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維新的日本:走向了大秦帝國還是現代文明國家?
作者 :正文注明 2020-05-27 06:15:26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作者:肖仲華
來源:肖仲華開講(ID:xiaozhweixin)
今天的公知們無限美化日本明治維新,視之為日本走向現代文明之始。尤其是與同時期的中國洋務運動對比,將明治維新的成功歸因于所謂憲政民主,將洋務運動的失敗歸因于所謂集權專制。這些粗糙的結論其實十分錯誤和荒謬,與歷史事實完全不符。
實際的明治維新其實只相當于2000年前中國結束春秋戰國時代的封建社會,走向大秦帝國大一統的中央專制王朝,并非開啟了什么憲政民主的現代政治文明。
日本最早的文字和文獻是公元712年誕生的《古事記》,其次是公元713年誕生的《風土紀》,然后是公元720年誕生的《日本紀》,都是用漢字書寫的文獻。《古事記》和《日本紀》主要是關于日本遠古時代的神話傳說,《風土記》則相當于日本的“詩經”,主要是關于日本地理、物產和風土人情的歌謠式記述。三本最早的史書加在一起,當于中國春秋時期的《山海經》,講的其實就是大地與神話的故事。 今天的日本史學界把日本的文明史推前到了公元前660年的所謂神武天皇時代,這顯然是將神話當成了文明史,就相當于我們把黃帝的傳說當成了文明史。 從公元5世紀開始,迄今約1500年的文明史中,日本同樣經歷過分分合合的歷史歷程,有過南北分治的分裂時期,也有過三國時代的割據時期。直到1868年的明治時代到來,日本經歷了長達682年(1185-1867)的封建割據和幕府政治,天皇實際上也被架空了682年。 與中國歷史相比,日本經歷了中國歷史上有過的一切分裂、割據、戰亂與興衰史,唯獨不同的是日本從未出現過第二個皇帝。對這種奇特的現象,史學界有各種解讀,但真正有解釋力的解讀并不多。 我讀日本史,得出的基本結論是: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前主要經歷過兩個文明階段,一是前期的佛教時代(5-16世紀),二是后期的儒教時代(1600-1867)。自佛教傳入日本之后,佛教文化一直是日本的主流文化。1600年開始的德川幕府時代才開始大興儒學,儒家文化成為日本的主流文化和意識形態。 明治維新以前,日本歷史上沒有出現過法家思想和中央集權的專制政治。佛和儒的文化并不講王道霸權,更不崇尚成王敗冠,雖有戰亂和權臣以及封建割據,但欲望并不至于要篡奪皇位,登峰造極。 當日本真正開始學法家思想的時候,就是明治維新的到來。
因為《大日本帝國憲法》冠以憲法之名,又實施了皇權與貴族院和眾議院并立的政治體制,同時又有了一定程度的選舉和法制,所以今天的公知們都說明治維新是日本憲政民主制度之始。這樣講當然不是沒有道理,但如果我們看問題不只是看形式,更要看實質,那么這種定論恐怕并不能成立。 《大日本帝國憲法》的實質是中央集權專制的皇權,與中國自秦以降的政治制度并無本質不同。我們先看看開啟明治維新的《大日本帝國憲法》有哪些主要內容。 《大日本帝國憲法》的宗旨并非什么民主法治,而是確保皇室至高無上的權力永世不變,確保皇帝對立法、司法、政治、軍事諸方面的絕對領導權力。 “朕承祖宗之遺烈,踐萬世一系之帝位……乃踐履明治十四年十月十二日之詔命,茲制定此大憲,以示朕所率由,使朕之后嗣與朕之臣民,及臣民之子孫,永遠遵行之。國家統治之大權,朕承之于祖宗,傳之于子孫。朕及朕之子孫將來須循此憲法條款實行而無懲……。”這樣的憲法開篇,讀起來是不是太像我大中華皇帝的圣諭?再看看正文: 第一條 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 第二條 皇位,依皇宗典范之規定,由皇族男系子孫繼承之。 