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環保虛減凈利潤被罰100萬 財務總監被罰50萬提出辭職
作者 :GPLP犀牛財經 2021-05-19 10:25:21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作者:小胖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5月17日,嘉澳環保(603822.SH)發布公告顯示,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該公司及董事長、總經理、董秘及財務總監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嘉澳環保被罰款100萬元。

(圖源:嘉澳環保公告)
據公告,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沈健被警告,并處以 100 萬元罰款;時任董事、財務總監查正蓉被警告,并處以 50 萬元罰款;時任董事 、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王艷被警告,并處以 50 萬元罰款。
5月17日的公告顯示,因其個人原因,查正蓉申請辭去嘉澳環保董事、財務總監職務,辭職后將不在該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據公告,因嘉澳環保披露的2019 年年度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2020 年半年度報告和2020 年第三季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共計虛減凈利潤200萬元,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據了解,此次嘉澳環保虛減凈利潤200萬元的原因是該公司未合并旗下2家境外子公司的業績報表,導致其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虛增,凈利潤虛減,從而財務報告出現虛假陳述。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此事項與通常虛增凈利潤的違規案例有所不同,所以在對于投資者能否索賠的問題上,律師之間存在意見分歧。
部分證券維權律師認為,“嘉澳環保是虛減凈利潤所以對于投資者來說無所謂”。而另一部分證券維權律師則認為該公司因為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達1.79億元,占比14.24%,所以投資者可以要求索賠。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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