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娶妻忍氣吞聲,婚禮當天捅出簍子,妻子:不想孩子有個窩囊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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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家見面不歡而散
轉眼又是年根兒了,城市里到處充滿了喜慶的節日氣氛
李華和劉麗在前兩天也剛剛領取了結婚證,他們準備安排雙方父母在今天會面,商量兩人的婚禮流程
可是雙方父母剛聊了沒多久,就對婚禮的舉辦日期產生了爭執

劉麗媽板著臉,氣哼哼地說道:
“明年不吉利,不能辦婚禮,年前要是不辦婚禮那就別辦了,你真當我女兒嫁不出去么”
看到劉麗媽急了,李華父親連聲安撫道:
“親家母你別急啊,我們也不是不同意年前辦婚禮,可總是感覺時間有點緊,怕準備得不夠充分”
說完,李華父親看了一眼坐在一邊的兒子李華,皺了皺眉頭,繼續說道:
“你沒聽見你丈母娘的話嗎,還不趕緊去準備,你看你那熊樣,讓人怎么能看得上你”
劉麗媽一聽也不樂意了
“李華爸,你這是教訓兒子還是教訓我啊,你要是這樣說的話,那就不用談了,我們走”
說完拉起劉麗就走。見此情形,李華趕緊追了出去
話說這個劉麗媽為什么說明年辦婚禮不吉利呢
原來劉麗媽是個認老理的人,由于明年是豬年,全年都沒有立春,民間有不宜結婚的說法
所以愛講究的劉麗媽就認為女兒出嫁是一輩子的大事,決不能有任何不吉利的由頭
也就一直堅持婚禮必須年前辦
可話說回來,劉麗和李華畢竟已經登了記了,在法律上他們就已經是夫妻了

難道劉麗媽真就會因為這個事硬要讓女兒鬧離婚不成
說起女兒婚姻這件事,劉麗是滿肚子的不高興
從一開始,劉麗媽就壓根沒看上李華這個人,要不是女兒劉麗堅持,她才不會同意這門婚事
那劉麗媽為什么會這么看不上李華呢
事情就要從李華和劉麗的相識說起
姑娘被平凡小伙打動
去年市里幾家企業聯合組織了一次大型的聯誼活動,李華和劉麗就是在這次活動上認識的
劉麗笑容溫婉、眉清目秀,好像洋娃娃一樣的五官,一下就撞進了李華的心里
其實也難怪李華會著迷,劉麗確實是個大美女,在活動中就是最閃亮的明星
劉麗不但人長得美,還是個品學兼優的大學畢業生
當初畢業時,完全有能力留在一線城市發展
因為媽媽放心不下女兒在外面,所以劉麗不得不回到了老家,考取了公務員,端上了媽媽認為的鐵飯碗
那時的劉麗在大學是有男朋友的,正是因為劉麗堅持要回老家,導致他們分了手
可惜劉麗媽不知道的是,那時候女兒已經有了男朋友
而因為劉麗堅持回老家,導致她跟男朋友分了手
那可是劉麗的初戀,劉麗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回到老家后,盡管條件很優秀,但劉麗一直沒有再談戀愛,慢慢地也就成了別人嘴里的剩女
這次要不是單位領導再三勸說,劉麗也不會去參加這種聯誼活動,也就不會遇上李華
那天活動之后,李華就瘋狂地開始追求劉麗
其實一直以來,也有不少的男孩子在追求劉麗
可劉麗就是不上心,不冷不熱
約十次,得有九次不出來,還有一次是跟朋友一起赴約
久而久之,大家都覺得剃頭挑子一頭熱,也就慢慢放棄了追求
可這個李華跟之前的那些男孩子不同
無論劉麗如何冷言相對,李華始終噓寒問暖,不肯放棄

漸漸地,劉麗有了一些感動,就和媽媽聊起了這個執著的追求者李華
聽說了之后的劉麗媽,特意約了李華見面,想幫女兒把把關
可哪成想第一次見面,劉麗媽根本就沒看上李華
在劉麗媽眼里,李華人長得不帥,看著也不機靈,各方面條件也就是一般般,家庭也不富裕
她怕女兒跟這樣的人在一起將來要吃苦,所以告訴女兒不要對李華動心
可這感情的事誰也說不準
封心鎖愛多年的劉麗,就偏偏對這個條件雖然一般,但是卻勇于追求的李華產生了心動的感覺
可能是因為母親從小管得嚴,又或許是因為初戀失敗
劉麗慢慢沉浸在李華溫柔體貼、百依百順,任打任罵的交往之中
就這樣,在兩個人交往了一年之后,李華向劉麗求了婚,劉麗也非常痛快地答應了
讓她沒想到的是,這次回家跟媽媽說了求婚的事,此前一直反對的媽媽卻沒有阻撓
原來劉麗媽看到李華一來是真心喜歡自己的女兒
這二來是一年以來,李華也非常努力,收入提高了好幾倍,也買了車和大房子
所以在劉麗跟她要戶口本登記的時候,劉麗媽只說了一些祝福的話,就同意了女兒的婚事
兩個人高高興興地辦理了婚姻登記

