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南京男子賣房拿了錢,又悄悄把房子過戶給朋友,結(jié)局如何?

2020年12月,七八個身上全是紋身的大漢,拿著房產(chǎn)證,沖進(jìn)了蘇先生的家里。
他們叫蘇先生立馬搬出去,并說房子是他們的,他們有房產(chǎn)證。
蘇先生蒙了,這個房子是他掏錢買的,而且還有房產(chǎn)證。
那七八個大漢說他們不管,反正房子是他們的,蘇先生必須要搬出這個家。
由于對方人多,而且身上布滿紋身,蘇先生不知道那些人的來歷,他不敢查看他們的房產(chǎn)證,也不敢跟他們發(fā)生沖突。
等那幾個大漢走了之后,蘇先生馬上打電話給房子的原主人陳先生。
蘇先生是跟陳先生買的房子,而且是真金實銀買的,房子是在2015年買的。

蘇先生兩夫妻都來自農(nóng)村家庭,他們在南京打工,小孩就在老家讓父母帶。
但隨著孩子的漸漸長大,他們考慮到孩子馬上要上學(xué)了,不想讓孩子在老家上學(xué),也不想讓孩子成為留守兒童。于是就打算買個房子,把孩子接出來在南京上學(xué)。
買房子需要一大筆錢,他們兩夫妻只是一般的工薪階層,存款不多,才十多萬,連首付都不夠。
因此,他們只能夠考慮買二手房,而且是小房子,房價在50萬左右。
蘇先生兩夫妻開始了看房,看了不少房子之后,最終確定了一套68.1平方的房子,房價52萬。
這個房子不是商品房,而是拆遷房,房子不能夠馬上過戶,要等五年之后才能過戶。因此,它比市場價便宜了10多萬。
蘇先生兩夫妻對這個房子非常滿意,于是他們經(jīng)過中介約房主陳先生出來商談。
陳先生也是一個年輕人,雙方說話都非常爽快。由于蘇先生兩夫妻手上沒那么多錢,他提出要求分幾次付款。
陳先生很爽快地答應(yīng)了。
蘇先生急于買房子,不想再拖。雖然他知道房子不能馬上過戶,但是他也沒有過多的擔(dān)憂。因為有房屋買賣合同,他覺得有一份合同在手,不必?fù)?dān)心。

2015年7月4日,蘇先生支付了兩萬元給陳先生。
2015年8月6日,蘇先生支付了23萬給陳先生。
2015年12月28日,蘇先生支付了10萬塊給陳先生。
至此,在2015年,蘇先生總共向陳先生支付了35萬元,并且順利拿到了房產(chǎn)證。
這35萬可是他們一家三代人的全部積蓄。蘇先生的父母給了7萬,再加上他的岳父岳母的積蓄,還有自己的存款和孩子的壓歲錢,全都拿出來了。
掏空了一家三代人的血汗錢之后,買房子的事情終于塵埃落定了。
2019年8月8日,蘇先生給陳先生支付了10萬元。雙方約定還有7萬元的余款,蘇先生要在房子過戶前一次性給陳先生。
2015年開始,蘇先生一家就搬進(jìn)了新房子,并過起了幸福平靜的日子。可這平靜的日子在2020年12月被打破了。
一天,七八個大漢沖進(jìn)了他們家,拿著房產(chǎn)證說房子是他們的,命令蘇先生馬上搬走。
幾個大漢走了之后,蘇先生馬上打電話給房子的原主人陳先生,但是電話打不通。

蘇先生開始擔(dān)憂了,每天都活在恐懼當(dāng)中。他真的害怕
自己一家
三代人花光積蓄買的房子被騙走。
害怕之余,蘇先生沒有慌了腳步,而是保持清醒,馬上找了律師。
律師去房管部門查詢之后才發(fā)現(xiàn),這個房子的產(chǎn)權(quán)已經(jīng)變更了,變更在一個姓龐的男人的名下。
由于相關(guān)條例規(guī)定,產(chǎn)權(quán)證在誰的名下,房子就歸誰。雖然蘇先生有那個房產(chǎn)證,但產(chǎn)權(quán)證的名字不是他的。因此這個房子也不能真正意義上說是他的。
而且龐先生也有房產(chǎn)證,產(chǎn)權(quán)證也是他的名字。從法律上來說龐先生才是這個房子的主人。
蘇先生感到從所未有的害怕,同時他不明白房產(chǎn)證一直在他手上,龐先生怎么又有一個房產(chǎn)證?
律師查詢過后才知道,原來陳先生在2016年的時候把舊的房產(chǎn)證給掛失了,重新補(bǔ)辦了一個新的房產(chǎn)證。
2018年,陳先生與龐先生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并把房子的房產(chǎn)證和產(chǎn)權(quán)證全都更改到龐先生的名下。
蘇先生當(dāng)年買這個房子的時候,他也與陳先生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的。
2018年,陳先生趁著這個房子沒有過戶到蘇先生的名下。他又將這個房子賣給了龐先生。也就是說陳先生把同一套房子賣給了兩個人。

