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樁因為婚外情引發的家庭悲劇

“他不光和我妻子在一起,現在還來打我,我那時候也是氣急了”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千萬不要欺負老實人,不然后果很難預料”,可話雖如此,卻還是有些人仗著對方老實,做出讓他十分難堪的事情,住在四川的老戴就是這樣的人。他是一個身高在1.8m左右,長相帥氣,又能說會道,懂得如何討女人歡心的男人,村里有不少女人都喜歡他,而他也照單全收,與不少女人交往過密。在這些人中,他又與一名叫做小蔡的女人來往頻繁。
小蔡是一個已婚的女人,與丈夫老楊結婚多年并生養了孩子,為了賺錢養家,老楊常年在外打工,只有過年的時候才能回家,讓渴望有人疼愛的小蔡倍感孤獨。為了排解孤獨感,她便會去找村里的女人們聊天,有時也會向她們訴說心中的苦。
村里的女人們則覺得小蔡太過矯情了,“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家老楊不光會把錢全部交給你管,回來的時候還會給你帶禮物,平時說話也對你輕聲細語,什么事情都是你說了算,這樣的男人哪里不好了,要是我家男人有你家老楊的一半,我都知足了”。

顯然她們并不覺得小蔡過得苦,小蔡之所以覺得苦,純粹是因為她貪心,既想要錢,又想要人,但世上哪有“魚與熊掌能兼得”的事情?人還是要學會知足。眼見自己與這些女人無法溝通,小蔡只好落寞回家,此時的她根本沒注意到,后面有個男人正盯著她看,而這個男人正是老戴。
與老戴約會
老戴早就對長相漂亮的小蔡有想法了,只是一直不知道如何才能與她在一起,如今既然知道她是個孤獨之人,老戴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之后他經常在村中制造偶遇,還會幫小蔡干農活,同時又化身“知心大哥哥”來安慰小蔡,顯然他想用這樣的方法來博得小蔡的好感。
正如他所料,小蔡對他的好感倍增,也越來越離不開他,即使他不主動去找小蔡,小蔡也會主動來找他。一來二去,兩個人的感情也從“好友之情”升級為“男女之情”,并捅破了那層紙。
與老戴在一起后,小蔡每天都是春光滿面的,再也不似從前那般愁苦,村里人把她的變化都盡收眼底,再加上她與老戴走得近,老戴是個什么樣的人,大家也都清楚,于是慢慢的,村里就有了關于這倆人的流言。此時正在外辛苦工作的老楊根本不知道這件事,還在計劃著今年回去,要給妻子帶什么禮物。

提前回家撞破好事
雖說老楊在外打工,不知道妻子的事情,但是楊家人卻是住在村子里的,于是他們便把這件事告訴了老楊。老楊的第一反應是不相信,“不能你們說什么,我就信什么,我一定要親眼看見。”
為了親自證實這件事的真假,老楊請了假,提前回家了,同時他也多留了一個心眼,并未把提前回家的事情告訴小蔡。當他回到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隨后他來到了大門處,發現門已經被鎖上了,于是他便翻墻,進入了院內。
此時屋內的燈早已經被關,院子里一片黑暗,老楊便打開手機上的電筒,小心翼翼的走到房門前,往臥室處一照,老戴與妻子正在里面!面對這樣的情形,老楊第一反應卻還是在為妻子找借口,“萬一她是被迫的呢?”

這時,屋內的人也發現了他,老戴趕緊出來,與在門口徘徊的老楊撞個正著,老戴非但沒有向老楊道歉,反而還拿起石頭,準備打他。老楊的性格本就膽小,再加上他的個頭只有一米六幾,與1.8m左右的老戴差距太大,于是老楊撒腿就跑,老戴則在后面追。
跑著跑著,老楊就覺得此事的發展有些不太對,“你和我妻子在一起,難道不應該是我來教訓你,你跑嗎?為什么卻變成了你打我,我被你追著跑?弄得像是我有錯在先”,想到這兒,老楊停下了腳步,并越想越生氣,于是他拿起了放在附近的一把釘錘,朝老戴打了過去,老戴倒在了地上。已經被憤怒支配大腦的老楊并沒有停下手中的動作,而是又揚起手中的釘錘,砸向老戴的腦袋...
拋尸懸崖
事后,老楊先藏好老戴的尸體,隨后又把此事告訴了哥哥,哥哥在知道后便與老楊一起背著背簍去到了案發地并將尸體裝在背簍里,然后兄弟倆來到懸崖處,把尸體拋下懸崖。他們覺得懸崖這里人煙稀少,不會有人發現的。

但是他們把這件事想的太簡單了,在2017年,有村民聞到了從懸崖下傳來的惡臭味,并發現了一具干尸,便立刻報了警。警方在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趕來并展開調查,隨后將老楊逮捕歸案。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老楊用釘錘將老戴打倒后,并未停止,而且拿起釘錘砸向老戴的腦袋,后又將尸體拋在懸崖,其殺人行為有主觀上的故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件中:四川一樁因為婚外情引發的家庭悲劇,老楊的殺人行為是事實,但是由于老戴有錯在先,因此法院在審理的時候,會把此事考慮進去,因為在法律中,不同的殺人動機,對構成故意殺人罪沒有影響,但對量刑具有一定意義。

不管結果如何,有一點可以確認的是,老楊必須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在本案發生之前,老楊本是會令人同情的一方,但是在本案發生之后,他則不值得被同情,因為他明明可以用其他正確的方法來解決此事,可他卻選擇了不正確的一種,他也必須為此事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