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院校體制內影響力排名!
最近,許多高校已經開始對畢業生進行論文答辯,這之后,就是讓人百感交集的畢業季。
伴隨著各種即將占領朋友圈的畢業發言,一些“老油條”們也在借此機會懷念自己的青春歲月,在表揚母校的同時也進行自我表揚……
這不,在司法系統工作的小鐘,朋友圈內就發生了一次較勁:
某政法大學的畢業生張三表示:我們學校的校友們沒法回來參加畢業典禮了,不然很多地方的政法系統、律所、法務都會因為業務人員離開而癱瘓。
某政法學院畢業的李四則留言回復:校慶這么重要,怎么能錯過呢?沒事,讓我們學長做個批示,放你們一天假不就行了。
某綜合大學法學院畢業的王五評論:真羨慕你們,我們學長天天在新聞聯播里忙死了,都沒空關心我們校慶了。
這樣的較勁很有意思。
畢竟,學校出身往往是廣義的法律工作者最寶貴的人脈來源之一,對各方面工作皆頗有裨益。
同時因為法律工作總與國家息息相關,因此體制內人脈又是校友人脈中最珍貴的部分。
但見此“攀比”,小鐘不禁產生疑問,這么多優秀的法學院校中,究竟哪家培養出的體制內優秀校友最多?哪家的校友身份最“管用”?
01
與其空口白話,不如來做個數據統計。小鐘就發揮較真精神,給中央、省級政法系統領導的學歷進行統計,確認各政法院校畢業生在法律體系內的影響力大小。
統計對象:十八大以來,中央政法委書記、副書記、委員、秘書長;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含原國務院法制辦)、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法工委所有正副職;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的省政法委、省高院、省檢察院一把手。
注1:由于制度原因,公安、安全機關行政屬性較強,同時中國立法強調與實踐結合,因此全文采用“法律體系”代替政法系統、司法系統的描述,納入立法機關和指導協調單位政法委,而不計入公安、安全機構。
統計內容:上述人員中,擁有全日制法學學歷人員的母校。
注2:暫不包括函授、在職、進修學歷,以及非法學學歷。
在此基礎上,對上述領導的職務影響力進行賦值,具體賦值如下:
中央政法委一把手5分,委員、秘書長3分;
最高檢、最高法一把手5分,常務副3分,普通副2分;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法工委、司法部、原國務院法制辦一把手3分,普通副2分;
地方政法委書記1.5分,地方兩高一把手1分。
賦分說明:
5分:相關職務為副國,在法律體系各領域(特別是人事、制度等)擁有更大的影響力;
3分:一把手為副國的單位,主持常務工作的副職為正部,對本單位、領域在事務層面影響力大于一般副職,因此分值為3;
一把手為正部的單位,影響力較副國更小,所以正職的分值為3。
2分:國家部委的普通副職影響力比一把手、常務副要小,分值也相應低一些。
1.5分/1分:地方一把手對于國家整體法律體系的影響力稍弱,因此雖同為副部,但分值降低。另一方面,政法委一把手職級高于地方兩高,因此比兩高高出0.5分。
注3:因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原國務院法制辦并入司法部,法律委員會更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這增加了查找上述機構改革前領導名單的難度,可能有所遺漏。部分機構(如法工委等)的領導簡歷也難以獲取,小鐘只能盡力獲取能得到的信息。請讀者們見諒。
注4:部分領導任職多個崗位,相關崗位的分值都列入了統計;部分領導全職就讀于多個高校,此領導的分值同時賦予多個高校。這是一些學校分數較高的重要原因;
注5:部分領導在離開法律體系后,在其他領域擔任了更高職務。本文只統計這類人員在法律體系內的任職情況,其他領域的職務不列入統計。
注6:一些出身于某校,但并非法律系出身的法律體系干部;以及一些出身于某校法律系,但沒有擔任法律體系職務的領導,本文也沒有將其納入統計。這是某些綜合性院校分值不高的重要原因。
具體統計結果如下:
西南政法大學:62.5分。總計29人(副國1人,正部2人,副部26人)。
中國政法大學:45.5分。總計15人(正部3人、副部12人)。
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系:41分(39分)。總計14人(副國1人,副部13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系:35分。總計10人(副國1人,正部1人,副部7人)。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系:33分。總計15人(正部2人,副部13人)。
華東政法大學:21分。總計10人(副國1,副部9)。
西北政法大學:19分。總計14人(副部14人)。
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律系:11.5分(9.5分)。總計5人(副部5人)。
其他法學院校(基本小于等于2人或2分):34.5分。總計21人(正部1人,副部20人)。此部分未統計落馬人士。
注7:以上計分的灰色分數為去掉十八大以后落馬人士的分數修正。

