質化特征,即便有先發優勢,也會被同行追趕,導致利潤被蠶食瓜分,所以企業還需要不斷推陳出新,推出能夠在短期內形成有“先發優勢”的差異化產品,捕捉新的產品紅利,用以鞏固、擴大成本及技術方面的護城河;
——過程中,競爭對手承受巨大的競爭壓力,始終無法有效追趕,一直蒙受巨大損失,最終被迫退出行業。
如此,則掌握“先發優勢”的企業即便尚未完全在技術、成本、品牌上建立護城河,也可能打破“完全競爭”的格局,建立一定的優勢主導甚至壟斷地位。
過去有許多行業,初期競爭非常激烈,最終是通過“燒錢”決定階段性競爭成敗的,本質是一個道理。
但以上邏輯是否成立,需要有各種前提假設,確切地說,容錯率不高,風險不小:
——單一產品帶來的“紅利”到底有多大,能夠帶來多少的市場份額、超額利潤及品牌效應;
——單一產品的“先發優勢”有多強,“產品周期”到底能維持多長時間(競爭對手趕上的時間);
——能不能把產品紅利轉化成規模效應、網絡效應,在成本端建立優勢;
——能不能把產品紅利轉化成更強的技術優勢及壁壘;
——如果單一產品尚不足以形成足夠的優勢,能否成功推出新的產品,形成新的產品紅利;
——競爭對手的反應。競爭對手一方面可能通過同質化競爭,蠶食瓦解任何已知產品的紅利(“完全競爭”的特征),另一方面也會努力推出能為自己建立先發優勢的產品,捕捉產品紅利。
以上任何一個環節,如果沒有按照“劇本”發展,都可能使得原來掌握相對優勢地位的企業面臨經營挑戰。所以,最后一刻不能見分曉,誰能“笑”到最后還不一定。
外國汽車產業,通過大半世紀的競爭才形成了今天的局面,即歐美日幾個超級企業集團把持著全球大部分的品牌及市場。市場早已脫離了“完全競爭”,處在少數寡頭壟斷競爭的格局中。我們所能遇見的國際品牌,都是“卷”過的結果,是走出企業生存周期“大篩子”的成功者。
中國家電行業也是經過幾十年的競爭,最終形成若干具有絕對頭部效應的品牌。
新能源車行業也一樣,只不過競爭更加激烈,節奏和速度更快。經過持續競爭,最終也會“卷”出若干家企業集團競爭的局面。花落誰家尚不可知,最終企業的個數也不可知,需要多長的時間也不可知,但唯有一條是明確的:在造車這樣的市場里,除非有顛覆式創新和迭代,否則,企業間長時間維持“完全競爭”狀態是不可能的,最終一定會形成少數優勢企業占據主導地位的局面。
——最終,走向世界的中國造車企業將在這些贏家中產生;
——能夠更早走向世界的中國造車企業,也更有可能成為最終的贏家之一。
(全文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