第三條 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第四條 天皇為國家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規定實行之。 第五條 天皇依帝國議會之協贊,行使立法權。 第六條 天皇批準法律,命其公布及執行。 第七條 天皇召集帝國議會,命其開會、閉會、停會及解散眾議院。 第十條 天皇規定行政部門之官制及文武官員之俸給,任免文武官員,但本憲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規定者,須各依其規定。 第十一條 天皇統率陸海軍。 第十二條 天皇規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 第十三條 天皇宣戰媾和及締結各項條約。 第十四條 天皇宣告戒嚴。 第十五條 天皇授與爵位、勛章及其他榮典。 第十六條 天皇命令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 第三十三條 帝國議會以日本貴族院、日本眾議院兩院組成之。 第三十四條 日本貴族院依日本貴族院令之規定,由皇族、華族及被敕任之議員組織之。 第三十五條 日本眾議院依選舉法之規定,由公選之議員組織之。 第五十四條 國務大臣及政府委員,無論何時均得出席各議院會議及發表意見。 第五十五條 國務大臣輔擁天皇而負其責任。 第五十七條 司法權由法院以天皇名義依法律行使之。 第六十六條 皇室經費依之定額每年由國庫支出,除將來需要增額時外,無須帝國議會之協贊。 第七十四條 皇室典范之修改,無需經帝國議會之議決。 這里摘錄《大日本帝國憲法》部分條目,看看其立憲之宗旨何在,一目了然。更多的條文,大家可自行查閱,不一一羅列。 《大日本帝國憲法》和明治維新到底改變了什么? 其一,改土地封建制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中央集權制,皇室從此擁有領土主權和治權。注意,此前可沒有。 我們要知道的史實是,在明治維新之前,日本是幕藩制的封建社會,土地屬于各封建領主所有,皇權被架空了680多年,皇室根本不擁有領土主權。明治維新之后,全日本的土地都收歸皇室所有,皇室代表國家擁有領土主權和治權。 土地所有制的改變實際上是從封建社會變成了中央集權的專制社會。 其二,所謂皇室、貴族院和眾議院三足鼎立,其實都是皇帝掌控的機構。政府的國務大臣和文武百官并非選舉產生,而是由皇帝任命。貴族院的議員由皇族、華族和皇帝任命的官員組成。皇族是皇室成員,華族是皇帝任命的文武百官,很顯然,貴族院完全由皇帝掌控。只有眾議院議員是選舉,但選舉法規定國務大臣和政府官員必須出席眾議院會議,而且參選眾議員有年齡(25歲以上)和財產(納稅15元以上)限制。 其三,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以及軍事權,其實全部由皇帝掌控。憲法“第四條 天皇為國家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規定實行之。第五條 天皇依帝國議會之協贊,行使立法權。第六條 天皇批準法律,命其公布及執行。第七條 天皇召集帝國議會,命其開會、閉會、停會及解散眾議院。第十條 天皇規定行政部門之官制及文武官員之俸給,任免文武官員,但本憲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規定者,須各依其規定。第十一條 天皇統率陸海軍。第五十七條 司法權由法院以天皇名義依法律行使之。”是不是很明確? 其四,除了通過立憲實現天皇全面奪取權力之外,明治天皇最重要的強國策略就是兩條,一是放棄幕府時代的保守路線,迎合新興資產階級和殖民者的訴求,開始走工業化道路,同時開啟軍國主義的強軍計劃。 