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兩黨的反華政治與戰略——兩黨合謀之涉華法案讀后感(三)
來源:tuzhuxi(ID:chairmanrabbit)
今天我們接著看民主黨牽頭、參議員兩黨議員合謀的反華法案《2021年戰略競爭法案》。
因為涉及內容較多,我也是業余寫作,只能爭取盡量覆蓋文本里的內容,并將重點放在民主黨在共和黨基礎上增加的內容,藉此反映兩黨對華政策和思維的異與同。
我也找網友幫忙翻譯法案的文本,旨在讓更多中國相關監管部門及機構看到這個法案。
TITLE I—INVESTING IN A COMPETITIVE FUTURE (投資于未來的競爭性),從P35開始。
第一部分,科學與技術(Subtitle A—Science and Technology)
這是涉華法案具體政策的第一部分。這部分基本是照抄共和黨《戰略法案》(S.687)的SEC. 302. AUTHORIZATION TO ASSIST UNITED STATES COMPANIES WITH SUPPLY CHAIN DIVERSIFICATION AND MANAGEMENT(支持美國公司進行供應鏈的多元化與管理)。
背景是,美國政府發現美國企業非常依賴中國的生產能力及供應鏈,希望想個什么辦法幫助美國企業與中國脫鉤。
這部分是照抄共和黨法案的。政客們提出的方法是:由美國國務院及商務部建立一個項目,使得美國駐各地的使館可以聘請專業機構、專業人士,在以下領域幫助美國企業:
(1)退出中國市場,或將生產設施從中國轉移到其他地方
(2)對生產要素的來源進行多元化,推動供應鏈多元化,把供應鏈從中國轉移到其他國家
(3)對上述活動涉及的法律、監管及其他挑戰問題提供指引
(4)尋找一個可以替代中國的生產/制造市場,或者對中國以外其他地方進行外包。對此要提供必要的市場信息,推動與合適的本地合作伙伴簽署合同。
此外,法案指出,聘請當地咨詢機構應該在美國國務院及監管部門的協調下;一定要優先對待(美國的)微小中企業——顯然是認為微小中企業要擺脫對中國市場的依賴更加困難。
撥款:在未來幾年(2022-2027年)每年投入1,500萬美元支持上述事業。
此外,民主黨還特別增加了一個部分:要求所聘請的專業機構不能由中國政府/中國共產黨控制,或被認為受到中國政府/共產黨或其他敵對國家或力量影響。
評:1)這部分關于科學與技術的內容基本完全沿用共和黨初始版本。2)從“科學和技術”維度講,非常的膚淺,只是號召美國各種生產與服務企業與中國脫鉤;3)并不考慮美國企業遇到的實際難處,不考慮美國企業對中國廣大市場及供應鏈的真實需要和依賴。4)由于最初是共和黨草擬的,都是站在美國企業/資本角度的,并不考慮美國工人,只字未提要把工作機會帶回美國;5)這個與中國“大脫鉤”的落地方式非常簡單,就是國務院和商務部聘請外部的“專業機構”提供一些咨詢,給大家頭腦風暴。大家可以理解為,這就是政府要掏錢購買一些PPT。6)不要看1,500萬美元就覺得很多。這么多的國家與市場(中國及第三方國家/市場),隨便請幾個美資的咨詢/法律顧問出些空洞的備忘錄、PPT,可能就要花這么多錢。
我上面寫的這些是脫離了美國老百姓的認知。他們不關心也無法理解這些東西。這些就是政客的表演而已。立了個什么法,推動了什么議程,看上去很厲害。其實真的就是紙老虎。
第二部分,全球基礎設施建設Subtitle B—Global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這一部分共和黨版本沒有提,完全是民主黨新增加的。充分體現了民主黨關注多邊主義、關注盟友的政策主線。
法案建議,美國要和盟友及世界其他國家的政府、私營部門、公民社會等積極合作,推動基礎設施建設,要讓世界各國看到美國推動高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合作的誠意。
文本還提及,美國要推動基礎設施建設要尊重2018年大阪G20會議提出的精神:1)尊重基礎設施投資目標國的主權;2)反腐敗;3)法治;4)人權與勞工權利;5)財政與債務可持續性;6)社會與治理保護措施;7)透明度;8)環境與能源標準。
