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華為Logo侵權,香奈兒敗訴,4年商標纏斗落幕

纏斗4年后,香奈兒在與華為的商標大戰中敗下陣來。
根據路透社報道,歐盟法院周三判定,華為被訴商標不構成對奢侈品品牌香奈兒的商標侵權。一時間,“香奈兒訴華為Logo侵權敗訴”沖上了微博熱搜榜,閱讀量超過4億。
歐盟普通法院在裁決中指出,這兩個商標“有一些相似之處,但它們在視覺上存在顯著差異”。該法院稱,香奈兒的標志有更圓潤的曲線,使用了更粗的線條,Logo圖案呈水平狀,而華為公司Logo中的半圓則是垂直纏繞的。


華為Logo(左),香奈兒Logo(右)
這場糾紛最早可以追溯到2017年。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的報,當年,華為公司為保護旗下電腦硬件等知識產權,向歐洲知識產權局(EUIPO)申請注冊商標,商標圖案為上下兩個交纏的半圓。這一決定遭到香奈兒公司的反對。香奈兒公司認為,華為申請Logo與該公司橫向交纏的兩個半環Logo設計過于相似。
2019年,在香奈兒公司表示反對的兩年后,歐盟知識產權局駁回了香奈兒的反對意見。歐盟知識產權局稱,兩個Logp不存在相似性,公眾不太可能將兩者混淆。隨后,香奈兒公司再次向歐盟知識產權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但遭到駁回。香奈兒沒有作罷,決定向位于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提出訴訟。
當地時間2021年4月21日,法院判決駁回上訴。BBC報道稱,香奈兒公司還可以向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提出上訴。目前,該公司尚未對此作出回應。
對于這一判決結果,網友腦洞大開開始了“找不同”游戲。運動品牌安德瑪、汽車品牌奧迪紛紛成了調侃對象,更有網友表示“如果兩個弧就是侵權,那豈不是三叉戟就都是侵權瑪莎拉蒂了”。網友討論熱度高居不下,但商標糾紛判決不是簡單的“找茬游戲”。


在行業人士看來,判決主要建立在商品和服務之間的區別,不會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認,而不是“找不同”的對比。知乎身份認證為福建達業律師事務所律師的“豬肉泉”表示,《巴黎公約》和《TRIPS協議》規范下,現在對于商標近似判斷的標準趨于一致,其中一個重要判斷標準是兩者申請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者類似、標識之間相同或者近似。
該人士指出,華為向EUIPO為電腦硬件注冊保護,而香奈兒是以香水、化妝品、珠寶飾物、皮具和服裝等產品上的商標提出異議,二者的商品和服務牛馬不相及,是所謂的“不相同也不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此外,一般認定商標近似還需考慮到寬泛的“混淆可能性”。即使用在相關產品上,消費者會不會產生誤會,而華為的計算機和香奈兒的香水,一目了然。
跳出這起判決個案,對于奢侈品企業來說,品牌價值就是最高的護城河和最強的競爭力。2019年,品牌價值評估公司BrandZ公布全球最具價值奢侈品牌的排名,香奈兒高居第二,價值370億美元,“雙C”商標,是其最核心的資產和護城河。
這決定了香奈兒對于自家的商標就是要不遺余力地維護。不過過度的商標保護也讓香奈兒吃了不少釘子。去年5月,香奈兒在與法國時尚集團Molly Bracken的“Gabrielle”商標糾紛案中敗訴。2019年7月,香奈兒在中國的一起“雙C”圖案商標維權案中敗訴。
商標是重要的知識產權,在各國都受到法律保護,能幫主消費者識別商家和商品,對于華為來說,不僅要維護自己商標使用的正當權益,其在知識產權上的布局也在不斷加碼。
華為今年3月披露的資料顯示,公司早在1995年就開始申請第一件中國專利,1999年申請第一件美國專利。2008年首次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PCT專利申請排名第一。2019年,華為在歐洲專利授權數量排名第二位,在美國排名第十位。華為同時也是累計獲得中國授權專利最多的公司。
(鈦媒體App編輯楊亞茹綜合21世紀商業評論、知乎、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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