注8: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下劃線人士為落馬者。若有少數錯漏,還請諒解。
另外,對以上數據存在疑問的讀者,比如為何總理不在列;為何張軍出現了兩次;永清副主席/春鷹副秘書長已然是副國級/正部級,為何少算了一級等等,還請回顧之前的注1-注6。
03
賦分只是一個簡化的評比模式,不能保證完全正確,但也一定程度說明了相關職務的影響力大小,以及相關院校培養出的學員在體制內的影響力。
對上述統計結果,可能有些結果在人們的預料之內,如,稱雄政法系統的西政;有些結果則比較出人意料,比如,中國人文社科領域的頂尖院校北京大學,排名就沒有意料中那么高;
再如,實力強大的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一個位列最后,一個根本沒有入圍。

排行第一的西南政法大學
究竟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請容許小鐘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法律相關體系由于專業性較強,人員流動較為封閉,對淵源較為強調。排名靠前的幾位強者,其實都可以追溯到法學界的“五院四系”。
1952年,教育系統采納蘇聯的教育經驗,對全國范圍內的院系進行了大調整。蘇聯的教育經驗主張興建專門院校,集中力量強化相關學科的科研、教學實力;也便于在人員分配上進行統籌和計劃。
具體到法學教育領域,許多綜合性院校的法律院系都被合并到5個大的專門政法院校中,即,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西南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前身)、華東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前身)、中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前身)、西北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大學前身)。這就是“五院”的來源。
僅有的幾個保留法律系的綜合性院校為,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和吉林大學。這就是“四系”的來源。

“五院四系”
上述歷史因素,使得相關高校在法學領域的科研、教學、人才培養等方面占據了先機,然后反哺本校的后來者。一個很簡單的證據是,其他法學院校畢業生的影響力分值加起來,都比不過“五院四系”中的前4名。
其中,“五院”在法學領域專業水平強,招生人數多,使得本校學生在業務能力、人數上都具有優勢,有利于提升本校在法律體系內的影響力。這種影響一直延續至今。
在這一基礎上,是否存在優秀校友,則是相關院校是否能在本已優秀的“五院”內進一步脫引而出的重要影響因素。這也是“馬太效應”的正常現象。
例如,本次統計中分數最高的西南政法大學產生了現任最高法一把手;華東政法大學產生了前任最高檢一把手等等。

兩位優秀校友
除此之外,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的所在地也為這些學校畢業生在實務界發展提供了助力。
西南政法大學的首任校長是伯承元帥,此外總設計師、賀龍元帥都在其中當過兼職老師。這樣的歷史高度,也確實是在院校中獨樹一幟。
西政也給前輩爭氣。如果統計算入警界人員,它的分數可能更高。畢竟,西南政法大學曾是普通高等院校中為數不多設有刑偵專業、可以培養警務人員的高校。從這里也可以看出,西南政法大學偏重于整個政法系統,而非僅為法律體系相關。

曾經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學院,也是伯承元帥領導創建
中國政法大學在“五院”中門檻較高(專門政法大學中唯二的211,另一個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同時,北京的區位優勢更有利于學生在中央和國家機關的發展,以及本校老師參與相關決策。
此外,如今在疫情中肩負重責擔任湖北省委書記的應勇,就曾經在中國政法大學進修;而中國政法大學多位領導、教授則從二十年前開始,就長期為福建省政府聘請為法律顧問。這些往事,對中國政法大學學子未來在法律體系的發展有重要的積極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
較為特殊的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其實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法學教學、科研層面非常優秀。一個簡單的證據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前任院長王利明、中國政法大學前任校長黃進等都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校友。

王利明;黃進
然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本次統計中沒有脫穎而出,小鐘認為,主要原因可能在于這所學校的締造者之一先念同志并沒有主管法律相關工作,而是長期在財經領域擔任要職。也因為如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財經系統內影響力較大,算是彌補了此次統計的遺憾。
在“四系”中,武漢大學的情況和中南財大較為類似,不再贅述。
北京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一向在人文社科領域表現突出,生源質量極高,在此次統計中能嶄露頭角是正常現象。

