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犯強奸罪學生成績單曝光!浙大強奸案努某身份黑歷史遭扒 未開除強奸犯學生浙大啟動調查最新進展
網傳:強迫學妹,"綠"了朋友
浙大針對努某某的處罰引起了網友的爭議,大多認為處罰過輕。對強奸犯寬容是否會造成受害女性再一次的傷害?
隨著努某某事件的公布,此人之前的斑斑劣跡也被網友扒出:去年2月份他約女生酒吧喝酒然后意圖強奸,女生反抗過后選擇報警,在報警過后女生為了起到警告作用將此事告訴了努某某,他怕警察找上門來,就主動去派出所自首。最終獲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
到了今年4月份才被正式批捕,6月份以畢業生的身份順利畢業,甚至有網友翻出了他的畢業設計和4年來的成績,發現他多門功課掛科,畢業設計也做得像是在鬧著玩,但是仍然被導師給打了低分通過了。
隨后,就有浙大學生出來匿名和實名爆料,稱這位努同學可是個慣犯了,前后可能有20多人。被迫或者被哄騙著與他發生了關系,多數都是同校的學妹。被判刑的這次,受害人還是努某朋友的女朋友。
關于努某某此人,網曝資料顯示他早已有過類似行徑。據悉,努某某此前曾用sex tape強迫學妹和他發生關系,他曾在學生節帶學妹去猴泰爾,學妹拒絕后他扇了其巴掌。努某某有一次喝醉酒時,把自己的朋友和朋友的女友一同帶回了住處,"綠"了自己朋友。
努某某的朋友酒醒后看到了女友和努某某在一起的畫面。因為三人均為疫情期間從學校偷偷溜出,不敢把事情鬧大,便不了了之了。網曝此事的人自稱自己的室友和他是朋友,于是知道的這些事情。此外,爆料者還稱"這位努同學糟蹋了二十多個女生,大部分都是學妹。"
網傳的一份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際,強吻被害人并強摸被害人陰部,意圖與之發生性關系。被害人反抗并稱要報警,努某某因害怕而中止。后努某某自己報案,公訴機關認為努某某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節,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可適用緩刑。7月21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多次電話聯系西湖區人民法院,但都無人接聽。
7月21日,有網友爆料稱,2019年4月19日之前,她在某交友APP上與努某某相識,因為努某某說自己搞攝影的,兩人才加了微信。2019年4月19日,努某以邀請該網友看學校為名,約其見面。當晚,兩人到一清吧喝酒。
該網友表示,其天生酒量好,之前也沒去過酒吧夜店,就答應了。喝酒后發生的事情,她就無意識了。該網友懷疑,她被下了藥。其表示,當天醒來的時候,已經在一家酒店,“他做了與通報中對那個女生一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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