可就在后續商量婚禮安排的事情上,雙方父母因為婚禮日期發生了分歧,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難道這婚就真的不結了嗎
其實李華也是想年前就把婚禮辦了的
因為他和劉麗還有一個秘密沒有告訴給雙方父母
那就是劉麗懷孕了
這次李華本來也是想借著劉麗媽之口,說服父母在年前趕緊把婚禮辦了
于是李華費盡心思地勸好了劉麗媽和劉麗后,又回家跟爹媽軟磨硬泡
看到兒子鐵了心要在年前辦理婚禮,李華的父母也就不再說什么,表示同意李華的想法
這婚禮的日期終于定下來了,可李華卻沒高興幾天,新的問題又出現了
婚禮當天捅出大簍子
年關的日子一天天近了,現在想去找個辦婚禮的酒店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李華幾乎發動了所有的關系,按照劉麗媽的要求把城里城外所有的酒店看了個遍
才在近郊處找了一家酒店,名字挺響亮,面積有3000多平,看著敞亮氣派
唯一的缺點就是有點遠
李華和劉麗去看店的時候,酒店的老板就拍著胸脯說道:
“在我這辦婚禮就對了,再晚一天,我這也沒有了”
聽了老板的話,李華和劉麗什么也不想了,立刻交上了定金,預定了15桌酒席
并跟老板談好婚禮要在最大的宴會廳來舉辦
老板也滿口答應,一定幫李華辦好婚禮
最關鍵的酒店定好了,李華終于松了一口氣
就在李華一門心思策劃婚禮現場如何設計的時候

劉麗媽在聽說定了一個郊區的酒店,而且只預定了15桌酒席的時候,又把臉沉了下來
“李華,我嫁女兒連彩禮都沒要,你還不能給我們家一個風風光光的婚禮嗎,你到底有沒有誠意娶我們家劉麗啊”
李華連忙說道:
“媽,我當然是真心實意娶劉麗啊,您老有什么事就說,別生氣嘛”
劉麗媽瞥了李華一眼說道:
“女人出嫁是一輩子頭一等的大事,15桌酒席光我們娘家親戚都不夠,你們家是沒有人來嗎”
聽丈母娘這么說,李華只好回家跟父母再商量
結果李華的爸爸也不高興了,瞪著兒子說道:
“啥意思,她們女兒是公主啊,15桌連她們家親戚都不夠,吹什么牛。你能不能有點出息,硬氣一點行不,沒有劉麗你小子活不了了是不”
挨了訓的李華脖子一梗
“對,沒有劉麗我就活不了,你們看著辦”
就這樣,一家人你一言我一語地吵了起來
雖然滿心不高興,但最后妥協的還是李華父母,他們兩家商量后又加了5桌酒席
婚禮的日子一天天近了,所有的事情都緊鑼密鼓地準備妥當,就等著婚禮舉辦了

可就在婚禮當天,酒店又出了問題
那天,李華沖破了重重關卡接到新娘子,婚車也準時停到酒店門口
可大家一進門就發現,這個酒店前臺在點著蠟燭
為啥沒開燈呢,李華找到了服務員詢問原因
誰知服務員一句話讓李華和賓客都蒙了,酒店停電了
李華欲哭無淚,這個婚禮是兩家人費盡心思才最后達到了一致
好不容易到了舉辦的日子,竟然又出現這么一碼事
李華也顧不上婚禮流程了,直接找到老板問個究竟
老板無奈地說道:
“兄弟呀,我也沒有辦法啊,這是供電局修理電路,這一片都停電了,不行你就晚上舉辦吧”
李華一聽就急了:
“我中午這些賓客怎么辦,況且晚上我本來也是要安排一些幫忙的人吃飯呢,哪能這樣搞”
老板想了想說道:
“這樣吧,我也虧一點,晚上我再給你加幾桌,收你個成本價,我們各退一步吧,也沒有其他辦法”
確實也沒有什么更好的辦法,李華只好無奈地同意了
到了晚上,酒店來電了,婚禮舉辦得還算順利
但儀式上總是有一些壓抑的氣氛,親友們也都在竊竊私語
好不容易熬到了婚禮結束,小兩口回到新房
劉麗哭喪著臉給李華說道:
“咱倆是不是真的八字不合,為什么婚禮就能辦成這樣,可真夠喪氣的”
李華沒有辦法,只能心疼地哄著劉麗
就在這時,一陣激烈的敲門聲響起,來人正是劉麗媽
因為怕在親朋好友面前丟了面子,劉麗媽一直忍著
終于婚禮結束送走了親朋,劉麗媽一分鐘都忍不下去了
她直接沖進了女兒的新房,指著李華罵道:
“誰家的婚禮辦成這樣,哪有頭婚晚上辦婚禮的,你是在磕磣我女兒嗎,你讓我怎么放心讓女兒跟你過一輩子”
劉麗媽越說越氣,干脆拉起女兒,轉身就走,全然不顧李華的苦苦哀求
劉麗看媽媽氣成這個樣子,心里也是一陣委屈,只好半推半就地跟著走了
好端端的新婚之夜,變成了李華一個人的孤枕難眠