由此可見,明治維新真正改變的,是將幕府時代皇帝沒有絲毫權力變成了擁有至高無上的全權和實權。唯一有點憲政民主樣子的,就是成立了眾議院,允許在一定限度內選舉眾議員。 眾議院能干什么?憲法“第三條 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第七十四條 皇室典范之修改,無需經帝國議會之議決。”這已經明確表明,天皇和皇室特權神圣不可侵犯,眾議院其實只能在皇帝允許的范圍內走走政府預決算和立法的程序,別無其他。 立法、司法和中央集權,中國自大秦帝國就開始了,明治維新的做法其實與大秦帝國并無二致。所謂貴族院,其實與大秦帝國以降的朝堂議政沒啥區別,與中國歷代門閥政治(比如柱國議政)也并無二致。唯一的不同就是有了眾議院這個擺設,但中國自漢代就開始“鄉舉里選”,隋唐以后又科舉進仕,讓老百姓參與和表達的方式不同而已,實際的意義并無多大差別。中國的“鄉舉里選”和科舉進仕或許更能體現百姓參政的實效。
在明治維新以前,日本其實還是一個非常落后和原始的封建社會,而且一直處在分裂和戰亂之中。1853年,美國的培里將軍帶領其艦隊到達日本,發生了所謂的“黑船事件”,第一次打開了日本大門,使日本進入了殖民時代。 當時的德川幕府出于政治上的滑頭,不愿意背上簽訂不平等條約的罵名,把天皇推向前臺,逼天皇同美國簽訂條約。當時的美國人搞不懂日本,既然是天皇簽約自然就只認天皇。加之美國人到了日本后,發現真正不好打交道的并非天皇,而是掌握實權的德川幕府。于是在美國的干預和扶持下,天皇開始逐漸壯大,并最終掌控了權力。 美國等殖民者扶持天皇主要通過兩大運動展開。 一是宗教和文化運動。歷史上的日本只有佛教和儒教文化,沒有神教文化。美國人希望日本人能信上帝,但日本人不知上帝為何物,很難接受。日本本土的琉球地區有一種原始的神道教,信奉的是自然神,但并不普及。如何讓日本人有宗教的信仰和力量,是一個需要策劃的課題。 經過仔細研究,美國人和新興的資產階級共同策劃了一場宗教改革運動。以本土神道教的名義,將天皇作為至高無上的神靈設計了一套全新的神道教,在全日本推行和傳播,以豎立天皇權威,打壓幕府勢力。 二是開展聲勢浩大的“尊王攘夷運動”和“倒幕運動”,培養支持天皇的改革派新生力量。為打擊幕府勢力,在推行神道教的同時,大肆宣揚天皇的正統地位,貶斥封建的幕藩勢力為亂臣賊子,鼓動人民起來造反,推翻幕府統治。 在先后發生了鳥羽之戰、伏見之戰、戊辰之戰、西南戰爭等多起內戰之后,德川幕府終于抵抗不住壓力,開始“奉還大政”,把政治權力交給了天皇。 天皇親政后,這才有了明治維新。 從明治維新和《日本帝國憲法》的內容看,明治維新的基本國策其實可歸結為三點: 一是開啟日本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專制王朝。雖然有美殖民者的參與,形式上有了皇室、貴族院和眾議院的架構和形式,但實際上完全是大秦帝國體制的翻版。從土地所有制到立法、司法、行政和軍事,天皇有史以來第一次真正掌控了一切權力。 二是開啟了工業化道路,雖然比中國的洋務運動晚很多,但有天皇至高無上權威推動,其進展的速度顯然比大清還要快。 三是開啟了軍國主義路線。天皇成為至高無上的神靈,不僅擁有了世俗的一切權力,還有了至高無上的神權。隨著工業化的推進,又開始要強軍備戰,準備學美英等列強對外擴張,展開侵略與掠奪。 明治維新當然不是什么現代憲政民主的政治文明進程,而是大秦帝國和美帝國政治模式雜交的產物,實質是大秦模式,形式是美帝模式。
