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因女方父母反對,19歲少年捅殺女友,庭審時稱:好玩

“被告人馮雙富,公訴人問你幾個問題,希望你能夠如實回答。”
“我拒絕回答,想咋咋吧。”

“你向法庭陳述一下,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
“沒有啥好陳述的。”
“被告人馮雙富,你和李小玉是什么關系?”
“我沒有啥好回答的。”
“被告人馮雙富,在詢問你之前,我希望你明白,這次的開庭,你應該配合我們司法機關,對你進行的庭審活動。這是你最后的機會,希望你珍惜。”
“我明白,這機會我不要了。”
“你為什么要殺害李小玉?”
“好玩。”
“最后問你一個問題,你現在后不后悔?”
“不后悔。”

2010年12月21日,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案件,被告人馮雙富,在面對公訴人的發問時,態度極其囂張。
特別是在問到跟被害人李小玉的關系時,馮雙富尤其的不耐煩,只堅稱自己殺人是為了“好玩”,并不后悔釀成如今的局面。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被告人馮雙富跟李小玉之間,似乎存在某種無法原諒的血海深仇,這才導致年僅19歲的馮雙富,寧愿斷送自己的大好將來,也要將李小玉置之死地。
可真相往往是令人震驚的,馮雙富與李小玉,非但沒有任何仇恨,反而在幾個月之前,他們還是熱戀中的情侶,十分甜蜜!

究竟是發生了怎樣的插曲,才讓19歲的馮雙富,向女友李小玉狠狠刺去14刀,并在法庭上嘴硬說到,只為“好玩”的呢?
馮雙富跟李小玉相識于2009年,作為同在江蘇務工的年輕人,他們之間有種格外親切、并惺惺相惜的感情。
李小玉雖然比馮雙富大3歲,但年齡差并沒有阻礙一段美好愛情的產生。
從相識到相知,最后發展為相戀,兩人僅僅用了三天的時間,尤其他們還都是河南老鄉,這讓彼此能得到更多慰籍。
很快,熱戀中的他們開始同居,感情甚篤。

2009年的夏天,馮雙富帶著李小玉回到河南省新鄉市獲嘉縣的老家,向父母正式介紹了兩人的關系。
雖然是第一次見面,但馮雙富的父母都對李小玉非常滿意,認為李小玉不僅懂事還賢惠,不失為一個好兒媳的人選。
幾天后,得知女兒談了戀愛,李小玉的父母打來電話,讓她把男朋友帶回家看看,于是兩人又前往了河南省新鄉市的延津縣。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跟馮雙富父母的態度截然不同,李小玉的家長極力反對二人的戀情,并讓他們趕緊分手。
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他們對馮雙富的印象不算好,馮雙富年僅19歲,家境差、沒有存款不說,就連工作也不穩定。
而且雖然都是河南省新鄉市的人,但獲嘉縣跟延津縣之間距離遙遠,李小玉的父母不愿讓女兒遠嫁。
爸媽的執意反對,讓李小玉有些為難。

有一句話說得好,爸媽讓你嫁的人不一定好,但爸媽不讓你嫁的,一定不要嫁。
在糾結過后,一向聽從父母意愿的李小玉主動提出了分手。
夏天過后,李小玉跟馮雙富因為一同前往江蘇打工,期間馮雙富不肯放手,對李小玉苦苦相求,希望能重歸于好。
而李小玉也難忘舊情,最終兩人在瞞著李家父母的前提下復合了。
在江蘇的時候,李小玉一直跟馮雙富處于同居的狀態,活似一對新婚夫妻。
2010年,馮雙富對李小玉的感情儼然已經到了難舍難分的地步。馮雙富控制欲極強,他雖然深愛著李小玉,但方式上往往顯得極端。
那一年,為了給李小玉慶祝生日,馮雙富提前準備好了驚喜,并對李小玉說到:如果有一天你要離開我,我就把你殺了。

當時的李小玉天真的以為,這只是馮雙富的玩笑話,表達了他對自己至死不渝的愛。但李小玉卻不曾想,在數月之后,這句“威脅”會一語成讖。
2010年春節,馮雙富覺得時機成熟,二人已經能夠談婚論嫁了,便請求父母上門提親。
他知道李小玉的父母對自己不滿意,但仍舊心存僥幸,希望能促成這段姻緣。
只可惜李小玉的父母還是態度堅決,他們表示,兩家距離太遙遠,以后來往不方便。
為了成全兒子,馮雙富的爸爸咬了咬牙,說愿意拿出全部積蓄讓兒子在縣城買一套新房,或者也可以買輛車,讓小兩口能經常回家看望。
過程中,馮雙富甚至還下跪請求。