評:文本的意思就是暗示中國是不遵守這些規則的,而美國遵守。事實上,中國也參加了2018年大阪G20會議。中國在推廣基礎設施投資時難道就不遵循這些標準么?各個國家不是傻子。他們一比較就知道,美國和中國到底誰在遵循這些原則。
文本指出:
——世界各國的基礎設施需求,包括交通、能源、數字領域是很大的,還在快速增長;
——一個國家(暗示中國)如果對其他國家的特定基礎設施——包括港口、能源網、5G電信網絡、海底電纜進行收購/投資,或者在相關產業和設施有很大的物理現實存在,那么對這個國家(拓展它的利益)會有很大的幫助。而如果這個國家和美國的利益與價值觀又是不符的話(暗指中國),則會削弱美國及其盟友的利益與價值。(翻譯:美國發現中國進行的“一帶一路”基礎設施投資會損害美國的利益)
——美國政府必須協同各相關監管部門一起推動在其他國家的基礎設施投資,要動用各種經濟手段。
——GICC(Global Infrastructure Coordinating Committee,全球基礎設施協調委員會)負責協調美國國務院、商務部、財政部、商務部、能源部、交通部等各部門推動美國在其他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及技術援助,這個部門以后要發揮更大作用。
——要求立法后180天內(及往后每半年一次),國務院及GICC要向國會匯報:1)美國在現在及未來在其他國家提供財務或技術支持的基礎設施項目(尤其是在交通、能源、數字領域的)2)說明美國從事的這些投資及援助對美國及其盟友的好處;3)詳細說明美國盟友及伙伴有沒有對這些投資及援助提供任何支持。
——美國國務院要牽頭建立一個‘‘Infrastructure Transaction and Assistance Network”(基礎設施交易及援助網絡),在印度-太平洋地區推動可持續的、透明的、高質量的基礎設施建設。具體而言,要幫助這些國家進行基礎設施投資的能力建設,譬如項目評估、監管及環境標準等;要對提供必要的交易援助咨詢與顧問,推動“可持續”的項目;要協同推動使用美國的產品與服務;要推動私營部門(非國有企業)的投資。
——美國國務院牽頭的“Infrastructure Transaction and Assistance Network”要下設一個Transaction Advisory Fund(交易咨詢基金)。這個基金要用來協調和聘請相關的專業顧問/咨詢機構,提供:1)法律服務;2)可行性分析;3)債務可持續性分析;4)投標或方案評估;5)其他有利于促進基礎設施可持續性、透明度、高質量的服務。
——要為Infrastructure Transaction and Assistance Network投入7,500萬美元,其中2,000萬美元投資于Transaction Advisory Fund。
評:從這個部分可以看出,美國政客充分看到了中國“一帶一路”及基礎設施外援項目帶來的好處。但國會立法的效力很有限——只能對政府提供某種方向和預期,但缺乏抓手。有限的抓手就是給美國國務院派活,要求其定期撰寫匯報、要求其努力工作,然后就是撥款,這些撥款最后又會用于聘請非常昂貴的第三方專業機構。撥款看似很多(7,500萬美元),但按五年計算,每年攤到的就不多了。最后,這些經費都會變成用來購買研究報告、備忘錄和PPT,受益的是一堆專業咨詢機構,但提供實戰性可能非常有限。
美國的納稅人之所以懷疑、不相信華盛頓,懷疑政府及公權力,就是因為在美國的體制下,各種撥款都是低效使用,大量浪費納稅人資源。最后,往往只是選舉政客從中獲益,把一堆看似很厲害的“紙老虎”立法轉化為自己的政治資本。
民主黨的法案花了一些篇幅在能源基礎設施上,提議:
——美國政府應該充分與私營部門討論,形成一個全面的、跨年的政府政策,應對中國政府的“predatory lending and financing”(“掠奪性貸款與融資支持”——美國政客將所有中國政府主導的對外貸款都稱為“掠奪性貸款”)。
——美國應該定期研究發展中國家當前及未來的能源需求及能力;要研究中國企業(包括國企及一般中國企業)在這些國家參與的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提供勞務及資金支持的項目。
