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變更規則,百度是否會在美國退市?
來源:李建秋的世界(ID:lijianqiudeshijie)
今天《金融時報》的報道
百度CEO李彥宏今天在接受《中國日報》采訪時也表示:“我們確實很關注美國從政府層面在不斷收緊對中概股公司的管制。我們內部在不斷地研討有哪些可以做的事情,包括在香港等地的二次上市。”
李彥宏還稱:“我覺得根本的判斷還是,如果是一家好的公司,上市的選擇地其實是非常多的,并不局限于美國,所以我們沒有那么擔心美國政府的打壓會對公司業務產生不可挽回的影響。”
而針對于外界傳的沸沸揚揚的百度退市,在5月21日晚,百度方面表示不予置評。
中美關于審計方面的沖突又一次被掀了起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實際上中美今天爆發的各式各樣的沖突,幾乎都是過去的沖突沒有解決導致的,包括早在2008年美國就指責中國儲蓄率過高的問題,詳情請見本公眾號
回顧一下2008年金融危機時刻,美國對于中國的指責
那么這一次,又是源自于何時呢?(名詞解釋: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PCAOB,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
答案是:2010年,我們來捋一下時間順序:
2010年6月,中概股危機爆發
2011年7月11日,中美審計監管合作會談在北京舉行
2012年5月9日,德勤因拒交東南融通審計底稿,遭到SEC起訴
2012年6月19日,PCAOB在上海舉辦以“通過審計監管保護投資者利益”為主體的報告會。
2012年9月21日,中美簽訂試行合作協議,美方可派審計檢察員觀察我國監管機構的檢查與評估
2012年12月4日,SEC指控“五大所”中國業務違規
2013年1月7日,美國法院同意SEC起訴德勤一案延期
2013年5月7日,財政部,證監會與PCAOB簽訂合作備忘錄
2013年12月3日,6家在美上市內地公司審計文件遞交到美國監管機構
2014年1月23日,SEC暫停“四大”中國分所審計業務,且對大華會計事務所進行譴責
2014年1月28日,SEC撤銷對德勤訴訟
2015年5月29日,財政部出臺境外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暫行規定。
如時間線所示,實際上中美之間的審計沖突,并不是爆發在瑞幸事件發生后,而是早在2010年就已經爆發了,為什么兩國的審計會爆發沖突,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會退市嗎?早在2017年的時候,我就對在美上市的中概股憂慮重重,在本身審計有沖突,外加上兩國有沖突的下,這些中概股會以什么樣的形式存在,還是回國上市,還是到港上市呢?
美國的問題
導致美國監管趨嚴的原因,其實和中國無關,而是美國公司的問題。從2001年,安然事件爆發,在美國掀起了一陣旋風,安然公司成立了一系列的合伙公司,這些合伙公司被安然高層把持,大量的貸款被計入這些公司,而沒有出現安然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而作為安然公司的審計事務所:安達信,也因為審計工作出現欺詐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重罰。
安然公司和安達信的協議中規定,安達信包攬了安然公司的外部審計和咨詢業務,安然公司的雇員有100多位來自于安達信,有一半的董事和安達信有直接和間接的關系。
在經過美國證券交易會調查后,安達信承認銷毀了大量的財物文件,此后美國司法部對安達信提起了刑事訴訟,作為全球性的審計公司,在海外的安達信分所紛紛自尋出路,俄羅斯,新西蘭,菲律賓,新加坡,臺灣省的安達信被并入安永,日本,泰國的安達信被并入畢馬威,曾經是“五大會計事務所”的安達信灰飛煙滅。
在安然事件之后,美國爆發了一系列公司財務造假和審計問題,嚴重打擊了投資者對美國資本市場的信心,也是因為如此,美國重新制定了聯邦證券法:《薩班斯法案》,這個法案對于公司內部,注冊會計師監管,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等等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
根據《薩班斯法案》,美國成立了PCAOB(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主要職責就是監管已經注冊登記,為美國境內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也是因為被授予了這種權力,才使得PCAOB可以起訴這些會計事務所,也是引發在2010年以后一系列問題的根源。
那么會計事務所為什么不配合PCAOB呢?
