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的孩子

今天,關于胡鑫宇案件,官方出了一則非常詳細的通報,解答了許多之前網友們的猜測。
我在這里先不做評價,大家去看看吧。
下面,咱們講講另一個孩子的失蹤。
2015年7月8號傍晚,河南新鄉某村子有個5歲男孩突然不見了。
孩子叫王明涵,下午6點左右,孩子奶奶發現孫子不見了,趕緊出門去找,沒有看到小明涵,卻在胡同口的墻角邊發現了孩子穿過的拖鞋和玩耍的木棒。
奶奶趕緊去孫子經常玩的地方找,都沒有看到孩子的身影,她開始有些慌了。半個小時前,奶奶剛把小明涵從幼兒園接回來,才一會兒的功夫,他會去哪里呢?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焦急的奶奶趕緊把孩子爺爺叫回來,隨后孩子父母也聞訊趕了回來,一家人在村子里外到處尋找。
后來太陽落山了,村子里、玉米地里、鎮上都沒有孩子的身影。家人只得報了警,警察到現場后,首先注意到孩子奶奶所說的那雙拖鞋和木棍兒。
孩子不見了,失蹤前穿過的大人拖鞋和玩過的木棍卻整齊地放在墻根兒,很顯然這并不是5歲的孩子所為,更像是有人故意為之。
遺憾的是,現場已經被破壞,拖鞋和木棍也被村民反復摸過,技術人員很難從上面提取到有用的東西。
警方開始在村子里外開展走訪,重點是近期出現的陌生面孔和可疑車輛。
沒多久,一名男子反映,事發傍晚他看到一輛面包車從村子里快速開過。
村里有條水泥路穿村而過,與村口的107國道相連接,所以每天都有不少來往的車輛。男子說他抱著孫子在路口玩,那輛面包車開過來,比較猛,速度快,路口處有一小坡,但面包車并沒有減速,直接沖了過去,發出“哐當”的聲響。由于車子跑得很快,男子并沒有看清具體的車牌號。
隨后,又有一位村民告訴偵查員,他傍晚時分在小明涵玩耍的胡同口看到了一輛黑色轎車,當時他正騎著摩托車回家,經過胡同時,黑色轎車正好從胡同里往外倒車,擋住了他的去路。
一輛快速行駛的外地面包車,一輛從事發現場往外倒車的黑色轎車,都成了警方重點排查的對象。
另一邊,幼兒園的監控顯示,小明涵當天穿著背心、短褲,腳上是一雙涼鞋,17點31分被奶奶接走。
奶奶說,到家后孩子就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看電視,7月份天氣很熱,奶奶見孫子看得入神,就決定先去洗個澡,可剛洗到一半,孫子就要出門去玩兒。
奶奶記得很清楚,5歲的小明涵很淘氣,穿著爸爸的拖鞋,拿著一根木棒,也不聽她的叫喚,就出了大門。
從那以后,一家人再也沒有見到小明涵,孩子就這樣失蹤了。村民們都猜測,小明涵肯定是被拐賣到別的地方去了。
可警方在經過一天的排查走訪后并不這樣認為,發案時間特別短,出村的可能性很小,孩子被侵害的可能性要遠遠大于失蹤。
之所以有這樣的分析,是因為警方已經搞清了孩子丟失的大概時間,可以精確到18點04至18點08分。
18點04分,有人從胡同那經過,看到了小明涵,18點08分的時候,有人從那經過,小明涵就不見了,而之前的那兩輛車雖然可疑但出現的時間都不在這個時間段,所以也很快被排除。
這樣一來,警方分析,如此短的時間里,孩子很難被人帶出村外,很可能還在村子里,如果真是這樣,那么過去一天多了依然沒消息,很可能是兇多吉少了。
為了防止有人暗中將孩子帶出村外,從9號晚上開始,專案組便安排警力在所有進出村莊的路口設置卡點,對人和車逐一進行檢查,特別對車輛的后備箱進行檢查,防止孩子被轉移。
就在警方加緊排查的時候,有傳言開始在村里蔓延,說是有個人販子團伙來到了新鄉,專門偷小孩拿出去賣,小明涵就是被這伙人給偷走的。
傳言一出來,搞得人心惶惶,大人都不敢讓孩子出門了,生怕一出去就讓人拐走了。
可是怕什么就來什么,小明涵失蹤第2天,又出事了。
7月9日,隔壁鹽津縣有人在一條河溝邊發現了一具用被子裹著的尸體。
警方趕到現場之后看到,被子里包裹的是一個小男孩的尸體,大約四五歲。孩子身上有明顯異常,從頸部前方一直到下腹部,有道很長很長的刀口。除此之外,孩子身上的其他部位沒有任何外傷。
技術人員仔細檢查后發現,傷口非常整齊,并且有術后縫合痕跡,縫合得非常整齊。由此推斷,孩子身上整齊的刀口很可能是手術后或者解剖后留下的。
有了偵破方向,查起來就簡單多了。
一天后,警方找到了新鄉市一家醫院,在此證實這個男孩是生病死亡的。為了找到病因,在征得孩子家人同意后,院方對孩子進行了病理解剖,之后,家人帶走了孩子尸體。
警方馬上找到孩子家人,他們告訴警方,扔掉孩子尸體是當地農村的風俗習慣,小孩死了一般不讓埋祖墳,對家人不好。
至此,河溝邊的孩子尸體搞清了情況,但壞消息還沒有結束,在小明涵失蹤5天后的7月13日,隔壁一個名叫張灣的村子里,有戶人家的兩個孩子也突然失蹤了。