——美國應該推動在發展中國家追求戰略支持與投資、參與能源產業的改革、發展先進能源技術。
——美國應該對這些國家積極提供貸款、融資支持、撥款及其他金融產品,幫助本地發展經濟及就業機會,利用先進能源技術。要把美國政府的權益及主權借款作為中國“掠奪性貸款”的替代品。
——美國應該和國際金融機構及多邊組織一起研究如何利用投資在發展中國家推動先進能源科技。
——美國應該和有重要戰略價值得印-太合作伙伴國家建立多邊關系,一起研究推進發展先進能源科技,抵消中國“掠奪性貸款”及其他行為的“負面影響”。
——美國應該大力出口先進能源科技。未來五年,美國國務院及能源部每年都應當出一個報告,報告對先進能源技術的出口情況,并幫助:1)為盟國及發展中國家改善能源安全;2)建立一個開放的、高效率的、規則主導的、透明的能源市場;3)提高自由的、公平的、互惠的能源市場;4)擴大各國對可負擔、可靠能源的獲取。
——要求美國國際發展署每年發布報告,1)匯報美國需要在能源領域深化關系的重點國家(同時也必須符合美國經濟與國家安全利益);2)介紹中國在相關國家能源領域做的事情,包括能源基礎設施及資源的投資、開發、運營、所有權等。3)研究在中國介入的情況下,對美國利益會有什么影響。4)說明美國和盟國未來在能源領域能干什么。
評:這個部分可以看出,美國政客已經發現中國對其他國家進行能源領域的投資、援助所帶來的好處,因此呼吁美國要跟上。本質是學習、匹配、應對中國的影響。
這部分法案內容只是提出了一些想法和期望,但沒有具體的抓手,如果說能有什么產出的話,就是給相關部門派了一堆活兒,定期寫分析報告,這樣,對口的政客每年可以看一看,再評估美國還有什么可做的。
我以為,中國“一帶一路”、援助發展中國家進行能源建設(尤其在能源領域)因為使得自己在外交關系上先行一步,取得了一定的主動與有利地位。美國已經落后,現在處于重新發現中國、研究中國、跟隨中國、匹配中國并期望超過中國的狀態。
此外,民主黨有一個特征,就是相信多邊主義,相信國際社會,有理想主義。有一些國際主義情懷。很多中國人可能不太容易相信此點,覺得美國人都是偽善,只講利益。但事實確實如此:美國的自由派精英家長會希望自己的孩子到發展中國家去有所經歷,參加公益。他們同情弱勢群體,反對種族主義,希望人類實現某種大同。這種想法,其實就是許多人所熟悉的“白左”。在大分裂的2020年代,這個提法就很難了。但我還是相信國際主義的白左是存在的,在美國也是有很大力量的。
民主黨推動國際合作、對外援助(包括建設基礎設施及綠色能源)之背后的驅動力,可能有這種國際主義的因素。但它已經“埋”得非常之深了,很不容易被覺察。在2020年代的今天,這種訴求需要經過充分的偽裝,只有借助“揍熊貓”的措辭,才有可能推出來。
所以,如我所說,民主黨也是借“揍熊貓”之力,推動自己的國際主義議程。
第三部分,數字技術與連結性(Digital Technology and Connectivity)
在這一部分內容里,可以看到美國政客非常擔心中國在數字技術領域的影響力,不光是技術,還有數字治理。美國希望重新奪取對數字技術及數字治理標準的定義權。
開宗明義的一句:
——“It is the sense of Congress that the United States, along with allies and partners, should lead an international effort that utilizes all of the economic and diplomatic tools at its disposal to combat the expanding us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products and services to surveil, repress, and manipulate populations (also known as ‘‘digital authoritarianism’’). (國會認為,美國及盟友及伙伴應該領導一個國際行動,利用全部可選的經濟與外交工具,阻止那些用于對人口群體進行監控、壓制及操控的信息及通信技術產品與服務。這些產品與技術可以被稱為“數字權威主義”,要阻止這些產品與技術在應用上的不斷擴大)。
