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什么時候有過“民主”?
原創: 申鵬
來源公眾號:平原公子
已獲授權轉載
各位可以試著回憶一下,美國到底什么時候自詡“民主”的?
美國的開國元勛們從來沒有談論過民主,也沒有把民主作為美國的立國精神……你想想,一群把人當牲畜的奴隸主,怎么會贊成“民主”?
前幾天看了一段美國白左和右翼年輕人的辯論,很有意思,值得學習。






那個右翼白人小伙兒說的沒錯——民主從來不是美國的價值觀,美國憲法里沒有民主,《獨立宣言》里全文都沒有提到“民主”。
實際上,他說的也不完全正確,《聯邦黨人文集》提到了“民主”,但是作為一個被批判的負面詞匯出現的,美國第四任總統、編寫《聯邦黨人文集》的詹姆斯·麥迪遜評價:“(民主)總是上演著動蕩和爭斗,無法保證人身安全和財產權權利;他甚至還斷言“民主政體通常都國祚不長,而且通常下場凄慘。”

美國憲法主要起草人、首任財政部長,同時也是美國政黨制度的開創者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講話就更離譜了,他說——“人民!人民就是個大野獸”!

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對民主的態度簡直是詛咒了:“記住:民主從來不長久,很快就被糟蹋、混亂不堪,甚至自我毀滅。”
美國國父們大多沒文化,還愛附庸風雅,大多數都是精神羅馬人,他們建立的所謂的“共和制”,其實就是抄襲古羅馬那套東西,他們夢想的終極體制是——精英組成元老院,白人組成公民兵,黑人印第安人都是蠻族奴隸……這和民主毛的關系都沒有。
《獨立宣言》中有一句被大家誤解已久的話,也就是第一句“人生而平等”,這句話其實是宗教話術,意思是——“每個人跟造物主的距離是一樣的”,但和造物主的距離一樣,并不代表所有人人和人之間的距離一樣。
美國的“先賢”們其實已經把話說得很明白了,只有“貴族共和”,沒有“人民民主”,因為“民主是多數人的暴政”。
可能有人會拿托克維爾的那本《論美國的民主》那本書出來抬杠,但你要知道托克維爾并不是美國人,他是在游歷美國期間帶著濾鏡去看美國的……他并不比美國人更懂美國。
“美國從一開始就不是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美國的民主制度從來沒有被設計成為傾聽和代表所有人的制度”。
美國實際上連封建主義都談不上,它那叫奴隸主匪幫團伙。
美國長期以來都更喜歡標榜“自由”,而不是民主,反而是社會主義國家出現后,美國為了爭奪話語權,不得不捏著鼻子自稱“民主”。
之所以冷戰后美國天天扛著“民主”的招牌PUA全世界,那是因為它當時實力最強、國家最富、當它又強又富的時候,放個屁都有人當圣旨,殺人放火不做人都有人替它辯經。
制度都是靠人來執行的,天底下沒有完美的人,也就沒有完美的制度,什么三權分立,什么選票政治,什么輿論監督,什么總統寶座上栓條狗都能管好國家……都是放屁,只要人不行,無論你設計得多完美的制度,一定會搞得一塌糊涂,全世界照抄美國制度的國家,到現在依然過得一塌糊涂。
真正的美國人都不認為美國有什么“民主”,有些人偏偏要替它吮癰舔痔、大吹特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