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雨夜屠夫”

2013年5月11日晚上十一點多,江西省贛州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報案人稱他的女兒小月失蹤了,時間是5月9日。
那天下午,小月和家里通了最后一次電話。當時家人問小月晚上會不會回家吃飯,小月說會,但過了一會兒她又回電話給母親說不回了,此后就再也沒有音訊。
因為小月說自己有事不回家吃飯了,當晚沒回家家人也沒當回事,畢竟小月也是成年人了,父母以為她住朋友家。
可第二天小月仍然沒有回來,手機也關機,父母放心不下,打電話到單位詢問,這才知道,小月在5月9日下班后就沒有再露面。
25歲的小月莫名失蹤,和她一起消失的還有不久前剛買的紅色轎車。
警方受理后,兵分三路,一方面調取大量社會監控,一方面發出通告協查小月的車輛,同時對小月的社會關系展開調查。
小月父母都是離崗的工人,她本人則是一家汽車4S店的出納。據同事反映,小月性格開朗,為人隨和,與同事的關系比較融洽,工作也認真負責,與同事間沒有較大矛盾,她所經手的賬目也沒有異常。小月的家人也說,她的個人生活很簡單,沒有男朋友。
小月失蹤前跟家人說不回家吃飯,但沒說原因。警方調取小月那天的通話記錄,發現她最后一個通話是21點25分,電話是一個叫張軍的男人打來的。
張軍,贛州市崇義縣某工程處的一名司機。面對警方的詢問,張軍稱他和小月在談戀愛,但相處時間不長,雙方家里也都還不知道。
5月9號那天下著小雨,兩人約好小月開車到縣里去找他,傍晚他們還保持著電話聯系,19點左右,小月說她正在一家洗發店美發,等做完頭發就去看他。
根據張軍的敘述,偵查員找到了那家理發店,店員證實了張軍的說法,小月當晚在店里理發,并于20點左右離開。
警方調取附近區域相關時間段的監控,畫面顯示,20點05分,小月駕車沿著步行街的方向進入了大潤發超市。
小月在超市購買了兩瓶紅酒,隨后又到旁邊的快餐店吃了飯,大約半個小時后離開,之后便沒了蹤影。
張軍說,他在縣里一直等到晚上24點左右,小月還沒有過來,他很著急,不停給小月打電話,但一直沒打通,他懷疑小月是不是在來崇義的路上出什么事了。
警方馬上調取贛州各個高速路口的監控進行辨別,沒找到小月車子的行蹤,卻意外發現張軍開車從縣里前往贛州,于凌晨3點左右到達。
對此,張軍解釋,他是擔心女友在路上發生意外,就叫上了一個同事一起開車沿著高速往贛州尋找,路上還打電話給高速交警,詢問有無發生交通事故。
因為當時張軍是私開單位的車外出,另外他也怕在小月的事情上說不清楚,起初才隱瞞了來贛州的事實。
警方找到張軍的同事,證實了他的說法,高速交警那邊的通話記錄也予以了佐證。
小月和男友約好在崇義縣城見面,卻沒有上高速,她會去哪里呢?
警方會商后,決定仍以車子為重點進行搜索。經過進一步排查,偵查員在另一個出贛州市卡口的監控里發現了小月的車,往湖邊鎮方向而去。
下雨天燈光昏暗,監控比較模糊,無法看清車內的狀況,車內有幾個人,誰在開車都無法辨認,唯一能確定的是當晚9點30分左右,小月的車消失在湖邊鎮附近。
據了解,小月并沒有親戚朋友在湖邊鎮。為了收集更多的消息,小月朋友在網上發了條微博,希望借助社會的力量找到小月。
不久,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陳東找到警方,說他在微博看到小月駕車失蹤的信息,想起了一件事。
那是5月9日晚8點30分左右,他看到一輛紅色轎車和微博里描述的小月的車很像,地點就在小月失蹤前去的那家超市路邊。
當時他的車和那輛紅色轎車隔著七八米遠的距離,他和女友正準備開車離開,看到一個年輕女子走近那輛紅車,接著打開后備箱放下在超市買的東西,而車的副駕駛位外面蹲著個年輕小伙子,因為當時比較黑,看不清臉。
就在女子打開車門進入駕駛室的同時,那名蹲著的男子拉開門坐到了副駕駛位。當時陳東就覺得有些不對勁,因為男子的動作很快,有些反常。
為了看得更清楚一些,陳東把自己的車慢慢往前開,故意掉了個頭面對面看了一下,結果看到男的摟著女子的脖子,給人感覺像是情侶在車里約會。
陳東的女朋友說,這是小兩口在親熱,他也就沒多想,開車走了。直到看到尋找小月的微博,陳東才意識到那天可能真的有不同尋常的事情發生。
根據陳東提供的信息,警方找到了當時的停車點,并調取了事發時的監控視頻。
奇怪的是,從監控中看到,小月是20點34分上的車,但21點左右才離開,就是說她在停車場待了差不多有25分鐘。
警方分析,這段時間很關鍵,而進入小月車內的神秘男子就是重點嫌疑對象。
然而,受周邊環境影響,對男子的追蹤工作遲遲沒有什么進展。
時間一天天過去,小月仍然沒有任何音訊。
