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小伙與“女友姑媽”同居3年,才發現竟是“女友”本人

網戀是無拘無束的,既可以避免相見時的尷尬,又可以自由選擇網戀對象。并且這種選擇是相當大的,可以因為不需要太多的珍惜而謹小慎微,可以任由本我快樂原則肆意大放厥詞而不須顧及有傷大雅。總的來說,隨著時代的發展,網戀已經成了普遍、可以被人們接受的戀愛方式。
不過網戀本身的危害性也很大,因為網上存在很多的欺騙性,你難以知道網線的那一頭。究竟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有些老成持重的不法分子很會偽裝自己,來欺騙那些“情竇初開”的年輕男女。到頭來,被騙者是被傷了心又丟了錢財......杭州小伙陸某就很不幸的碰上了這樣的事,他與“女友姑媽”同居3年,才發現姑媽竟是女友本人!

陸某與女友楊某結識是在2017年,當時楊某是找他辨別商品真假,兩人漸漸熟絡起來。發現彼此很聊得來,便確定了戀愛關系,可陸某卻始終沒見到過楊某。同年11月,楊某聲稱自己被家里人逼婚相親,想要離婚出走。陸某得知她在安徽阜陽,連夜趕過去,想要帶著她遠走高飛。
誰知等了一個月也沒見到女友,反而是女友的“姑媽”許某出來相見,許某表示楊某家人在她的離家出走下已放棄相親安排。緊接著又說楊家家教比較嚴,不允許女兒隨意跟一個來歷不明的人談戀愛,要先過了姑媽這一關才能正式見面。至于如何過關,最好是搬過去同住,這樣就能隨時考察陸某的人品。

這一看就很扯淡,再封建保守的家庭,也不至于見個面都不準吧?即使不允許,那直接拒絕兩人來往不就好了?就像想考驗,父母兄弟姐妹不出來考驗,反而要一個姑媽考驗?這件事處處都透露著問題,可惜的是當時陸某正沉浸在熱戀的甜蜜中,被楊某的撒嬌哄得心軟。沒察覺出其中的問題,答應了下來,并且對姑媽是百般獻殷勤。
聽聞姑媽工作不穩定,特意讓她來店鋪幫忙,包吃包住、熱情接待。對許某比對自己親姑媽還要好,另外在此后三年中,楊某要求陸某每個月都給她賺錢作為將來兩人結婚的儲備金。陸某也是一聽到結婚就被蒙了心,什么也想不到,什么也不懷疑了。欣然同意這個要求,此后斷斷續續給她轉賬,三年累計下來高達十幾萬元。

不得不說,陸某委實好騙,靠著幾張照片、幾個電話、幾次撒嬌。在視頻電話沒打過,面沒見過的情況下,就舍得掏出十幾萬。最后發現真相還是因為一次偶然,2021年8月20日,姑媽許某的手機保護膜壞了。陸某為博得姑媽好感,主動幫她拿去貼膜,貼膜時發現手機沒上鎖。出于好奇便點開了微信,結果里邊的聊天記錄讓他大吃一驚。
46歲的許某竟然跟不少人發了曖昧信息,看到那聊天口吻與自己女友神似,陸某的腦海中中出現了一個不好的念頭......他才看清與女友相戀的種種疑點,也突然發現以前從未注意過的細節,女友的電話與許某從不同時出現。為印證自己心里的念頭,陸某悄悄在許某房間放置了錄音,再與女友進行通話。

結果就是聽到了錄音中與女友所說一模一樣的話,可以確定,陸某朝思暮想的女友楊某就是與他同居三年之久的“女友姑媽”許某。這下,陸某是徹底崩潰了,足足緩了一天才想起來報警。許某被傳喚至派出所后,起初什么也不肯說,后來眼看鐵證如山無可辯駁。這才供述了犯罪事實,但她還狡辯說雖然楊某是虛構的、錢被她花了,可她也只是想有個精神寄托。
事實上民警介入才發現,許某擁有多個微信,同時扮演家庭不幸的二胎母親、涉世未深的少女、對婚姻充滿悲觀的年輕姑娘。同時跟多個男子存在“戀愛關系”,陸某只是其中之一,更離譜的是她落網當天還有一個男人不停地發信息深情表白。無論許某如何狡辯,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事實。

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目前許某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具體判處還要看進一步偵辦。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中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達數額巨大,五十萬元以上達數額特別巨大,許某詐騙陸某十幾萬元已達到數額巨大。至少面臨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證實她還詐騙了其他人,一旦超過五十萬元,那或許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