陳先生明知道他將房子賣給了蘇先生,后來又將房子賣給龐先生。如果龐先生是善意的第三方購房者的話,而且產(chǎn)權(quán)證已經(jīng)過戶到他的名下,那么基本上這個房子就不可能再過戶給蘇先生了,只能夠要求陳先生全款返還給蘇先生,或者再加上一點點的補(bǔ)償。
但是時過五年之后,房價不斷上升。在同一片區(qū),原來52萬的房子價格翻了一倍,已經(jīng)上漲到100多萬了。
就算蘇先生拿回52萬,他也不可能在南京買到屬于他的房子了,他崩潰了。
買房的時候,房子不能馬上過戶到自己的名下,蘇先生一點都沒有擔(dān)憂,而此時此刻,他再也承受不住這個打擊了,度日如年。
如果陳先生與龐先生是聯(lián)合起來惡意買賣的話,那么龐先生就是惡意的第三方,這個房子就有可能拿回來。這又給了蘇先生一點點希望。
于是,蘇先生把龐先生和陳先生一起告上了法庭,告他們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要求將房子變更回陳先生的名下。
陳先生在法庭上不承認(rèn)把房子賣給了蘇先生,他說他當(dāng)時只是問蘇先生借錢,那套房子就是當(dāng)做一個擔(dān)保而已。同時,他為了感謝蘇先生借錢給他,所以他給蘇先生提供一個住所。
蘇先生兩夫妻聽到陳先生這個說法,他們氣得咬牙切齒。因為蘇先生兩夫妻和陳先生根本是不認(rèn)識的,他們不可能借錢給一個陌生人,而且他們買房子也是通過中介介紹的,何況他們只是一般的工薪階層,他們根本沒有錢借給陌生人。
法官肯定不會根據(jù)陳先生的一面之詞而做出決定的,他們最重要的還是判斷龐先生是否是善意的第三人。

陳先生跟龐先生的房屋買賣交易合同上面的成交金額是749100元,這個價格遠(yuǎn)遠(yuǎn)低于市場價。
當(dāng)時在那個片區(qū)的,面積相差無幾的二手房的市場價格高達(dá)100多萬,最低的是125萬,有的是130萬,135萬,最高的有140萬。
如果取一個中間值,陳先生的房子價值大概135萬左右,而他賣給龐先生的價格是74萬多。這幾乎比市場價格低一半,明顯是不合理的。
陳先生又辯解了,他說自己賣給龐先生的房價實際上是110萬,而不是74萬,因為這里涉及到有一個人,他就是戴先生。
陳先生說他與戴先生存在債務(wù)關(guān)系,也就是說陳先生欠了戴先生的錢,但是他沒錢還給戴先生。他提出以房抵債,但是遭到戴先生的拒絕,而這時候龐先生出現(xiàn)了。
龐先生說他看上了陳先生的房子,他想買下來。陳先生與龐先生商量好房子的價格是110萬。剛好陳先生欠戴先生110萬。
陳先生建議房款不用經(jīng)過他的手,他叫龐先生直接給戴先生轉(zhuǎn)110萬。這樣,他就不欠戴先生的錢了。
陳先生的這個說法似乎也能說得過去。法官向戴先生求證,戴先生也證實了陳先生的這個說法。

龐先生說他看中了陳先生的房子,那他肯定要去看房子的。但是,蘇先生說龐先生從來沒有去看過房子。
陳先生給出的解釋就是,他只在樓下看,沒有上去,因為他的父母就在二樓住,他怕父母不同意他把房子賣掉去抵債。
按照陳先生的說法,他父母不同意他把房子賣掉,那為什么他在2015年的時候又可以把房子賣給蘇先生?證明他的說話有些矛盾的。
而龐先生的說法和陳先生的說法明顯不一樣。龐先生說他是有去看房的,當(dāng)時蘇先生兩夫妻也在。他知道他們在里面住,但他沒問他們是誰,也沒叫他們拿證件出來核實。
陌生人住進(jìn)自己的房子,他也不去核實一下,也不理,也真的說不過去。
龐先生還提供了兩張照片給法官,說是他去屋里面看過之后拍下的照片。
蘇先生兩夫妻也看過那兩張照片,他們是2015年的時候已經(jīng)搬過去住了。龐先生提供的兩張照片是16年拍的,他們一直都在那里住,而且沒有裝修過。
那兩張照片與蘇先生的房子的布局根本不一樣,地磚也不致。這就說明龐先生提供了兩張?zhí)摷俚恼掌?/p>
隨后,律師要求查看龐先生與戴先生的購房轉(zhuǎn)賬記錄,但是去銀行查過之后發(fā)現(xiàn)兩人都沒有任何轉(zhuǎn)賬記錄。
所有的證據(jù)都足以說明龐先生與陳先生串通在一起,龐先生不是善意的第三方購房者,陳先生與龐先生簽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陳先生和龐先生不服法院的判決,要求上訴。法院第二次開庭維持了原判。
法院強(qiáng)制要求陳先生把房子過戶到蘇先生的名下。
蘇先生的房子終于有保障了,但是他還是有點擔(dān)憂,萬一陳先生不把房子過戶到他名下的怎么辦?對此,律師給出了解釋,消除了他的擔(dān)憂。
原來法院已考慮到這一點了,若陳先生拒絕把房子過戶到蘇先生的名下,律師可以拿著法院的判決書到房管局強(qiáng)制把房子變更到陳先生的名下。
陳先生與蘇先生簽的房屋買賣合同上寫明五年后才能過戶,從12015年到2020年已經(jīng)過了五年了。
所以,律師可以拿著陳先生與蘇先生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到房管局強(qiáng)制將房子過戶到蘇先生的名下。
陳先生無須親自到現(xiàn)場,全程由律師處理。
最后,房子終于過戶到蘇先生的名下了,房子真正的屬于他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買房子的時候一定要認(rèn)真了解拆遷房與商品房的區(qū)別。房子不能馬上過戶的時候,要慎重的考慮才入手。
畢竟買房子是人生大事,有錢人可以買很多套房子,但是對于普通人來說,也許一輩子只能買一套房子,這時候就要慎重考慮周全。
其實,陳先生搞這么多事情就是為了錢。5年前52萬的房子已升到130萬左右,足足漲了一倍有多,陳先生后悔把房子賣給蘇先生了,所以才串通龐先生與他演一出戲。
正義可以遲點到,但永遠(yuǎn)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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