直到2013年6月5日,小月失蹤近一個月后,刑警隊又接到一起群眾報案,說是通告里要找的那輛車就停在贛州市區客家大道鋼材大市場的路邊。
辦案人員立即趕到拋車現場,車子前后牌照都已經被卸下。經過比對,警方確認這就是小月的車,但車曾被徹底清洗過,車內的裝飾包括方向盤、腳墊,都被仔細擦拭。
技術人員沒有輕易放棄,使用各種手段,最后在副駕駛與中間儲物箱的空隙位置提取到了一名男子的DNA,隨即對小月身邊所有的關聯男性進行了DNA樣本采集,卻沒有相吻合的。
車輛停的位置比較隱蔽,據此判斷,拋車人對該地段很熟悉。警方調取周邊的監控錄像后推算,車子是5月9日23點27分被人拋在這里的,此前,該車于21點25分左右消失在湖邊鎮方向,說明小月被害的時間就在這個范圍內。
失蹤車輛的發現讓案件的偵破出現了突破口,但也透露了一個大家不愿面對的事實,那就是小月很可能已經遇害。
警方對車輛的行動路線分析后認為,嫌疑人很可能熟悉湖邊鎮區域甚或就住在附近,而他作案前應該在市區有過一段居住期。
隨即警方對以湖邊鎮為中心方圓幾公里內的村子進行了走訪排查,并對村里懂駕駛技術、在贛州市區務工、20至40歲之間的年輕男子采集DNA樣本,同時在這一區域發動群眾尋找小月的下落。
2013年6月27日上午,湖邊鎮涌泉村的一位村民在疏通灌溉渠道時發現一具尸體,已經高度腐敗。
經鑒定,這正是小月,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
小月被發現的地方很偏僻,即使附近村民也很少有人會到這來,如果不是疏通渠道,小月很難被發現。
嫌疑人對拋尸地點的選擇印證了專案組此前的判斷,兇手很熟悉湖邊鎮周邊的地理環境。
而根據之前劃定的范圍,警方已經收集了330個人的DNA樣本,正在抓緊進行比對工作。
誰曾想,就在這時,嫌疑人的DNA在另一處出現了!
此人叫王朝相,36歲,贛州市水西鎮人,在贛州市鋼材大市場從事貨運和搬運工作。
2013年6月8日,王朝相因進入一戶居民家里行竊被抓,歸案后按照相關程序,他的血樣被送入違法人員數據庫,結果DNA數據與小月車內提取的嫌疑男子比中。
專案民警注意到,王朝相的工作地就在小月的車被發現地點的馬路對面,并且王朝相的老家和小月最后被發現的地點只有幾公里的距離。
面對鐵證,王朝相承認了犯罪事實。
在王朝相的記憶里,那天淅淅瀝瀝下著小雨,小月出現前,他已經在雨中徘徊了幾個小時。
王朝相說,他當時就是想到一個女性出入比較多的地方,看能不能從她們身上搶一點錢。
王朝相老婆沒工作,孩子剛剛兩歲,他在鋼材市場上做司機兼搬運工,滿打滿算每個月收入就2000多塊錢,而這些錢需要支撐的是三個人的生活。
尤其是看到認識的不少人都過著富裕的生活,一向好面子的王朝相心里很是失衡,就想著能不能找一個賺錢比較快的活來滿足自己的欲望。
在貪婪的裹挾下,王朝相決定鋌而走險。
案發當天下午,他早早來到大潤發超市附近,在往來不斷的人流中尋找下手的目標。
晚上8點20分左右,從超市出來準備開車離去的小月進入了他的視線。
他趁小月上車的時候把副駕駛車門拉開也跟著上去,小月當時很害怕,質問他想干嘛。王朝相說,我只要錢,不會傷害你。
小月說沒錢,王朝相看見她有一個提包扔在副駕駛的地上,就彎腰去撿,說看一眼里面是什么,如果沒錢就走。
小月不肯,用手抓住包和王朝相發生撕扯,這讓本來就心虛的王朝相慌亂起來,他一把將小月拽過來,用手挽住小月脖子,威脅她不要叫喊。
王朝相的這個舉動不僅沒讓小月安靜下來,反而使小月更激烈地掙扎。
王朝相很是害怕,手就越來越緊,二人僵持了一分鐘左右,直到小月不再掙扎。這時,一心想發橫財的王朝相也傻眼了。
王朝相說,當時他愣在車里,不知道該怎么辦,20多分鐘后才漸漸讓自己平靜下來。然后,他開著小月的車來到離自己家不遠的水渠旁,扔下尸體,卸下車牌照,又對車徹底清洗了一番,連夜開車回到城里,將車拋在自己每天都會過往的鋼材市場路邊,以便隨時查看動靜。
一個月過去了,車仍然停在那里,王朝相以為事情可能就此過去,所以他再次懷著僥幸的心理出手行竊,不想被抓了現行。其實,那時他已經在警方列出的330名嫌疑對象之列。
王朝相交代,事后,他只在小月的包里翻出400塊錢,他非常懊惱,為了這么點錢就殺了人,自己的一生也毀了。
經法院審理,王朝相被判處死刑,為自己的貪婪和殘忍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然而,正值青春年華的小月,再也無法看一眼這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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