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正式公布,大數據“殺熟”最高可罰五千萬元
作者 :創頭條 2021-07-06 16:55:45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創頭條7月6日消息? ?國內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 《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今天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布。
該《條例》堅持個人信息保護與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并重,對市民深惡痛絕的APP“不全面授權就不讓用”、大數據“殺熟”、個人信息收集任性、強制個性化廣告推薦等問題說“不”,并給予重罰。
《條例》設計了公共數據治理的頂層框架,要求政府建立城市大數據中心,實現對全市公共數據資源統一、集約管理。明確公共數據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建立以公共數據資源目錄體系為基礎的公共數據共享需求對接機制。
在加強個人數據保護的基礎上,《條例》針對數據要素市場“搭便車”“不勞而獲”“大數據殺熟”等競爭亂象作出專門規定。
《條例》明確規定,市場主體不得使用非法手段獲取其他市場主體數據,不得非法收集其他市場主體數據提供替代性產品或者服務,不得通過數據分析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違反上述規定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五千萬元。
據悉,該《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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