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男子發現亡母600萬存單,核驗被銀行沒收:存單偽造不歸還

2015年,某江蘇男子獲得母親遺留給自己價值600萬元的銀行存單。本以為,憑借此單可以一生無憂。哪成想,他去銀行取款時,卻遭到了銀行的舉報,隨后警方以“詐騙罪”逮捕該男子。
經過警方四年的調查,依然未果。事到如今,當事人劉先生和銀行負責人均據理力爭,絲毫不愿退步。究竟是如銀行所說是劉先生造假詐騙,還是銀行私自支付劉先生母親遺留的巨額存單?這個捆住當地警方和法院的謎團下究竟隱藏著怎樣的真相呢?

劉母離世,巨額財產
這位劉先生其名劉海斌,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江蘇省江陰市人,在當地的一家銀行有著穩定的本職工作。本來一切都將按部就班地進行著毫無波瀾的平靜生活,可自打劉先生的母親離世后,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
2013年,劉先生的母親就這樣悄無聲息地走了。但是,其母在離世前特意千叮嚀萬囑咐:“在老家的閣樓上,床頭柜第二個抽屜里有一個鐵盒子,那里面有我留給你的東西,一定要去取。”
當時,正沉浸在母親即將徹底離自己而去的悲痛中無法掙脫的劉先生根本沒有將這件事情放在心上,只是一直無聲地陪伴著母親,希望可以趁著母親還在的時候好好地看看母親,將母親早已蒼老的面容深深印刻在腦海中。

其母黃小妹在說出了藏在心中幾十年的秘密后,心頭上的重擔也隨之卸下了,一身輕松。終于,在叮囑劉先生的第三天,5月5日時徹底撒手人寰。
雖然,劉先生早就預料到這一天的到來,但他依然無法面對失去至親之痛。懷著沉重的心情把母親的后事料理妥當,忙上忙下的劉先生早已將母親叮囑的話忘在了腦后。
這一拖,便是兩年之久。這兩年,一切如之前的生活一樣,過著早九晚五的平淡生活,由于工作上表現良好,公司還特意委托劉先生去往另一個城市的江陰農商行擔任銀行行長。

日子如火如荼,事業蒸蒸日上。然而老天總會為每個人的人生道路上設置重重關卡,本是一片前途光明,前方卻出現了門檻。
由于劉海斌在外工作已有兩年有余,在此期間很少回家看望。在自身的工作得到穩定發展之際,劉海斌的思鄉之情再也無法抑制,打算回家探望家人,探望早已去世兩年的母親。
2015年這天,劉海斌同妻子來到了母親口中的老家閣樓,突然想起了母親離世前叮囑自己的話,竟然真的在床頭柜第二格中發現了一個破舊的鐵盒子。

然而,里面的東西卻讓劉先生不敢認,甚至一度懷疑自己是否眼花了,并讓自己的妻子徐紅葉反復確認。只見鐵盒子里面只有一張類似于支票的銀行存單,上面郝然清晰地寫著六百萬元幾個大字。
當下的劉海斌始終不敢相信擺在眼前的事實,畢竟此事自己和父親從未聽母親生前說起過,而且母親生前僅僅只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仔,怎么會有這么一大筆財產呢?
但存單上分明清清楚楚地寫著:存單號為1938353,存期時間為1年,于1995年2月7日到期,年利率為千分之一,價值陸佰萬元整,存款人:黃小妹(銀行蓋章)。

劉海斌正是在江蘇省江陰市夏港信用社工作長達20年之久的工作人員,況且其母黃小妹年輕時也是從事金融行業的老員工,更喜歡私下進行炒股理財,為此劉先生可謂是從小便耳濡目染。
再加上結合自身所學的教育知識理論以及實習經歷所總結的經驗,也算得上金融界的高材生了吧!當劉海斌發現母親遺留的600萬存單時,下意識地選擇相信自己的母親和自己理性的判斷,判定存單為真絕非偽造。
經過夫妻倆反復驗證,最終確定這真的是一張價值600萬的銀行存單。這突如其來的驚喜令夫妻倆二人欣喜若狂。

600萬,不管在哪個時代都是一筆巨額財富。哪怕是居住在大城市的普通一家人拼命工作一輩子可能都無法達到這個成就,更不用說像他們這樣的小城市,這足以讓他們一家人下半輩子衣食無憂,甚至不用辛苦工作便可過上理想中富足的生活。
這樣的美夢突然降臨在自己身上得以實現,夫妻二人懷揣著難耐激動的心情回到家,簡單的慶祝了下,祭拜了母親,靜等第二天的到來。
妻子徐紅葉拿著存單原件來到當地江陰農商銀行進行兌現,既緊張又激動。但,接下來的事態發展徹底打破了編織了一夜的美夢,瞬間從天堂跌入地獄,令人措手不及。