因為日本從來沒有大一統和中央集權過,一旦這種體制付諸現實,其帶來的民族自豪感和愛國熱忱空前高漲,使日本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國運隆升氣象。 與之相比,大清帝國的情形則完全相反。洋務運動比明治維新要早近10年。洋務運動的工業化和經濟建設成就也比日本要好很多。即便經歷了兩次鴉片戰爭,大清的GDP依然是全世界第一(占全球GDP總量約20%),是當時列強中最強大的英國GDP(占全球GDP約10%)的兩倍。 大清在洋務運動的同時,也在走強軍之路,打造了當時亞洲第一強的北洋艦隊。北洋艦隊規模超過了大清之外整個亞洲艦隊規模的總和,遠遠超過當時的日本。但是,洋務運動為什么沒有像明治維新那樣成功呢? 大清輸在政治實力而非軍事和經濟實力上,這個結論當然是對的。但是,這背后的原因并非公知們所解讀的那樣,明治維新贏在憲政民主,洋務運動輸在集權專制。恰恰相反,明治維新贏在新興的中央集權專制和天皇至高無上的政治權威和神權,而大清則輸在政府完全喪失了公信力、號召力和話語權。政治腐敗和公知泛濫,無休止的內亂和革命,大清王朝顯然沒有了運籌帷幄的能力和一呼百應的號召力。 同樣是中央集權專制,明治維新的日本是國運隆升,氣象更新,大清卻是國運頹敗,氣勢衰微。當時的日本人是想推翻封建割據勢力,建立一個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國家。當時的大清人則相反,是想推翻一個業已存在的中央王朝,建立西方式的民主制度。哪怕大清曾經想要學日本君主立憲都不行。 甲午海戰,盡管大清軍力遠超日本,但剛剛親政的大清皇帝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讓北洋艦隊的靈魂人物李鴻章回家丁憂。一手打造北洋艦隊的靈魂人物沒了,何來運籌帷幄的決策力和戰斗力?尤其可笑的是,面對日本的入侵,大清并非輸在海戰,而是輸在海岸駐防的部隊毫無抵抗之力。海岸清軍拱手讓出了海岸炮臺,讓日本人長驅直入登陸,然后調轉大清炮臺的炮口,將停泊在港灣的北洋艦隊打了個稀里嘩啦。如此戰爭,打的哪是什么軍事實力或者經濟實力,分明打的是民心和國運。 國運來了,氣勢如虹。國運退去,氣息奄奄,吃飯也能噎死人,根本不用打就要完蛋了。 但是,這國運和民心,并非因為集權專制與否或憲政民主與否。鐵的史實是,日本的明治維新是從封建割據的散漫狀態走向中央集權的大一統狀態,走向極端的皇權和神權至上。大清則相反,從中央集權專制走向了四分五裂,群雄并起,內亂頻仍,人心渙散,一盤散沙的狀態,完全喪失中央政府的凝聚力和號召力。 讀歷史不能厚古薄今,也不能厚今薄古,盡可能尊重歷史的真實背景,尋找其內在的邏輯,才可能盡可能還原和接近真相。 日本真正的憲政民主時代其實是從二戰之后于1947年實施新的《日本憲法》才開始的。日本戰后的經濟振興其實依然靠的是戰時體制,并非什么憲政民主,這是日本經濟史學界的主流觀點。當1980年代后期日本真正迎來自由主義浪潮時,其經濟就開始走下坡路了,政治上也開始動蕩不安,首相走馬燈似地換。
來源:肖仲華開講(ID:xiaozhweixin)
01
明治維新前的日本
日本真正的文明史,大約只能從公元5世紀的古墳時代開始算起,相當于中國的南北朝時期,因為這個時期才有真正的國家誕生,同時出現了最早的文字和文獻,盡管此時的文字是漢字。
02
明治維新的本質
明治維新真正開啟的時間應該是1890年,以《大日本帝國憲法》的頒布和工業化和軍國主義路線為標志。
03
為何有明治維新
今天的公知們總是說,日本明治維新是天皇的睿智和開明,是主動的政治改革。這其實完全脫離了當時真實的歷史背景。
04
明治維新與洋務運動的區別何在
有了神道教的洗腦,武士和軍人,以及全體國民都唯天皇是命,以為天皇而戰,戰死沙場為榮。為了籌集軍費,打造戰艦,日本的貴族開始主動送婦女家眷去繅絲廠做工,平民百姓更是出現了幾萬婦女下南洋去賣春掙錢,為國家強大起來而奉獻青春和熱血的壯觀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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