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人侵犯20歲智障女子,女孩懷孕后鑒定發現,孩子不是老人的

我國《民法典》規定,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對應的監護人。因為不管是未成年還是精神障礙的患者,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都特別薄弱,而且壞人也往往會將這些人當作犯罪的目標。2020年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法院便審理一起,一個有智力障礙的20歲女孩被鄰居66歲的老人多次侵犯的案件,這起案件引起一時的轟動。
會引起轟動受到關注的原因有幾個點,一個智力障礙的患者被人多次侵害,她的父母干嘛去了?還有一個也是最引人非議,女孩懷有身孕,可親子鑒定的結果卻令真相更加撲朔迷離,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

這個可憐的女孩叫小王,雖然已經20歲,可她的智力卻停留在了5歲,她其實除了智力上有點問題,其他都挺好,長相用廣東人所說可以算個靚女。只是沒想到正是她這個長相害了她。樓上的老光棍曾某對小王覬覦很久,小的時候就會對她動手動腳,等到小王長大以后出落得亭亭玉立以后,他的內心想法更甚。
根據警方查到的視頻監控顯示,曾某經常會趁著小王父母外出工作時下樓,找到小王。并且和小王交談許久。有時候還會拉著小王進屋,每次都隔了半個多小時才出來。他本以為自己的行為永遠都不會被人知曉。罪行不用永遠被埋藏在泥土中,總有一天會浮出水面,很快在2020年年底的時候,他的惡行就被揭露出來。

小王的父母發現自家女兒的肚子日益變大,去醫院一檢查已經懷胎四個月,她父母也的確是有些后知后覺,孩子都懷孕了這么久才察覺出來。父母知道小王肯定是被人侵犯,便將小王的孩子打掉。孩子不能這么白白受欺負,但父母又找不到是誰,詢問小王,小王也支支吾吾說不清,小王的父母只能選擇報警,很快警方便鎖定了曾某。
曾某在警方的詢問之下也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小王父母聲稱,一定要讓曾某付出代價,便以QJ罪將他告上法庭。雖然曾某承認了自己侵犯小王的事實,但警方為了取證,還是對他和胎盤進行了DNA取證。可這個時候卻發生了一件讓所有人都覺得匪夷所思的事情?司法鑒定中心傳來的消息是,曾某和小王流產的胎盤,沒有任何的血緣關系。
這個消息傳來,對于小王的父母那真是個晴天霹靂,原來侵犯小王的遠遠不止曾某一人。那曾某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受到法律制裁?那自然是不可能,曾某雖然與小王肚子的孩子沒有關系,但也不能就此否認他侵害過小王的事實。在2020年12月21日,曾某因涉嫌強奸被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也必將是嚴厲的刑罰。

根據《刑法》第二三十六條規定,強奸罪,是指行為人違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另有規定,對于犯罪對象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犯罪的嚴重程度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曾某的最終刑罰結果還未出來,但相信法院會依法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審判結果。曾某最終肯定是會得到他應有的刑罰,那個沒有找到的侵犯小王的人,相信警方也不會放棄對他的追尋。會釀造這樣的悲劇,小王的父母有一定的責任。

根據《民法典》規定,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并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于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監護人為法律行為。
意思就是說,小王的父母要保障小王本身不受到其他人的不法侵害,也要保障小王不會對社會和其他人造成危害,并盡力幫助小王恢復健康,成為一個正常的行為能力人。同時如果小王對其他人或社會造成了危害,其父母要負責財產的賠償。
而且在《民法典》上也有明確的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小王的父母明知道小王在智力上有所欠缺還長時間將她一人獨自留在家中,讓她長時間處在沒人看護的狀態,致使小王受到了曾某和其他人的侵犯。在這點上她的父母的確是有所失職。雖然說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但小王的父母在小王懷孕四個月以后才發現女兒的異常,在這點上便可以說明,他們平常對于小王的關心就不是很夠。

像小王這樣的女孩還有很多,她們在受傷以后可能都不知道怎么尋求幫助,所以家人對于這樣的人應該多一份關心,社會也需要對這樣的群體多一分寬容,沒有人愿意成為一個不健全的人,生來如此不是他們的錯,父母既然選擇把孩子生下,那就要對孩子負責。
在最后引用黑豹樂隊主唱秦勇曾為他智力有些障礙的兒子寫的一首歌《一起長大》,希望每個身體有殘缺的孩子都可以得到父母完整的愛:
既然我們有緣相遇我就不會把你放棄你是我生命的繼續你會受到很多委屈也會遇到背叛的愛情這就是生活它并不容易我們都會恐懼承認他才有勇氣心與心的距離坦誠后才靠近想到你的微笑就匯成我的動力為你一點點需要再難也不能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