拒絕兌現,報警立案
江陰農商銀行行長任素惠在收到工作人員的工作報告時,二話不說直接打電話聯系徐紅葉的先生表明:“你妻子帶來的存單是偽造的,你妻子這是屬于詐騙罪,后果極其嚴重,希望你及早做準備!我這邊已經報警了,至于假存單我們這邊負責將其銷毀。”
簡短卻又冷酷至極的話就這樣從電話聽筒中緩緩傾瀉。這是劉海斌千算萬算都沒有想到的結果,他可能想過銀行不會給這筆錢,但是萬萬想不到會因此被冠上“詐騙嫌疑犯”的頭銜。
這樣的結果令劉海斌實在無法接受,于是他急匆匆地從工作單位出發直奔家中詢問妻子的情況。

原來,妻子第一次去銀行辦理業務是帶著存單的復印件辦理的。但據當時的工作人員說錢是可以取出來的,但是需要賬單本人的證件和辦理人證件以及存單的原件。
銀行這邊聲稱需要對這些原件進行查閱之前的資料,核對這些信息是否屬實,才能進行接下來的辦理手續。
徐紅葉第二天照工作人員的說法拿著原件來進行辦理,事情進行得似乎非常順利,徐紅葉也并未多想,便將所有的證件全部交予了銀行工作人員手中,并讓辦理人員給她一個證明紙條:“原件已收,王建明,2005年4月28日(落款)。”

回到家中,本以為會等來銀行讓取錢的消息。哪成想卻是來自銀行的恐嚇威脅。這樣的兩極大反轉絕非是正常人可以平靜接受的。
這一次劉海斌攜帶妻子徐紅葉來到銀行對峙,打算要回自己的證件和存單原件。此時當初為徐紅葉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態度與之前截然相反,不再似那日溫和以待,反而強制性要求徐紅葉夫婦將600萬元存單交予銀行處理。
即便這張巨額存單不能折現,但從意義上來講此物對于丈夫劉海斌的意義也是極為深重的,這畢竟是婆婆留給自家先生唯一的念想了。對此,徐紅葉女士據理力爭,態度非常堅決,不可能將原件交予銀行處置,以至于當時的場面十分混亂。

由于雙方皆不可各退一步,場面一直僵持不下。劉海斌夫婦畢竟勢單力薄,只能暫退家中,另想他法。
為了找回被銀行強制性扣押的“巨額存單”,劉海斌別無他法,只能選擇利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于是,劉海斌在2015年5月27日和6月26日分別向農商行寄出了律師函。
劉海斌此舉同樣徹底激怒了對方,令劉海斌的工作受到了極為嚴重的影響,可謂是得到了面子但失去了里子,畢竟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本在江陰農商行作為行長的他,因自身的一個沖動舉動導致徹底失去了這一份“鐵飯碗”工作,可是開弓沒有回頭箭,事已至此,劉海斌只能選擇繼續走這條自我維權的道路。

面對銀行的步步緊逼,導致劉海斌夫婦的生活愈發舉步維艱。本想息事寧人的劉海斌,卻讓銀行的一個回馬槍打個措手不及。這也加劇了雙方之間的激烈矛盾,甚至已經達到了毫無回旋的余地,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當地江陰農商行行長任素惠竟當機立斷選擇報警立案,向警方表明劉海斌提供的存單經過查詢,銀行記錄并沒有該存單的檔案記錄,因此該存單定是人工偽造的。
同年8月30日,當地公安局正式將此案立案調查。由于銀行這邊給出了大量的證據,因此警方十分相信銀行的說辭。而劉海斌夫婦也被冠上了“金融詐騙嫌疑人”的稱號。

接連訴訟,處處碰壁
劉海斌一次又一次地向法院申請民事訴訟奪回屬于自己的物品,萬萬沒想到等來的卻是早已有備而來的“陷阱”,被警察以“詐騙罪”進行實施逮捕調查。
警方結合當地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該存單進行真偽檢驗,結果表明:首先該存單上的字跡無法判定其形成的時間,由于時間久遠,存單上的印章也早已模糊不清,無法判斷其真假,但專家認定該印章大概率與送檢樣本印章不屬于同一種印章。
這樣的調查結果明顯是對劉海斌先生極為不利的。為掌握整件案件的主動權,劉海斌聯合其父親再次向法院訴訟江陰農商銀行,要求歸還存單并兌換存單上承諾的600萬元以及價值220萬元的利息。

可是,警方插手之后,此次訴訟又再次不了了之,最終石沉大海。可笑的是,這一次法院回絕的理由竟然因劉海斌先生的妻子具有“金融詐騙”的嫌疑,因此法院不予其追查,駁回上訴。
此時,劉海斌一家像是破釜沉舟,不論如何都要求一個結果,哪怕最終的結果需要付出再大的代價,也在所不惜。終于,二人再度向無錫市中級法院進行訴訟,以“剝奪公民訴訟權利以及質疑事實真實性”為理由進行民事訴訟。
2016年8月19日,無錫市中級法院依舊選擇駁回此次的申訴,審判結果如下:
因為江陰市公安局已經正式受理此案,根據法律規定,司法程序必須要經過檢察院和公安局進行審查,確定無誤后才能交由法院審理,對此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駁回劉海斌、劉洪福的申訴。

