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的安身之所,不該像蛋殼一樣易碎!
來源:新潮沉思錄(ID:xinchaochensi)
作者:新華門的卡夫卡
筆者前幾日專程撰文討論了平臺經濟的得失和前景,并在其中提及了近期頻頻暴雷的“蛋殼公寓”,今天順著不同于之前的邏輯脈絡,筆者想以一種非經濟學的邏輯探討一下“蛋殼公寓”和他所“服務(收割)”的年輕人們。
平臺經濟與杠桿風險
蛋殼公寓的暴雷,今天,我們換一個視角看看他所鏈接的風險與回報。

在絕大多數蛋殼公寓鋪開服務的城市,蛋殼都推行了被稱之為“租金貸”的一種產品。租金貸這個產品的實質,是指租房者和銀行訂立長約(通常為一年),然后租房者簽訂后銀行一次性將貸出款項撥付給蛋殼公寓,租房者每月向銀行償付本息,蛋殼予以補貼。
這個結構看似公平,實際上從風險控制的角度來說,是嚴重有失公平的。在銀行、房東、租房者和蛋殼公寓四個參與者中來說,租房者無論如何都是弱勢群體,試問真正足夠有風險承受能力的,誰租蛋殼公寓啊?然而“租金貸”的產品結構中,風險是租房者的。
我們看到,蛋殼公寓垮掉了,租房者無房可住,但相對應是銀行仍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本息還款;反過來,假如銀行垮掉了,租房者可以不用還房貸了嗎?顯然不可能,會有接受該銀行債權的新的金融機構作為權益人來履約的。這樣的經營結構,說白了是租房者借錢給蛋殼,蛋殼拿去搞經營,賺了是蛋殼的,賠了就是大家一起活該,這是什么霸王邏輯?
最近一直有受損房東和無房可住的年輕人噴蛋殼、噴政府。實際上我覺得在蛋殼公寓這方面,監管當局的失位是很明顯的,當初就不應該允許這樣的企業存在。以至于到了現在,我們可以注意到上海方面已經出臺了政策,要求房東不允許“攆人”,這固然是照顧更弱勢的群體的政治導向,但相比于實力雄厚的資本方,恐怕房東也不算什么強勢的對手方。

不過現今蛋殼已經讓情況陷入了很糟糕的、政府可能也無計可施的情況之下了。幾大官方喉舌已經反復講過了,“絕不能讓“割韭菜者”一跑了之”,但問題是說的容易做起來難。目前如果政府施壓,則蛋殼方面就擺困難、談條件,因為資金鏈斷裂是確實的,政府光靠嘴皮子施壓,的確沒什么用;政府方面不管,那更不合適,在蛋殼的挑動下,光租戶和房東就能打起來。
不論是為了社會穩定這個小目標,還是出于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這個大立場,政府都必須在這里面積極作為,化解矛盾。于是話又說回來了,難道讓政府出資,收購蛋殼,給他墊底、做擦鞋墊?怕也不合適。而且,有一就有二,恐怕以后就有更多更大的機構,主動暴雷求收購了。
我想,各級政府的的確確在這里碰到了難題。杠桿是你加的,預期收益是你的,承擔風險是全社會的。這就是蛋殼公寓暴雷事件的本質問題。用經濟學的話說,叫“負外部性”,然而,用更直擊本質的語言來描述,就是“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的缺德帶冒煙。
平臺監管的問題
對于蛋殼這樣的長租平臺,其實和筆者之前提到過的、螞蟻的“監管套利”有異曲同工之妙。是資本的運營者,面對我國分業監管、上下級行政發包的現實情況,通過精巧的運營機制設置,規避正常的監管的行為,這種行為筆者定義為“監管套利”。
對運營平臺的監管,實質上我們還缺少一個統一的、全國性的、通用的監管機構。往往對于平臺的監管,是按照涉及的范圍進行監管的。平臺的經營過程里,APP和網站是受公安機關網安和政府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管理,工商經營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理,裝修、電梯等受質量監督部門管理(2018年以上兩個部門發生合并,迄今合并仍在進行中),融資方面其ABS業務受證監會監管,貸款等業務受人民銀行監管。單一的某個方面,其實蛋殼公寓都不算違法,但將每個方面的杠桿都在法律范圍內用到極致,整體就產生了極大的宏觀風險。

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在社會的邊際收益遞減的情況下,是不是還應該繼續遵循資本的路徑依賴,打造紙上數據越來越大、越來越好看的超大城市。在給定的生產條件下,如何構建更舒適的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系,是頗為值得思考和破局的。如若不然,繼續搞要素資源的“堆積式”發展,即便禁止了第三方平臺的公寓租賃,防止了新的蛋殼,但風險不會消失,它必定在我們意想不到的地方重新出來,懲罰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