這次失蹤的是兩個女孩,一個7歲,一個12歲。失蹤人家的東南方向1公里左右是條用來灌溉的水渠,水面寬約三米,由于事發前幾天一直在下雨,水渠里的水很深,偵查員第一反應是孩子會不會落水了。
隨后,偵查員在水渠的堤壩上發現了兩排腳印兒,一個稍大一個稍小,大小和形狀都像是女孩留下的腳印。
偵查員沿著腳印一路追下去,大約走了1公里后,腳印停止了,在腳印旁發現了一包糖果、一副小眼鏡。經家人辨認,確定糖果和眼鏡都是失蹤孩子的東西。
很快,警方在水渠的斜坡上發現了了泥土痕跡,一直延伸到水面,像是有東西滑落水渠時留下的。
警方馬上聯系水務部門,切斷了上游的水源,等水位下降后,人們在水渠里找到了兩個孩子的尸體,現場勘查排除了他殺的可能,所以警方基本上斷定孩子溺水死亡了。
此時,小明涵失蹤案件依然沒有結果,家人幾近崩潰。
第七天,排查小組傳來了消息,小明涵家周圍的一戶人引起了警方注意。
兩戶人家都在一個胡同里,只有一墻之隔。事發當天,這戶人家只有婦女李秀玲在家,小明涵叫她李奶奶。
偵查員走訪時發現了一個細節,李秀玲和一般的農村婦女不一樣,非常講究,家里每雙鞋子都擺得規規矩矩,這在農村非常罕見。
這個細節引起了專案組的注意,大家馬上聯想到了小明涵失蹤時胡同口墻腳下那擺放得很整齊的拖鞋和木棒。
稍后,偵查員從小明涵奶奶那里了解到了一件事。
兩年前,小明涵奶奶給他洗澡時,發現他腿上有個雞蛋大的黑紫色淤青。當時小明涵說淤傷是隔壁李奶奶掐的,雖然李秀玲并不承認,但奶奶堅信,兩年前小明涵才三歲,那么小的孩子是不會撒謊的。
而且,奶奶指出,事發當天,小明涵從幼兒園接回家后,隔壁李秀玲就一趟趟的地往她家跑,半個鐘頭來了4趟,不停進進出出。
專案組綜合分析后,決定派兩名偵查員裝作不經意地到劉李秀玲家走訪,正面接觸李秀玲,看她有什么反應。
走訪過程中,李秀玲看起來很正常。專案組又換了一種方式,以了解情況為由,將李秀玲叫到公安局,主要看她的情緒變化。
偵查員故意這樣反反復復折騰了李秀玲六七次,可她不管是在家里還是在公安局,面對警方都表現得非常鎮靜、非常配合。
如果反復詢問,一般人都會表現出一些反感,李秀玲的超常鎮靜反而讓專案組覺得反常。
警方分析,如果真是李秀玲所為,對她施加壓力也許會有效果。于是,警方決定帶著警犬入戶搜查。
雖然李秀玲在之前的詢問中都非常鎮靜,但這次不同,偵查員能明顯感覺到當警犬來到李秀玲家時,她看上去很不自然。
然而,警犬把李秀玲家里里外外都搜尋了一遍,還是沒有任何發現。
7月25日,警方決定最后一次試探李秀玲時,她的反應與之前明顯不同。
李秀玲表示要跟一個信任的人說話,并選中了當時的專案組長。
待其他人出去后,李秀玲坦白說,小明涵確實被她殺害了,埋在自家院子里。
在李秀玲的指認下,警方順利從院子里挖出了小明涵的尸體。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讓李秀玲對這么小的孩子下此毒手呢?
李秀玲時年52歲,曾在新鄉縣石油公司上班,案發九年前退休在家照顧孫子、孫女。
按理說一家人在一起生活安逸舒適,可李秀玲說她并不開心,因為孫子在出生時缺氧導致智力障礙,孩子7歲了,身體一直病殃殃的,常年吃藥,這讓她很是頭疼。隔壁的小明涵比孫子小兩歲,身體卻很棒。
李秀玲家和小明涵家是鄰居,兩家關系也很好,小明涵奶奶也不上班,平時兩個退休老太沒事就在一起聊天。
李秀玲非常要強,不甘人后,嫉妒心強,她說,自己在村子里事事都不比別人差,唯獨孫子的身體讓她抬不起頭。
孫子身體不好,經常去醫院,李秀玲說她很痛苦,不想讓外人知道,總是想方設法隱瞞,而天天看著小明涵活潑可愛,讓她很受刺激。
事發前三天的7月5日,小明涵到李秀玲家玩,李秀玲問小明涵會寫自己的名字嗎?小明涵說不會寫,讓李秀玲寫給他看,李秀玲就隨意地在紙上寫下了孩子的名字“王明涵”三字。
小明涵看了一會兒后,開始自己寫,那個“涵”字很難寫,沒想到他筆畫都寫上了。李秀玲說,這讓她很是吃驚,她怎么也沒想到,那么小的孩子,那么難的字,他竟然看一眼就會寫了。以前,她羨慕小明涵的身體好,這下更加嫉妒他腦子聰明。
李秀玲交代,那幾天她都在想這件事,感到深深的失落,特別是看到小明涵和奶奶一起親熱,她更加受不了。
在強烈的嫉妒心的驅使下,她冒出了一個可怕的念頭:自己得不到,別人也別想擁有。
事發那天,家里沒有其他人,她就把小明涵騙到家里殺害了。
真相大白后,小明涵的家人悲痛欲絕,他們怎么也不會想到,一墻之隔的鄰居——孩子平時喜歡的李奶奶,竟然就是殺人兇手。
網上有個詞語叫“羨慕嫉妒恨”,真實地再現了李秀玲的心路歷程,她對小明涵就是這樣,在妄想、虛榮、好強的驅使下,一步步走入了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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