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江蘇一少女被奸殺,體內發現4名男性DNA,兇手讓人難以置信

曦曦是江蘇漣水人,由于輟學得早,很快就進入社會打工,但是當地適合小丫頭的工作其實比較少,曦曦后來選擇在淮安市某酒吧工作,這個酒吧是正經酒吧,不存在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因此一直都沒有出過意外,但是2013年11月20日之后,曦曦卻杳無音信了。

她去了哪里?曦曦的父母心急如焚,想到18歲青春靚麗的曦曦有可能被人拐賣、被人傷害,他們就急得喘不過氣來,到處奔波打聽依然一無所獲以后,他們不得不去警察局報案,但2014年3月24日卻從漣水縣傳來一個消息稱,一個漁民在泥灘上發現了一具女尸。
曦曦的父母有了不詳的預感,連忙又趕回了漣水縣,而警方也趕往現場進行勘查,根據各方面的調查結果顯示,女尸雖然嚴重腐敗,但可以認定是年輕女性,生前飲酒過量且受過性侵害,體內有4人DNA,被人殺害后包裹著床單拋尸,而這具女尸正是失蹤的曦曦。
得知這個事實的那一剎那,曦曦的父母覺得天崩地裂,他們無法接受這個結果,也不知道在淮安市上班,放假才回家的曦曦為何會在工作日失蹤,尸體又為何會出現在漣水縣的泥灘上,而警方也據此展開了調查,曦曦失蹤前那天晚上發生了什么,成了關鍵點。

在經過大量的摸排走訪以后,警方確認曦曦就是在11月20日晚上失蹤,因為同事都表示那是他們最后一次看到她,當時曦曦在酒吧上班,有兩個自稱是漣水老鄉的人和她套近乎,曦曦就與他們喝酒聊天,后來喝多了,也是由這2個老鄉和2名他們同行的男子架走的。
甚至于還有熱心市民幫助他們4人把曦曦送上了他們的面包車,結合曦曦體內4人DNA,以及失蹤前發生的這一切,這4人陡然間變得可疑起來,警方根據群眾的描述得出了4人的畫像,重點跟蹤面包車車主,又進行了大量的排查,幾天以后確定了目標——
他們分別是25歲的杜某某、20歲的朱某、胡某某和18歲的葛某,都還很年輕,比對DNA以后能夠確定,他們也正是在曦曦體內留下DNA的那4個人,那么曦曦又是否為他們所害?審訊過程并不艱難,他們很快就交代了全部過程,因為他們覺得“良心難安”。

這4人都沒有任何前科,他們全都是做裝潢的工人,還都很年輕,沒事就會去酒吧蹦迪,然后就在曦曦所在的酒吧里看到了曦曦,其實曦曦只是酒吧的一名服務員,但她長相溫婉、氣質青澀,在酒吧就跟一朵水仙盛開在沼澤里一樣動人,也尤為吸引人。
這4人連忙和曦曦套近乎,巧的是其中杜某某和朱某都是漣水縣人,是曦曦的老鄉,曦曦因此盛情難卻,坐下來和他們喝酒,4個人灌曦曦一個人,不多時曦曦就喝醉了,其余人一見她紅潤的臉頰立即心癢難耐,商量了一番以后將曦曦架上了他們的面包車內。
在面包車內四人輪流對曦曦實施了侵害,最后一次結束時,曦曦醒了過來,她看著一絲不掛的自己,頓時明白自己遭遇了什么,大驚失色的她連聲喊著要報警,然后就準備推開車門跑出去,但車門被鎖住,曦曦也被他們死死按住了手腳。

杜某某看她掙扎得劇烈,有了一個極其殘忍的念頭,他說與其讓曦曦活著去報警,不如直接把她殺了,否則所有人都要完蛋,朱某作為杜某某的小舅子,當然不會反對他,其他幾人也默默贊同了他的提議,幫助杜某某用皮帶、圍巾將曦曦勒死了。
之后杜某某和朱某將曦曦的尸體抬回家中藏在一口水缸中,幾天以后又用家中的毛毯把曦曦的尸體裹住扔在了村子不遠處的古黃河里,他們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未曾料到黃河水位降低以后,曦曦的尸體裸露在了泥灘之上,被漁民發現。
這4人也面臨著檢察機關的指控,根據以上可知,這4名工人為了一己之私,灌醉曦曦以后輪流侵害了曦曦,因此構成QJ罪;他們計劃殺害了曦曦,因此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LJ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該案中存在4人LJ的行為,因此這4人的量刑幅度都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間。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案中,杜某某為故意殺人的主犯,其余人為從犯,主犯以其全部罪行定罪處罰,從犯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因此杜某某要為此付出沉重代價,其余人不同程度減輕責任。
由于媒體沒有進一步跟進,案件只到4人被批準逮捕便戛然而止,因此不知道這4人的最終判決結果,不過他們必然要為之付出沉重的代價,其實被抓以后,這4人都非常后悔,他們原本都是大好青年,卻因為一念之差鋃鐺入獄——
難怪約翰·彌爾頓在《失樂園》中寫道:“心靈是個自主的地方,一念起,天堂變地獄;一念滅,地獄變天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