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法定代表人陳峰被限制高消費 上半年未按時償還本息268億

中華網財經訊,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9月15日披露,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于2020年08月13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柴靖申請執行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因海航集團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規定,對海航集團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海航集團及法定代表人陳峰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限制行為包括:(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本次執行依據文號是(2019)陜0103民初9225號。裁判文書網查詢顯示,該案件原告為自然人柴靖,被告為海航集團、海南海易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聚寶鑫源資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玖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案由為合同糾紛。
事實上,該案件涉案金額并不大。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海南海易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原告柴某借款本金36975元及該款利息,被告海航集團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海航控股2020年半年報顯示,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17.12億元,同比減少66.57%。通過非流動資產處置獲得2.16億元的收益,并獲得政府補助0.82億元。在營收方面,實現運輸收入99.01億元,同比下降70.11%;實現輔營收入18.11億元,同比下降4.98%。
財報顯示,2020年上半年,海航控股若干借款、融資租賃款以及資產證券化項目未按照相關借款協議、融資租賃協議及資產證券化項目發行條款的約定按時償還,累計未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人民幣268.41億元,其中人民幣28.58億元已2020年6月30日前償還或與銀行等機構簽訂展期協議,剩余人民幣239.82億元部分尚在與相關借款銀行、出租人和債權人協商續借或展期安排。

天眼查顯示,海航集團今年以來新增8條被執行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