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一采花狂魔:5年奸殺百名女子,越獄兩次最后被電擊處死

“失蹤的六名少女已經發現四名遇害了,兇手侵犯了她們之后并殺害,我們必須要盡快抓到這個兇手!”上個世紀70年代,美國發生了一樁舉國震驚的事情。

他號稱美國第一采花狂魔,曾用自己血腥的雙手犯下滔天罪行——5年內奸殺了百名多余少女。
可問題也隨之而來了,兇手邦迪這樣瘋狂行徑的背后,又藏著怎樣的原因呢?
01
原生家庭的痛
在法庭上,邦迪對自己犯下的罪行自豪不已,絲毫看不到任何悔改之意。而這一切,還要從他小時候的“不幸遭遇”說起。

“什么,姐姐你在說什么?”在邦迪不解的眼神中,“姐姐”告訴了他的身世。
原來,邦迪一直以為自己的姐姐是“母親”,而自己的外公則一直充當著自己“父親”的角色。
正所謂:“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而不幸的人用一生來治愈童年。”對于邦迪來說,他就是那個不幸的人。
邦迪的母親未婚先孕,可生下邦迪之后就不想養他了,于是就狠心拋棄了他,而他的父親更是在得知他的母親懷孕之后就跑了。所以,小邦迪一直是在“無父無母”的情況下長大的。

從14歲得知真相后,邦迪的心理就開始出現了一系列問題。他不再相信任何人,不愿意和別人交流,甚至有著嚴重的自閉傾向。
那他又是如何從“自閉”的困境中走出來,腰身一變成為一個“變態殺人狂”的呢?
1966年,邦迪遇到了他的“真命女神”——芬妮,她是個妥妥的白富美。
在遇到芬妮的那一刻,邦迪甚至覺得前半生受到的所有傷痛都是值得的。因為芬妮實在是太好了,不僅脾氣好家世好,對邦迪也是百依百順。

可俗話說的:“站得越高,摔得越慘。”一年之后,芬妮突然和邦迪提出了分手:“你太窮了,根本不值得我托付終身,我和你在一起我能得到什么?”
這番話深深刺痛了邦迪,也將他再次推向了無邊無際的黑暗中。對于我們來說,邦迪的這段經歷只不過是幾句話,可對于他本人來說,卻是人生的大起大落。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見過陽光。這一刻,邦迪內心所有的負面情緒都在一點一點侵蝕著他炙熱的赤子之心。

就這樣,他走上了一去不復返的犯罪之路。
02
瘋狂行徑
1974年6月,這個兇手開始了他的第一次作案。
“美麗的女士,我有些不方便,請問你可以幫我把我的帆船放到汽車上嗎?”這個男人的右臂上打著石膏,看起來“楚楚可憐”,對著一個美女求助道。
可他并非善類,這個男人就是我們今天的主角——美國第一采花狂魔泰德·邦迪。邦迪長了一張帥氣無比的臉,這也讓他收獲了不少美女的青睞。

這天,打著石膏的邦迪在華盛頓州西雅圖市的森默斯湖公園漫步著,他并不是真的受傷,只是打上石膏活著裝成殘疾人能更輕易獲得女孩們的信任。
很快,邦迪就盯上了自己的“獵物”——人群中耀眼的莉莎。莉莎天使般的臉龐和魔鬼般的身材立馬就吸引了邦迪的全部目光,所以,這便有了上面的一幕。
莉莎是個熱心腸的姑娘,所以在面對邦迪這個“弱勢群體”的求助時,不假思索地答應了下來。

然而,事實證明,邦迪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大騙子”。
不僅右臂上的石膏是假的,連汽車都沒有。莉莎馬上就意識到了不對:“你的車呢?”
“哦我美麗的小姐,我雖然沒有汽車,但是我有一顆想要與你交流的心,所以,我可以約你嗎?”此時的邦迪還不是那個經驗十足的“第一采花狂魔”,所以,他的話術還沒有那么嫻熟。
但莉莎卻表示:“不用了,我有男朋友,而且我在這里就是在等他。”雖然被耍了很不爽,但邦迪的“花言巧語”讓莉莎很是舒心,再加上他那張無可挑剔的臉,莉莎并沒有覺得這是一件很過分的事情。

作為一個有原則的姑娘,莉莎還是離開了。
可邦迪那張耀眼的臉實在是讓莉莎挪不開眼,所以即使在和邦迪分開之后,她還是偶爾向邦迪那邊投向目光。
而邦迪卻看不到了,因為這個時候的他正在忙著捕獲另外兩個“獵物”。而這一切也被莉莎看到了,她看到了兩個漂亮姑娘跟著邦迪離開了。

莉莎一開始以為邦迪只是個“花心的渣男”罷了,可讓她沒想到的是,這件事遠遠不止這么簡單。
第二天莉莎打開電視,鋪天蓋地的新聞淹沒了整個西雅圖的人們。原來,有兩個有頭有臉的女子莫名失蹤了。莉莎打開電視才發現,這兩個女子,正是昨天跟著邦迪離開的那兩個女子!
敏銳的第六感告訴莉莎:這一切都和那個男人脫不了關系!所以,她飛快趕往警局,將自己知道的一切告訴了警察。

可事件畢竟發生在上個世紀70年代,警力和技術和現在相比都是遠遠不夠的,所以,案子在偵破途中也有著很大的困難。
警方在不久之后在西雅圖郊區找到了兩具尸體。被發現時,尸體已經嚴重腐爛,并散發出一股濃濃的尸臭味!這就代表了,這兩個人已經死了很久了。
經過調查,這兩個人正是跟著邦迪走的兩個女子。