面對法院再一次地拒絕申訴,劉海斌表示自己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劉海斌始終認為法院從未同意自己的初審,從始至終都沒有正式開庭,對事實的了解程度也僅僅處在表面之上。
在這樣的基礎上運用法律豈不是指鹿為馬嗎?況且,在二審的時候,不能因為自己被警方立案調查便隨意剝奪身為國家公民的民事訴訟的權利,這完全不符合國家法律條例的規定準則。
為此,劉海斌繼續四處奔走,尋找案件突破口和證據,找到相關部門和政府表明真相,確實證明了江陰市公安局的辦案立場有失偏頗和公允。
經過劉海斌的艱辛努力,江陰市公安局宣布在2017年1月18日正式重新處理“金融詐騙案”,還當事人劉海斌一家的清白。

四年過后,至今無果
自從該“金融詐騙案”立案過后,劉海斌一家曾多次請律師和監察局共同商討案件進度,詢問是否有機會擺脫嫌疑。經過監察局部門私下秘密調查劉海斌一家后依舊未果,內部也曾多次商討此案是否具有繼續嚴加調查的意義。
就這樣兜兜轉轉已有兩年的時間。終于在2019年3月26日,江陰市監察局通知當事人劉海斌先生,插手此案的公安機關部門于3月13日已經對外宣布“‘江陰市某銀行被金融憑證詐騙案’正式撤銷”。

由于劉海斌提供的銀行存單時間過于久遠,導致存單上的字跡和銀行印章模糊不清,以目前國家鑒定中心所掌握的技術來看根本無法零失誤確定其真假,至此警方因缺乏關鍵性證據而無法使其定罪。
因此自兩年前負責此案的公安機關始終沒有實質性進展,停滯不前。經過局內專業人員多次商討,這才決定正式撤銷此案。
沒有案件的束縛后,劉海斌及父親再次嘗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銀行索賠存單上的金額賠償,本息一并償還。這一次,終于如愿以償地進入法庭,對江陰農商銀行進行訴訟,可結果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在庭審期間,銀行那邊在辯論存單真偽時頭頭是道,本就具有懷疑性的存單經過銀行那邊的敘述令人不得不相信其專業性。甚至銀行方還倒打一耙,將全部責任推向無辜的劉海斌一家。
銀行方始終認為,劉海斌常年在銀行工作,因此對銀行的各種流程和內部資料都是掌握得一清二楚,自從當上江陰農商銀行分行行長后,上班期間也有大塊的空白時間去偽造假存單。
聽著這些狡猾奸詐的人隨意污蔑自己和母親的清白,更是火冒三丈。即便當時給出了對應的辯解,拿出存單上的筆記和自己一家人的筆記進行對照,結果并不相符。
但因始終缺乏實質性證據來佐證自己和母親的清白,最終,這場來之不易的官司還是以失敗告終了。與此同時,劉海斌先生還要全款支付法庭受理費用價值將近七萬,簡直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對此,劉海斌先生對案件最終判決提出質疑,甚至開展申請檢察院抗訴。敗訴之后,劉海斌先生的情緒似乎崩盤了,他一再向法官和律師強調:
“我相信母親是不會給我們留下一個假存單來害我們,我都在銀行工作20多年了,怎么可能鋌而走險偽造存單,讓自己走向犯罪的道路。”
由于原件存單的印章經過實證,確實與夏港信用社專屬印章不符合,因此單憑這一點便無法證明劉海斌的母親黃小妹當年辦理過這筆巨額的業務。

劉海斌對一審的結果不甚滿意,又再次申請二審,哪成想二審的判決結果同一審結果分毫不差,依然是以敗訴為結局。
但劉海斌依舊不死心,他始終認為法院對這件事情的判決缺失公允性和專業性。首當其沖的問題就是如果法院一直在糾結存單的真偽,那為什么不選擇調查當年銀行的記賬記錄呢?
這一點完全不符合情理和邏輯。未來,劉海斌依舊為了這起維持將近十年的案子繼續調查奔走,無人可攔住他的腳步,靜等他的好消息。

結語
這件案子的關鍵節點便是可扭轉戰局的“巨額存單”。可即便這張存單真的存在,依照目前的《民法典》,劉海斌依然無法使用該存單,他不具備死者留下的口頭遺囑證明,也是無法繼承該遺產的。
如果按照當年的情況來說,劉海斌先生也需要一位與他無任何關系的旁人來進行佐證,當時死者黃小妹確實進行口頭遺囑給劉海斌先生,如此才算是完整的繼承手續。

若只是按照血緣第一繼承人來算的話,沒有其他佐證可能在后續繼承的程序上會更麻煩一些。
因此,希望看到此案的網友們能引以為戒,熟知我國的法律條例,提高法律意識,讓將來子女在繼承自身財產時可以依照國家法律條例得以順勢繼承,而非走崎嶇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