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女子拆遷得3套房,親生父母蝸居出租屋,老人:拆遷款是我的

71歲的吳齊生和70歲的老伴劉萍在老家的房子征收后,收到了一筆兩百萬的拆遷款,這筆巨款本來會讓這個家庭生活得更好一些。
誰料小女兒吳紅梅拿到這筆征收款后,便離家再也沒有回來,獨留兩個老人蝸居在一間出租屋內,小女兒私吞了這筆巨款嗎?為什么對老人如此絕情呢?

女兒消失
吳齊生的小女兒吳紅梅今年46歲,在她出嫁前,一直都是和老人在老家生活。吳紅梅對老人很是孝順,什么事都會想著老人,相處得很是融洽。
直到老家房子的拆遷款下發,一切都變了樣。本來相處和睦的家人,卻變成人走茶涼一幅落寞景象。
自從老家的房子征收后,吳紅梅就搬了出來,和吳齊生夫婦斷了來往。逢年過節都不來探望他們老兩口。

老人很是心寒,女兒拿到巨款后,就對他們不管不顧了,老年生活要怎么安穩度過?
受不了女兒如此轉變的吳齊生,找到了女兒家,想當面質問女兒,為什么拿了錢后不管他們老兩口的死活了。
誰料剛到女兒家,女兒直呼他的姓名,問他來干什么。在明白老人來意后,女兒揚言要斷絕關系,甚至懷疑自己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吳齊生徹底心寒,他沒想到女兒變化如此之快,自從拿到征收款后,他們已經半年沒有來往了,女兒絲毫不關心他們以后要怎么生活。
在房子征收前,吳齊生曾問過吳紅梅,他們老兩口今后怎么生活,吳齊生希望吳紅梅能給他30萬買個房子,誰知吳紅梅一直推脫,直到房子征收后也沒有給老兩口安置居住的地方。
無法忍受被拋棄的老人,決定去女兒工作的地方找她,為了給自己爭取利益,能安穩過老年生活,他們要找女兒討個說法。

父女反目
在女兒工作的地方,吳齊生看到了女兒買的豪車,在這筆巨款發下來后,女兒就購買了豪車,還有幾處房子。
在女兒單位,吳齊生忍不住向吳紅梅同事訴苦:“老家征收后,她除了得到兩百萬的錢,還分了三套房。我和老伴什么都沒有。”
說起自己的被女兒拋棄的事情,而同事卻很震驚,她表示吳紅梅很好相處,不像是無情之人。

面對同事的說法,吳紅梅并不是無情無義之人,為何卻對自己的父母這么絕情呢?
同事不忍老人現狀,幫忙打了吳紅梅電話,對于老人的說法,吳紅梅卻說是吳齊生主動和自己斷絕關系的。
吳紅梅說:“我對你們老兩口盡心盡力,從沒做過對不起你們的事,你們既然要和我斷絕關系,就不要天天來糾纏我。”

雙方爭執不斷,各執說辭,吳齊生認為吳紅梅無情無義,而吳紅梅卻覺得吳齊生不講人情。
見無法溝通,老人決定起訴吳紅梅,吳紅梅對此沒有異議,她表示無需再溝通,所有事情都到法庭上說。
為了一筆征收款,難道父女二人就只能鬧上法庭了嗎?

調查真相
1993年,吳齊生買下了面積近兩百平米的土地,在這片土地上建造了一座土房,在1998年,吳紅梅拆掉了土房,蓋了一座兩層樓房。
吳齊生表示,雖然自己的房子被拆了,但女兒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蓋房,既然是在自己的土地上,那就應該是自己的財產。
他不明白,為什么土地是自己的,最后的征收款卻給了女兒吳紅梅呢,這當中有沒有其他隱情?

房產證國土證都在吳齊生手里,他懷疑是女兒偷了證換了名字。畢竟他和老伴在外做生意,幾乎很少回家,家中就女兒一個人。
所以他不排除女兒趁著他們不在家,偷了他的房產證和土地證的嫌疑,如果不是吳紅梅偷偷改了戶主,征收款怎么會不發給自己呢。
在1993年時,他給老房辦過房產證和國土證使用證,所以他認為這筆征收款應該分到他手里。

不明緣由的吳齊生去了當地征收辦,他要搞清楚這其中到底出了什么問題。
在征收辦,工作人員說,他們調取的土地使用證上的戶主是吳紅梅,所以才會把錢發給了吳紅梅。
征收辦的工作人員都說戶主的吳紅梅,為什么吳齊生卻說土地是自己的呢?
在吳齊生向當地法院起訴后,法院給他出示過一份土地使用證,但證書上的戶主卻是女兒吳紅梅。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謊言?真相?
面對父親的說法,吳紅梅卻嗤之以鼻。她大方承認自己是買了豪車,但她自己現在也是租房住。
吳紅梅說,父親吳齊生有房子,但是他不住,就為了讓別人來譴責自己這個做女兒的。
吳紅梅說:“他就是在顛倒黑白,他看別人指責我,他就開心了。我對他們該做的都做了,他覺得我現在過得好嗎?我現在全家都是租房住。”

既然如此,為何吳齊生堅持說這片土地都是自己的呢?
吳紅梅透露了事實真相,父親吳齊生的土房早已不復存在了,現在拆的是她的房子,所以她有權拿征收款。不存在是她侵占了吳齊生的財產。
“早在98年前,我們家的土房子就拆了,是我跟我老公拿錢蓋的兩層樓,我爸當初也說了把房子給我,現在征收了拆了我的房子,錢應該給我啊。”

在1998年前,吳齊生就把自己的房屋產權分成了三份,三個子女各有一份。
在吳紅梅推翻土屋重蓋新屋之前,三兄妹與父親經過協議達成共識,將房子產權贈與吳紅梅,因為新房是吳紅梅和丈夫拿錢重建的。
為了日后好講清楚,當時二哥還寫了一份證明,本來是說好兄妹三人平分,兄妹三人每人拿4萬塊錢,每人一萬三千的產權。

但當時大哥遇難了,大哥遇難后是吳紅梅料理的,所以吳齊生就把大兒子的產權就給了吳紅梅。二哥因為當時沒錢,他那部分也是吳紅梅代出的。
從二哥的這份證明中可以看出,房屋權完全歸吳紅梅所有,既然當初已立好字據,為何吳齊生還這么執著征收款呢?