北大法學院大樓一角
但之所以兩校沒有在統計中站在頂端,一方面是源于招生人數較少,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這兩校法律系/法學院畢業生較為優異,更多的去負責全面工作了。

中國人民大學風采
需要額外說明的是吉林大學。在建國后的前30年,長期作為共和國工業經濟中心的東北為本地高校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身為東北“法學中心”的吉大,自然深受其益。

吉林大學風貌
除此之外,吉林大學前身之一東北人民大學創立時,其主管部門(東北局)的一位主要領導彭真后來成為全國政法工作的負責人,這都為吉林大學的法學教育質量,以及畢業生在法律相關領域發展提供了非常良好的條件。
04
除此之外,歷史機遇也是五院四系的學員能在法律體系內掌握先機,并反哺本校后輩、鞏固本校地位的重要原因。
1977年,中國恢復高考。由于當時中央要求“宜早不宜遲”,恢復高考的消息在10月公開,高考于12月舉行。這使得“77級”和“78級”都在1978年入學,1982年畢業,中間僅差半年。

其中,1977年可以招生的法學院校只有北京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律系、中南政法學院等院校,其他許多院校一直到一兩年之后可以招生。例如,西南政法大學1978年才恢復招生。
這批“77級”、“78級”在那個年代迅速脫引而出,站在潮頭。其中的佼佼者為本校之后在實務界影響力的提升、延續做出了重要貢獻。

圖為北大法律系/法學院77級的杰出校友,由于本次只統計法律體系領導,這位負責全面工作的法科生沒有列入統計范圍
隨著80年代,黨中央提出“恢復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制”,這些珍貴的法律專業人才被早早預定,進入政法機關、立法機構等擔任要職,或是被其他高校延攬,在學界大放異彩。
這批掌握歷史先機的“77級”、“78級”的老學長,對本校后來者在本系統的發展自然較為有利。
05
不過,到了今天,法學教育的格局相對過去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
第一,眾多大學設立法學院/法律系,法學招生、畢業生人數大量增加。
第二,部分新興法學院校迅速崛起。
典型代表就是清華大學。這一傳統工科強校決定向綜合大學進軍,強化人文社科建設后,于1995年復建法律系,1999年改法律系為法學院。由于人才充沛,名聲響亮,不到20年的時間,清華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全國一流法學院,可以與對門的傳統法學重鎮北京大學法學院并駕齊驅。

清華大學法學院
相信隨著時間推移,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優秀校友也會在法律體系高層不斷涌現。
第三,地區經濟水平影響重大對法學教育影響重大。
一些發達地區高校決定設立法學院,或是設立分校之后,往往能借用自己的優厚財力吸引優秀的教師前來任教;這些院校坐落地的就業機會也吸引了許多優秀的學生前來就讀,提升學校影響力。
另一方面,經濟不發達的地區,高等教育則隨著區域發展差距擴大而衰落。對此,國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升落后地區的高等教育水平,但這類措施的實效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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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由于法律體系專業性較強,使得內部人員對院校淵源較為重視,占據先機的相關院校人員在體制內的發展相對更為順利。
其次,部分院校中涌現的優秀校友也會對本校的后來者進行反哺,鞏固本校在體制內的地位和影響力。
而且法律體系工作尤其特殊性,開頭也提到了,學校出身往往是法律工作者們最寶貴的人脈財富。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院校選擇對個人發展有重要意義。
對尚處于學生階段的讀者來說,努力學習,提升自己的考試分數,無疑是讓自己在院校選擇中更有主動權更好的辦法;
對已經工作的讀者來說,上述數據也是深造決策的重要參考。雖然出于方便的考量,沒有納入在職等履歷,但這樣的經歷,對于法律體系工作者來說依舊相當裨益。

曾經的司考的一幕
但是,上述數據畢竟也具有其局限性。比如剛才也提到,許多優秀的法科生并沒有從事法律體系工作,而是在負責全面工作的崗位上發光發熱。
同時,也有越來越多的重要崗位,正在打破“傳承”。比如與法律體系息息相關的政法系統、紀委系統,學校出身、仕途出身也越來越多元化。
這一事實也提醒讀者,院校、專業并不會限制就業方向。在人生道路上,一直保持學習的能力,廣泛閱讀各學科書籍,提升自己的綜合素養才是最重要的。
至于開頭綿里藏針的張三、李四和王五,小鐘想說:院校出身固然很重要,但最核心的還是自我奮斗!把自己變成母校的驕傲、后來人的長者,更應該是自己的奮斗目標。
讀者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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