原因很簡單:會計事務所也要遵循中國的的法律規定
根據證監會,國家保密局等機關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
第六條:
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過程中,提供相關證券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在境內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檔案應當存放在境內。
前款所稱工作底稿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也不得將其攜帶、寄運至境外或者通過信息技術等任何手段傳遞給境外機構或者個人。
第八條
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提出對境外上市公司以及為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提供證券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包括境外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成員機構、代表機構、聯營機構、合作機構等關聯機構)在境內進行現場檢查的,有關境外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應當事先向證監會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涉及需要事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事項,應當事先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現場檢查應以我國監管機構為主進行,或者依賴我國監管機構的檢查結果。
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提出對境外上市公司以及為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提供證券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包括境外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成員機構、代表機構、聯營機構、合作機構等關聯機構)進行非現場檢查的,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有關境外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應當依法報有審批權限的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同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涉及檔案管理的事項,有關境外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應當依法報國家檔案局批準。涉及需要事先經其他有關部門批準的事項,有關境外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應當事先取得其他有關部門的批準。
由于會計事務所屬于證券服務機構,因此這個規定也適用于會計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審計工作底稿,在沒有主管部門同意下,是不可以隨便傳遞到外國監管機構的,
所以這對于國際會計事務所實際上就是兩難:如果不提交相關資料,那么會被美國PCAOB處罰,如果提交資料,則會被中國處罰。
那么中國的監管機構為什么不能干脆就讓美國監管機構直接監管呢?
因為一是涉及到國家主權,一是涉及到國家秘密。
對于國家主權來說,國外的監管機構,例如PCAOB之類的,可以把手直接跨洋伸到中國,直接監管了中國的會計事務所,這本身就是對主權的侵犯,如果同意了,那么PCAOB既可以對注冊在中國的會計事務所享有監管權,還可以直接入境檢查這些事務所的底稿。
但是同時,中國的監管機構卻無法對美國會計事務所實行同樣的動作,這是一種完全不對等的國與國的關系。
另外一個方面,中國在美國上市的公司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國有控股公司,其中還有一部分直接涉及到中國的能源,交通,通訊,石化之類的敏感性行業,
相當多直接涉及到中國的石油儲備信息,油氣管道分布信息,通訊機密信息,這些信息一旦被美國獲知,直接威脅到國家安全,
國際監管出現的問題
既然如此,為什么中美不直接坐下來,聯合所有國家搞一個國際監管準則呢?畢竟過去在調停沖突的時候,國際上也是有很多規則的啊。
這里面其實存在很多問題,之前已經有人提出過所謂的競爭論,意思是通過市場的方式來調節,讓證券發行人自由的選擇使用不同國家的監管制度。
但是這會出現一個問題,“自由競爭”在監管問題上不好使,因為只要真的確立這個規則,毫無疑問的是,所有的國家都會競相降低監管標準,來討好外資企業,最后監管成為一紙空文。
這里面典型的代表是部分互聯網公司通過海外注冊的方式來規避中國監管,開曼群島是中國互聯網公司常見的一個注冊地,大家可以自己去搜索一下,在中國這類的互聯網公司比比皆是。
此后中美又因為監管問題進行一系列商談,但是始終繞不開一個主權的問題。外加上現在中美關系情況走差,就形成現在的問題。
對于這些根本問題,還是要完善本國內的金融業市場,這也是之前我所說的,必須大幅度改變中國證券立法,加強監管,讓投資者對于證券行業有足夠的信心,對于某些不良公司該清退的清退。
我之前所說的:
是的,中美就是需要脫鉤
就是這個意思,如果說中美始終不脫鉤,對于上市公司來說,始終都有美股這個募集地,這樣形不成對國內證券改革的一個壓力,那么國內的證券市場的改革就永遠無法實現,始終會受到美國的牽扯。
這次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了《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不僅要求特定證券發行人證明其不受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還要求擁有對上市公司進行檢查的權力,否則將面臨在美禁止交易的代價,這個法案將會直接和中國法律正面沖突,將會迫使在美的中概股進行選擇,這也是中概股集體走低的原因。
危機危機,危也是機,如果利用這個機會重新梳理中國的證券市場,我想對于中國的未來是大有裨益的,這么多年,優質的公司不斷的在納斯達克上市,而不是在國內上市,這難道不是說明問題嗎?
A股里面有許多不可思議的規定,最典型的就是“連續三年盈利”的規定,對于互聯網公司來說,缺的就是錢,都盈利了,還上什么市?像京東,亞馬遜這類公司一直在投資而非在盈利,對于他們來說,想盈利很簡單:停止投資即可,但是停止投資對于擴張極其不利,形成了互聯網公司和上市規定的直接沖突。
我想中國的證券市場,是得好好要進行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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