繼續看正文:
——美國應該和歐盟、日本、臺灣、五眼聯盟成員、其他國家就“數字產品”進行雙邊與多邊談判,確立一些協議。
——美國應該帶頭在全球推動信息自由——可以自由地、免受壓制與恐懼的發布及傳播信息。
——美國國務院應牽頭建立一個數字連結性及網絡安全合作伙伴關系(“Digital Connectivity and Cybersecurity Partnership”),以幫助其他國家:1)擴大新興國家的互聯網連接及數字基礎設施;2)保護技術及數據資產;3)鼓勵開發、安全、可靠、自由流動的互聯網及數據;4)推廣出口美國的信息及通訊科技產品與服務,擴大美國公司的市場份額。5)推動減少對中國信息及通訊科技產品與供應鏈的依賴;6)建立網絡安全能力及確立網絡安全標準與實踐。
——立法后半年內(及未來五年每半年一次),美國國務院應該出具報告,說明針對上述的執行方案及執行情況。國務院應該征求相關監管部門、私營企業及專家的意見。
——撥款:自2022-2026年,每年撥款1億美元。
評:這一部分也都是民主黨推出來的,但應該也得到共和黨的支持。
21世紀意識形態斗爭的核心不是姓社姓資,而是對數字的使用,對數字治理的應用。疫情之后,中國政府與中國公民實實在在看到了數字治理的好處,會更加擁抱數字治理(政府更加積極收集數據,老百姓更愿意“讓渡”隱私與數據)。相反,西方繼續堅持老路,把個人的數字隱私與公共利益完全對立起來。
中國的數字化治理,是對西方模式的根本性挑戰。而且歷史將證明,這一模式不僅僅在防疫抗疫上有效,在對抗犯罪,維護社會的治安及穩定,打擊恐怖主義方面有效,最終還將是解決全球氣候問題不可或缺的工具。
與數字(及個人數字隱私)的關系,才是中國區別于美國及西方的根本——
中國的故事:數字治理不是《1984》和“老大哥”。數字是可以給社會和個人賦能,讓世界變得更好。
美國的敘事:數字治理就是《1984》和“老大哥”,就是權威主義、極權主義,是對個人的最大傷害。
未來意識形態的紛爭不是姓社姓資,不是經濟,而是人、社會、政府與數字的關系。中國在提出一條不同的道路,一條更加“高維”的道路。這條道路也隱含著對西方意識形態及模式的否定。對西方政治文化而言是一個“存在威脅”(existential threat)。
所以美國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全球散布針對數字化治理和信息科技的恐懼,要利用人們對技術的恐懼,否定和妖魔化中國模式。
不過,在2021年的今天,這個提法有些落伍了。“信息自由”并不是“真相”的充分條件。相反,在去中心化、碎片化的移動互聯網時代,無節制的信息自由帶來的是社會的分裂、部落政治及虛無主義。美國自詡為信息最自由的世界,但“五五開”、處于不同“信息宇宙”的分裂社會已經不僅僅是國際笑話,還是各個國家所需要關注與避免的。
將“信息自由”視為絕對價值及絕對好處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我還要重復這個“梗”;今天的世界,不是兩百年前人們在咖啡廳看一份印刷報紙議政的歐洲小鎮了。
美國仍然希望掌握對數字的話語權,把數字視為與公共福利、公共安全對立的洪水猛獸,片面地強調“讓渡”數字隱私的風險,寄希望放大和利用人們內心的陰暗面與恐懼。“只要向政府讓渡數字隱私,你就會喪失所有的自由與權利。”——無論如何改進西方的選舉制民主,無論政府如何問責,也無法減少人們對向公權力讓渡數字隱私的恐懼。這真是人類歷史上的咄咄怪事。
我認為,美國的數字觀是落后的,是反未來的、反技術、降維、反智的。實踐也將證明,中國走在歷史發展的正方向,而美國走在歷史發展的反方向。
全世界人民都是傻子么?不是。他們會辨認的。所有關于“美國的盟友與伙伴與我們的想法一致”都是美國政客的一廂情愿和意淫而已。
(未完待續)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