第二天一早,李華就趕緊到丈母娘家賠禮道歉
可一進門就被劉麗趕了出去
“李華,咱們離婚了吧,孩子我準備去打掉,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有一個這么窩囊的爸爸”
吃了閉門羹的李華越想越氣,如果沒有酒店那天的停電,就不會鬧出今天的事情
就不會在大過年的時候,新婚妻子要跟自己離婚
他一怒之下準備將舉辦婚禮的酒店告上法庭
一怒之下狀告酒店
很快,李華咨詢了律師,律師告訴他,最好是他跟劉麗共同作為原告,向酒店要求精神賠償
跟妻子劉麗一起告酒店,這事一下把李華難住了
他設想了會遇到的種種刁難,硬著頭皮去了丈母娘家
可說明來意之后,劉麗竟然露出了笑容,答應跟他一起起訴
劉麗媽也嘆著氣說道:
“這才是男人,遇到事不能怕事,婚禮這么大的事情出了這天大的簍子,如果不討要個說法,也真是太無能了”
在律師的幫助下,李華夫妻二人把酒店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審理時,酒店方以停電不是自己的過錯為理由,并且雙方已經溝通過了為理由進行了抗辯
認為停電是供電部門導致的地區性停電,跟酒店沒有任何關系,不應該支付精神賠償
那么李華和劉麗的要訴求能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這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
首先應當說的是,本案發生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之前
案件審理之時,對于違約而導致的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來規定,只有一些原則的規定
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這些法條可以理解為不排除違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是不是一定會得到支持呢?并沒有明確的規定
那么當時是基于什么來判斷的呢?其實法理上與現在的法律是一樣的,正是因為不斷的司法實踐才會使法律更新,使法律更適應社會的發展。
在我們今天的案例中,審理法院在查清事實之后,認定基于合同關系,酒店應當提供正常的供電,
而且婚禮當天早上就已經停電了,但酒店根本就沒有及時告知,也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補救措施
判決更進一步解釋,我國是有著五千年優良傳統的禮儀之邦
婚禮文化在中華民族的傳統習俗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蘊含著豐富的精神內容和強烈的心理暗示
婚禮對于個人和社會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本案中,由于酒店的不作為違約行為降低了婚禮慶典的預期效果,給李華、劉麗的人生帶來了難以彌補的缺憾,造成了他們嚴重的精神損害
最終法院支持了李華、劉麗的訴訟請求,并酌定判決酒店賠償李華、劉麗精神損害賠償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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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因為今天這個案例是發生在民法典施行之前
所以法院判決酒店因為違約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時,需要更多地說理和釋明
而如果是發生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之后
和本案類似的案件就更為清晰了
因為民法典第四篇第一章第九百九十六條明確規定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
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同時,對于精神損害賠償,民法典還明確規定了
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結束語
那么法院判決后,李華和劉麗怎么樣了呢
因為訴訟經過了一審、二審,過程非常的曲折艱難
在共同維權的過程中,小兩口加深了理解
李華在訴訟中據理力爭,表現出的沉穩、睿智,讓劉麗非常的欣慰
而且劉麗也不是真就忍心打掉孩子
終于十月懷胎,生下了一個跟媽媽一樣漂亮的女兒
小寶寶笑一下,劉麗媽的心都化了,再也不提讓女兒離婚的事兒了
就這樣,兩個親家和夫妻二人的小家庭在孩子面前冰釋前嫌,開始了幸福的生活
親愛的朋友們,我們做事自然是喜歡有個好兆頭
但是這凡事總有意外,畢竟好事也可能多磨,所以還是不要太過迷信才是
結婚的儀式是否隆重、日期是否吉利并不會決定婚姻的好壞
面對問題的時候,更應該齊心協力一起解決問題,正所謂夫妻同心,其利斷金
另外也要提醒一些經營的商家,要設身處地的為顧客著想
沒有金剛鉆就別攬瓷器活兒,攬了那就要審慎地做好預防和準備工作
按照合同提供相符的服務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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