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詐騙銀行背鍋:員工騙儲戶近500萬元 農行被判賠償全部損失
作者:木子李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一位在農業銀行湖南麻陽支行工作多年的員工,因為炒股虧損欠下高利貸,竟詐騙了20位儲戶近500萬存款,最后,該員工被判刑10年,農行被判賠償全部損失。
5月1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系列裁判文書,因儲蓄存款合同糾紛,農業銀行湖南麻陽支行被20位儲戶告上法院,這20起糾紛牽扯出了一樁詐騙案。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另一則判決書顯示,姜某是農業銀行湖南麻陽支行員工,2013年6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姜某因炒股及因炒股虧損借了較多高利貸。
為了炒股、償還高利貸,姜某利用銀行工作人員身份,以攬儲、理財名義,許以較高利息、發紅包為誘餌,將20名客戶資金占為己有,用于炒股、償還個人債務,共計498.69萬元。
法院認為,姜某身為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銀行客戶資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銀行工作人員攬儲、推銷理財產品名義,騙取他人財產其行為已觸犯國家刑律,分別構成職務侵占罪、詐騙罪。
姜某被判刑十年,并處罰金十萬元,向農業銀行湖南麻陽支行退賠全部違法所得。
由于儲戶們的損失未獲賠償,便將農業銀行湖南麻陽支行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他們被姜某詐騙的存款損失。
法院認為,儲戶的存款沒有入到農業銀行湖南麻陽支行所管理的賬戶中,是農業銀行湖南麻陽支行的監管缺失所致。
姜某以非法手段取走了其中的部分存款,同樣是農業銀行湖南麻陽支行內部監管缺失所致。
最終,農業銀行湖南麻陽支行被判決支付相應受害儲戶的全部存款損失及相應利息。
據公開資料,農業銀行成立于1951年,注冊資本為3499.83億元,第一大股東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為40.03%;第二大股東為財政部,持股比例為35.29%。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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