然而,不管馮雙富跟他爸媽如何爭取,李小玉的父母就是不肯同意。
見到父親不為所動的模樣,李小玉也開始認真審視自己跟馮雙富的這段感情。
他們雖然情投意合,有著非常美好的回憶,但從家庭跟物質上來考慮,兩個人的確不合適,與其將來一起吃苦,還不如當下就毅然放手。
所以李小玉最終站在了自己父親那邊,再次向馮雙富提出了分手。
過完年,在父母的安排下,李小玉跟一個門當戶對的單身男子進行了相親,得知消息的馮雙富立馬打電話質問李小玉。
李小玉表示,自己雖然很想跟馮雙富在一起,但長輩的話她不得不聽,只能同意相親。
聽到回答的馮雙富怒不可遏,他知道這意味著李小玉開始真正脫離自己了。果真,到了后來,馮雙富明顯感覺到李小玉態度疏遠,連馮雙富的消息也不愿意回了。
想到日后李小玉會結婚生子,站在一個陌生男人身邊,馮雙富只感覺到被背叛與羞辱之情。
他恨李小玉父母的反對,也恨李小玉的不堅貞。

2010年5月25日,馮雙富想到曾經對李小玉說的那句:如果有一天你要離開我,我就把你殺了。
于是他準備好了一把尖刀,趁著夜色趕往了李小玉的家。
晚上10點,李小玉的母親已經入睡,馮雙富跳上她們家的圍墻,躡手躡腳潛入李小玉的房間。
隨后,喪失理智的馮雙富對著毫無防備的李小玉連刺14刀,全部命中李小玉胸口的位置,李小玉也當場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
聽見叫喊得動靜,李小玉的母親急忙出門查看,也是這時,馮雙富才從窗戶處慌張逃走。
李小玉的尸體仰躺在地面上,心臟、肺腑與肝臟都被刺穿,全身布滿血跡,非常令人心痛。母親抑制不住的手抖,隨即向警察撥打了求助電話。
警方趕到現場后,經過仔細地勘察,他們從臥室的鞋印、遺落的墨鏡,以及李小玉的通話記錄推斷,兇手應當就是馮雙富。

第二日早晨,也是案發后的第十個小時,有延津縣的村民向警方提供線索,說在附近的麥田發現了斷斷續續的血跡。
警方立馬出動,隨后在一處麥田里面,發現了躲藏的馮雙富。
馮雙富渾身是血,但面對警察的抓捕仍舊不配合,還拿著尖刀揮舞,警方與其周旋了好一會兒,才終于將其抓捕歸案。
事后,在面對警察的詢問時,馮雙富坦白了自己行兇的整個過程,并說到,在他刺殺了女友李小玉之后,自己也想要自殺。
但是因為膽怯,馮雙富在捅了自己背部兩刀后選擇了放棄,拖著受傷的身體準備逃跑,只不過因為出血過多,體力不支,這才倒在了麥田里面。
因為證據確鑿,馮雙富本人也坦白從寬,所以他很快以故意殺人罪被逮捕歸案。

然而在后來的庭審環節,馮雙富的言語跟態度,讓在場的法官,尤其是受害人李小玉的父母都感到了非常的不理解跟憤怒。
在公訴人按流程宣布馮雙富跟李小玉之間的關系跟糾紛時,馮雙富直接打斷并說到:別念了,謝謝。
馮雙富的辯護律師認為,馮雙富之所以沖動殺人,主要原因是他太癡情,女方父母執意反對,也存在一定的過錯。
但是2010年10月,在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審判認定,表示李小玉父母拒絕馮雙富的求婚并無不當,合情合理。
而馮雙富懷恨在心,并采取了積極主動的殺人行為,并且沒有任何悔過的態度,按照法律應該處以死刑。
另外,馮雙富還應當賠償李小玉父母精神損失費13678.5元。
然而悲劇已經釀成,不管馮雙富得到怎樣的懲罰,李小玉父母心中的悲傷都無法被撫平。
馮雙富的父親在采訪中認為,兒子會殺人犯法,一定程度上是李小玉的父母逼的,讓他被迫走上絕路。
而且馮雙富的父親還表示,李小玉的父母不僅將李小玉關在家里,還經常打罵,每次李小玉都是打電話跟馮雙富哭訴,身上還有紅腫的皮帶印。

不過,對于馮雙富父親所說的這些,李小玉的母親都堅稱是污蔑,而且不承認李小玉曾與馮雙富同居過。
最后,同法官所說,一份美好的愛情是讓對方感到幸福、得到照顧,而不是自私地去毀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