法醫的尸檢報告也證實了,這是一個殘忍如斯的兇手:受害者被奸污之后,頭蓋骨被很重的東西砸碎!
所以,警方這一次抓到兇手了嗎?為何在確認兇手的情況下還讓他殘害了其他一百多名女子呢?
03
戲劇性抓捕
在1974年,警方并沒有成功將邦迪捉拿歸案。更恐怖的是,失蹤的女子還在不斷增加,而死因,都出奇的相似。
“他這是在挑戰我們警察局的威嚴,給你們一個月,務必把這個邦迪給我抓回來!”警察局長咆哮道。
之后,警方采取了最原始的辦法——地毯式搜索,要求全州和邦迪名字一樣的所有男子都要來警局登記備案。

可這是一項極其耗費時間的工作,但對于當年的警察來說,他們別無他法。
在這里,小編也想感嘆如今科技的進步,正式因為這個原因,兇手能盡快歸案,如此同時,犯罪率也大大減少了。
此時此刻的真兇邦迪在聽到這個消息之后,正在“不緊不慢”地收拾行李,離開了西雅圖。
而令西雅圖警方驚訝不已的是,在排查完所有人名后,仍然沒有找到真正的“殺人兇手”。更加詭異的是,西雅圖里的“失蹤案”不再發生。也就是說,他們找不到任何線索了。

因為這一切都在邦迪的計劃之內。他每次作案都帶著手套,受害者的身上根本找不到任何邦迪的DNA,具有超強“反偵察”意識的他更是在層層抓捕之下成功脫身。
而脫身之后的邦迪,則來到了鹽城。在這里,他又一次一次地繼續作案。
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誰也沒能想到這樣一個“資深的”殺人狂魔會被一個“小小的”巡警抓住。

1975年4月,邦迪開著車走在路上。要知道,在那個年代,甲殼蟲的車并不多見,所以巡警在看到這輛車子的時候,就下意識地用手電筒照了一下。
可這個小小的舉動卻讓邦迪有些手足無措,他突然慌了起來。可能是內心對警察的畏懼在這深夜被百倍千倍地放大,所以在感受到警察的存在時,立馬就將車子加速準備逃跑。
可警察也不是吃素的,邦迪這副模樣,一看就是心里有鬼,所以,警察立馬開車追了上去。

“給我停車,立馬下來接受詢問。”警察成功地攔截了邦迪,并在控制他的情況下搜查了邦迪的車。
車里的東西讓警察敏銳地察覺到,這個人身上應該背著大案子。因為在車里有著各種各樣的東西:繩子、手銬、撬棍、絲襪、面罩......
并且車里有著長短、顏色不同的頭發,經過后續比對,正好和失蹤的幾名受害者的信息符合。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警方將邦迪逮捕。可令人憤憤不平的是,邦迪竟然被判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04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們在上文提到過,邦迪作案的時候總是帶著手套,所以并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他是幾年前恐怖兇殺案的兇手。
通過車里的毛發和一些列物品,法院只能用“綁架罪”判了邦迪十五年的監禁。這個懲罰在我們各位看起來,并不是一個很重的處罰,可邦迪卻不這么認為,他越獄了。
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他竟然還越獄了兩次!

第一次越獄時,邦迪以“去圖書館看書”為理由,直接從圖書館的二樓跳了下去。因為美國為了“教化”犯人,對圖書館的管理并不是那么嚴格,就讓邦迪有了可乘之機。
可大家都知道,一層樓大約是三米左右的高度,從二樓跳下去雖然不會死人,但沖擊力還是不容小覷。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邦迪剛跳下去就崴了腳。為了繼續前進,他偷了一輛汽車,可這一次他的運氣就沒有之前那么好了,他被警察發現,重新帶回了監獄。

有了第一次的經驗,邦迪再也沒辦法安心在牢里“過日子”了。所以,他計劃了第二次越獄。
七個月后,也就是1977年12月30日,邦迪成功從通風管道上爬了出來。
一直以來,邦迪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任何問題。所以在他“出獄”之后,他又開始了自己的無恥行徑。
小編也很是心痛,因為邦迪這樣的人對于社會來說實在是一個巨大的“毒瘤”。多少女孩因為他的存在而失去了一生的幸福,邦迪的一生算得上“傳奇”,可那些女孩們又做錯了什么呢?

直到1979年,在一次正在作案的途中,邦迪被“逮了個正著”。但邦迪突然開始大喊大叫起來,他不是在懺悔,他是在恨自己被抓住了把柄。
在法庭上,這個惡魔還大言不慚地表示:“我大概殘害了一百多人,具體是多少,我也記不清了。”
法庭上的眾人一片驚愕,因為這樣恐怖的事情竟然被邦迪冷靜平淡地說了出來。在過去的五年里,警方登記在案的女性只有35個,可邦迪卻說自己殘害了一百多名女性!

那些沒有被發現的女人,又被他藏在了怎樣的黑暗之下呢?受到傷害的女人們又經歷了怎樣的苦難呢?
我們對這一切都無從得知了,但不可否認的是,邦迪絕對“死不足惜”!雖然抓捕他的過程“一波三折”,但所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最后還是得到了應有的報應。
1989年1月24日,邦迪用“最人道的死刑方式”電椅處死。

【小結】
回顧邦迪這一生,實在算得上“曲折”二字。可無論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不應該的。
世界上的很多人都在遭遇著各種各樣的不幸,世界上有萬般苦難,如果每個人都走上犯罪的道路,這個社會又會變成怎樣的局面呢?
小編也希望各位讀者朋友們都能有個幸福的一生,如果不能,那就祝各位早日和自己和解。

今天的分享到這里就結束了,各位讀者朋友們還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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