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林來福:4年連殺27名黑老大,行刑前提出的唯一要求令人動容

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曾說過:“神欲使之滅亡,必先使之瘋狂。”因此很多人在瘋狂之后,便會慢慢走向滅亡,例如我國近代歷史上著名的悍匪白寶山、張君、張子強等等。而在中國臺灣,也有著一個瘋狂4年最終滅亡的悍匪,他叫林來福。

林來福這個名字可能很多人都覺得普通,甚至和隔壁家小狗的名字一樣。但了解過他一生的人,絕對不會輕視這個人。他一生脾氣暴躁,動輒殺人拋尸,被稱為“鬼見愁”,4年時間連殺27人,其中大部分都是黑幫大佬。在被判處死刑后,提出的唯一要求卻讓許多人意外。
林來福出生于嘉義市,他的一生受到幼年影響特別嚴重,從小林來福就在國軍軍警的教育下長大,這讓他變得狡詐兇狠,同時也容易發怒,經常發起火來做事不顧后果。1986年,27歲的林來福第一次殺人,而他殺人的原因卻是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
原來這天林來福在嘉義市某路邊攤買香腸,剛好出門沒帶錢,于是吃完之后林來福就準備先欠著,等下次再結賬。可賣香腸的小販陳某卻死死拉著林來福不讓他走,說什么都要結賬。氣急敗壞的林來福,掏出隨身攜帶的小刀刺死了陳某,從此開啟了一條沾滿鮮血的殺戮之旅。
或許是第一次殺人,激發了林來福的血性,從此他對殺人也沒有了任何恐懼和介懷,因為鄰居不愿意幫他買歌舞廳的門票,殺!因為酒吧喝酒不爽,殺!因為懷疑司機偷藏槍械,便懷疑司機有二心,殺!因為有人冒名頂替自己實施綁架案,還是殺!

在林來福的眼中,槍支彈藥是能夠解決任何問題的東西,沒有什么人是一槍不能擺平的,如果有就兩槍。在如此瘋狂的情緒下,林來福很快就成為了當地《十大槍擊要犯》的龍頭老大,甚至主動給報社投稿,說自己犯下了哪些大案。
喪心病狂的他,甚至拿著烏茲沖鋒槍在酒店開槍掃射。綁架了云林縣北港鎮的鎮長勒索錢財,并前往鎮長家中開槍掃射,打傷了鎮長的兩個兒子后,揚長而去。在得知有人冒自己的名字實施綁架后,他直接找到始作俑者,發現對方也是黑道中人。
對方再被林來福找到后,表示愿意給錢息事寧人。可林來福的脾氣卻沒有這么好說話,直接開槍射殺了冒名搶劫的黑幫成員,并打電話讓死者的弟弟和手下過來收尸。經過這件事后,林來福徹底被當地黑幫熟知。
當然如此囂張的行徑,自然也迎來了警方的追捕,警方開始從林來福的黨羽實施抓博。正所謂“剪其羽翼 ,斷其爪牙,縱鷹虎亦難逞兇”,失去同伙幫助的林來福再也囂張不起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縱然是林來福這種悍匪,也難逃警方布下的天羅地網。

終于在同伙先后被捕后,林來福也被警方抓獲。從1986年作案開始,林來福先后殺害了27人,其中有街頭小販,有自己的司機,也有商業大亨,鄉鎮代表和黑幫大佬,他無論于自己“鬼見愁”的外號。
當然他的行為也構成了多項罪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第一百二十八條也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主要罪名,除此之外,林來福也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等各項罪名。當時臺灣省的法律與大陸法律雖然有所不同,但對于林來福這種悍匪,結局都是一樣。法院在審理之后,給予了林來福最后的審判,數罪并罰之下,判處其死刑。

得知自己被判了死刑,林來福沒有害怕也沒有驚慌,反而還有一絲的釋然。或許瘋狂的他早就料到,自己有一天會被抓然后被判死刑。不過在執行死刑前,他卻像法院提出了最后一個要求,這個要求讓所有人驚訝不已。
“我想和我女朋友結婚,這個名分我得給他。”一代悍匪的最后一個愿望,竟然是和女朋友結婚,這讓所有人都吃驚不已,誰都沒想到看似冷血無情,殺人如麻的林來福卻對女朋友有如此重的感情。
只是不知道最后法院是否同意了林來福的要求,被執行死刑的林來福究竟有沒有和女朋友正式結婚。
值得一提的是,林來福團伙中的所有成員最后都被執行死刑,唯獨狗頭軍師潘旭升因為出賣了林來福等人,而戴罪立功得到減刑。先是被判了無期徒刑,后又獲準保外就醫,繼續自己的瀟灑生活。

但“多行不義必自斃”,任何一個違法亂紀之人,都不會獲得好下場,潘旭升也不例外。她在保外就醫后,和朋友在一家餐廳吃飯,卻突然被埋伏的槍手開槍打死。原來早就有人對潘旭升出賣“兄弟”趕到不滿,因此一聽到潘旭升保外就醫的消息就立刻賣好殺手,以自己的方法對潘旭升實施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