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坤:從緝毒英雄淪為毒梟,用警車接同伙買毒品,下場如何?

2002年11月19日,李學軍自在T62次列車上落網,他當時還隨身攜帶了1972.5克海洛因。數量如此巨大,武漢鐵路公安處武昌刑警大隊對于他以及背后的關系鏈高度重視,立即展開了訊問。李學軍的心理防線很快崩潰,交代武漢就是他們銷售的下線,卻始終不肯供出幕后的“老大”。一直到12月10日,多次較量后,李學軍為爭取重大立功表現才肯吐露實話。
然而當他說出那個名字后,在場所有的干警都愣住了,李學軍供述的老大不是別人。而是聲名赫赫的緝dú英雄、貴州六盤水市水城縣公安局緝dú大隊大隊長——周鯤,一時間他們都不敢相信,但大量取證后確定這就是事實。從將無數罪犯送上法庭的緝dú英雄,到販賣大量dú品的dú梟,周鯤最終也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莊嚴裁決,他究竟是怎么走到這一步的?

周鯤,1966年5月生于六盤水一戶普通人家,24歲時經招警考試進入某基層派出所。那個時候的周鯤滿懷斗志,到這家派出所三年,就承擔了該所90%的案件。因為表現突出,1992年被提拔為某新派出所副所長,該所轄區治安混亂。不過在周鯤的敢拼敢做下,情況很快好起來,成為全省公安機關學習的典范。
1993年調任縣公安局刑偵副科長,上任四個月就破獲了該縣第一樁dú品案,故在第二年的緝dú大隊里擔任隊長。此后他越發拼命,無論是案件數量還是繳獲的dú品量都讓該縣局在全省排第三名,做出的成績令人肅然起敬。八年的時間,他化妝打入dú販隊伍三百多次,抓獲dú販逾千人。得過榮譽無數:全國優秀人民警察、全國禁dú先進個人等等。

親手繳獲海洛因五萬多克、冰dú兩萬余片、鴉片五萬多克,當地看守所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近三分之一是他抓獲的,這些犯罪分子聯名要湊一百萬元買他的人頭。從他們的恨,就足以看出周鯤的成績是腥風血雨里闖出來的,周家因為有這么一個兒子感到驕傲。卻也因為有這么一個兒子百死一生,周家門口曾被放過兩顆定時炸彈,雖然家被炸了。
萬幸的是人沒事,可周鯤還是因為工作失去了父親,他本計劃為父母拆除煤氣味太重的火爐。卻因為臨時接到大案離開,結果當晚其父母因煤氣中dú入院,周父經搶救無效離世。此后對周鯤的一連串“打擊”接連而至,周鯤想要為父親辦一個風風光光的葬禮,不巧碰上另一位“有頭面”的人的父親去世。

兩場葬禮在同一個殯儀館,兩個儀式無論是場面、規模還是吊唁儀式有很大差別,那時周鯤的心里便開始不平衡。緊接著周鯤本有望升職,結果卻出乎意料,據說對方都是有關系的。最大的一次打擊是立案調查,一個“二進宮”的dú販指認他和一名民警收受賄賂70萬元,周鯤因此被收了槍免了職,雖然事后檢察機關還了他一個清白。
但周鯤心中的不平衡越來越大,直至把他吞沒:9年的沖鋒陷陣換來的就是這些?連基本的相信都沒有?他又想到自己表面是風光無限的緝dú英雄,實際卻拿著微薄的工資,榮譽解決不了現實問題。恰在此時,周鯤的線人李學軍出現在面前,他拉著失意的周鯤喝酒吃飯。過程中不斷灌輸,要想錢來得快,就要學會使用手中的權力。


最后一次沒等來贓款,而是同行的手銬,周鯤這才知道后悔。可惜的是已經晚了,他的行為構成走私、販賣、運輸、制造dú品罪,《刑法》第347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dú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200克以上不滿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滿50克或者其他dú品數量較大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dú品數量大的。

二、販dú集團的首要分子,三、武裝掩護販dú,四、暴力抗拒檢查的,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dú活動。周鯤涉及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之情形,販dú數量巨大,判處死刑毫不為過。不過周鯤落網后認罪、悔罪態度好,且有重大立功表現,故法院經審理判處其死緩。死緩兩年的考察期中,只要表現好就不會再執行死刑,算是給了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