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公開征集第五批合作機構
投資界9月16日消息,南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發布公開征集第五批合作機構公告,要求每支子基金募集規模應在3000萬元(含)以上人民幣,應優先投資于南寧市轄區內的創新創業企業,金額不低于創投基金出資額的1.5倍。據了解,南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由南寧市人民政府設立,總規模為5億元人民幣。

以下為公告全文:
根據《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發改財金規〔2016〕2800號)、《南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南府辦〔2020〕46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征集南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第五批合作機構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南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概況
南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創投基金”)由南寧市人民政府設立,基金總規模為5億元人民幣,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放大資本、科學管理、滾動發展”的原則進行投資運作。本次公開征集的合作方式為參股設立創業投資合伙企業(基金)。
二、主要申請條件
(一)子基金管理人基本條件
1.在中國內地注冊,已完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實繳注冊資本1000萬元(含)以上人民幣。
2.具有較強的資金募集能力,具備健全的投資管理、財務管理、項目遴選和投資決策機制。
3.管理團隊具有3名具備3年以上從事投資或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管理人員,至少1名核心人員常駐南寧辦公或在南寧繳納社保;管理人員無受過行政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罰的不良記錄。
4.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良好的管理業績,管理團隊有管理1個以上基金的管理經驗,有對3個以上企業投資的管理案例。
(二)子基金基本條件
1.基本要素:子基金注冊地須設在南寧市轄區內;存續期限由合同、合伙協議約定,一般期限57年,原則上不超過8年;子基金的規模和投資者人數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除政府外的其他投資者應為具備一定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機構投資者。
2.出資要求:創投基金不作為子基金第一大出資人或普通合伙人,不控股子基金和被投企業,不直接參與子基金運營管理。創投基金對單支子基金投資額應小于單支子基金資本總規模的50%,且不超過3000萬元(含)人民幣。對多級財政性資金(包括中央資金)參與設立的子基金,財政性資金共同出資額應小于子基金資本總規模的50%。
3.規模要求:每支子基金募集規模應在3000萬元(含)以上人民幣,具體募集總規模由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協議等約定。
4.投資比例:子基金對單個企業的投資總額,原則上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20%。
5.投資要求:子基金應優先投資于南寧市轄區內的創新創業企業,投資于南寧市符合條件的處于初創期、擴張期的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的金額不低于創投基金出資額的1.5倍。
6.符合國家及南寧市相關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申報注意事項
(一)創投基金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二)申請機構需在南寧設有團隊,在南寧市有豐富的儲備項目。
(三)申請機構具有較成熟的項目方案且儲備項目能快速落地南寧的,創投基金將優先考慮。
(四)本批次計劃征集合作機構3家,具體數量視實際情況而定。
(五)申請機構應根據《南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合作創業投資機構申請報告》(見附件)填列并提交申報材料。
(六)申報材料需裝訂成冊并提供正本1份副本10份。
(七)申報材料請送至南寧金融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地址:南寧市朱槿路16號金菲豪園2號樓,郵編:530000,聯系電話:0771-5837323,聯系郵箱:nnjtjjglb@163.com,聯系人:麥經理,羅經理)。
(八)本次公開征集時間至2021年9月30日止。
附件:南寧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合作機構申請報告
南寧金融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9月8日
(資本市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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