款項糾紛
吳齊生明知當初有這份協議,為何突然不認賬呢?吳紅梅說,自己當初拿到這份征收款時,父母就開始不斷和她商量,希望她能拿出幾十萬來。
吳紅梅不同意,她覺得錢在自己手里,怎么花怎么處理都是自己的事情。
她也找過人與父母商量這筆款項,希望老人同意協商。為了爭取能談妥,也特地讓中間人告訴父母,自己的家事在家里好好說就可以了,沒必要鬧到法庭上。

在父親生日時,吳紅梅主動打了電話,希望能緩和一下他們父女的關系,但沒想到吳齊生直呼她姓名,強烈要求吳紅梅給他30萬塊錢。
看著父親如此態度,吳紅梅也沒聊下去的欲望,她沒想到因為兩百萬的征收款,他們父女之間的情分生疏到如此境地。
從此,吳紅梅再也不親自出面和吳齊生談征收款的問題,所有話都托人轉述。

但沒想到,在一次協商中,她意外得知吳齊生把她告上了法院。得知此事,本來還想著和父母好好商量的吳紅梅停止了協商。
因父親把她告上法庭,吳紅梅心中一片悲涼,她再也沒去看望過父母,面對父母打來電話再次要求協商時,她不愿意再溝通了,表示一切在法庭上講清楚就行。
雖然吳紅梅對于吳齊生把自己告上法院很悲憤,但她心里還是有父母的,盡管父女二人鬧上法庭,但她提起吳齊生時還是會流淚。

“他這么做就是想讓別人來譴責我不孝,我當初不是沒安排他們老兩口,他們不愿意,現在來讓我背這個黑鍋。”
原來,吳紅梅不是不管他們老兩口,在征收款下來的時候,她表示愿意給吳齊生買房,并且再給父母10萬塊錢,可沒想到父母卻拒絕了。
吳齊生堅持要30萬塊錢,為了女兒給自己30萬,他把吳紅梅告上了法庭。也就因為這件事,吳紅梅與吳齊生徹底鬧掰。

執意要三十萬的真相
吳齊生與吳紅梅鬧得不可開交時,吳紅梅的二哥吳治中出現了,對于爸爸和妹妹鬧到這種地步,他也很為難。
一邊是父子情,一邊是兄妹情,他偏向哪個,另一個都會受傷。
他說:“爸爸以前確實是把房子分給了我們三兄妹,但當時我沒錢,大哥又出意外了,所以協商后決定把房屋產權都給妹妹了。但地是我爸買的。”沒有父親買的地,哪能在這塊土地上蓋房子呢。

吳治中希望妹妹能顧及一下父女情分,不要鬧得太僵,畢竟父親養育了他們。但吳紅梅已是滿腹委屈,父親這么不顧情面,她還顧及什么呢。
關于照顧父母安享晚年的問題,一直都是吳紅梅在老兩口之間周旋,吳治中有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呢?
原來,吳治中已經給吳齊生買了一套房了,目前還沒建好,所以老兩口是在出租屋內過渡,并不是他們所說的無處可去。

吳齊生是一家上市企業的退休員工,每月都有退休金,他名下還有套單位發的房間,不過這間房子已經給了孫子居住。
對于吳齊生,吳紅梅說:“他們從小就沒有怎么照顧過我,我現在對他們算是仁至義盡了。”
吳齊生把愛都給了大兒子,盡管這個兒子不成器,吳齊生還是很疼愛他。

吳齊生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大兒子身上,對他寄予厚望,但沒想到大兒子這么不懂事。沒少給父母惹事,吳齊生也沒少給他收拾爛攤子。
一次意外,大兒子的家庭出事了。老人花費所有幫助大兒子的家庭渡過難關,但大兒子還是不在了,他的妻子也得了乳腺癌,現在還在醫院躺著呢。
這一瞬間,我們明白為何吳齊生執意要30萬,一切都是父親的苦心,都是為了大兒子。
但為了兒子,忽略女兒,甚至把女兒告上法庭,老人想過女兒的感受嗎?

結語
在面對孩子時,父母很難做到一碗水端平,總是不時地偏向其中一個子女,傷了其他的孩子的心。
時間長了,也會給孩子留下心靈上的創傷,嚴重的會給孩子造成性格缺陷,孩子要公平對待,不管偏向誰,都不要傷害另一個。
父母長期的偏心,在晚年后真正愿意照顧的人沒幾個,孩子之間感情冷漠,最終導致家庭關系破裂。

任何一段完美和諧的家庭關系,都是需要家庭的每位成員共同建造的,任何一個人不去維持,都有可能讓家庭分崩離析。
一段健康的家庭關系,應該是每個人都感到幸福,而不是犧牲某個人去成全另一個人。
維護家庭關系是很難的,但只要我們用心溝通,不偏不向,尊重每一個成員,就會讓家庭更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