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借助外賣員身份 涉嫌販賣毒品被批準逮捕
近日,雨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名涉嫌販賣毒品罪的男子決定批準逮捕。
原來,在2020年9月9日13時許,市公安局雨城區分局根據線索研判,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其居住的家中當場抓獲,并從客廳沙發上查獲一包疑似冰毒物品。
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2019年開始在雨城區從事美團外賣工作,并長期利用外賣員的身份從事販賣毒品的活動。2019年年中至案發時,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外賣過程中,多次通過微信收取吸毒人員劉某、彭某等毒資后,將該毒資轉向上家,上家將相應毒資的毒品藏至指定地點并將藏匿地點通過照片或者視頻發給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隨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又將藏匿地點轉給吸毒人員,讓吸毒人員到藏匿地點拿取毒品。
另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2019年9月和2020年4月兩次因吸食毒品被市公安局雨城區分局行政處罰。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表示,本案特點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外賣員的身份,且自身有吸毒習慣,在外賣過程中發現他人有購毒需求后兼職“代購毒品”,以販養吸;人貨分離,反偵查意識強,作案具有隱蔽性,足不出戶即可完成毒品交易;毒品與犯罪人員之間出現分離狀態,即使查獲毒品,只要行為人之間深度隱藏,公安機關也難以查獲行為人。
檢察機關建議,加大對微信等網絡社交、支付平臺的監管力度。同時,鼓勵群眾進行投訴舉報,加強宣傳并給予獎勵。加強外賣行業監管。健全和完善外賣人員合理的準入條件,完善注冊和審查程序,特別是對申請人的身份情況、有無犯罪情況要進行實質性審查,對有違法行為人員予以排除。同時,加強對外賣行業的日常監管,適時開展對外賣人員的法律培訓,提高外賣人員的法律意識。(朱明 記者 李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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