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民營和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辦法》3月1月正式實施
作者 :創頭條 2021-02-24 20:11:25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創頭條消息 ?2月24日上午,青島市政府新聞辦舉行《青島市民營和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辦法》新聞發布會。《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辦法》是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以及國家、省有關支持民營和中小企業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而制定分別從財稅與金融支持、創業創新、市場開拓、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規定。
具體來講,在財稅與金融支持上,市、區(市)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重點支持民營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高成長、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在創新創業方面,支持依托產業園區、工業集中區、科技園區等重點產業集中區,建設和創辦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基地、孵化基地。對獲得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國家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政策支持。
在市場開拓上,依法保障民營和中小企業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向中小企業預留的采購份額應當占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型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辦法》鏈接:青島市民營和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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