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100萬養50歲丈夫,相愛2年遭背叛:“他外邊一堆情人”案例

再愛一個人,也別愛得太滿,要知道愛得太滿注定會是一場災難。因為感情同樣要遵守守恒定律,一旦一方的付出遠多于另一方,就會導致彼此的關系失衡。就會增大對方的心理壓力,或是讓對方形成只懂索取不懂付出的陋習,到頭來吃虧的只會是你自己。湖南富婆何某的失敗婚姻就是個例子,她花100萬養50歲丈夫,換來的卻是背叛:“他外邊一堆情人!”
時年43歲的湖南女子何某是妥妥的富婆,起初是家里幸運的遇上了拆遷,她利用拆遷款不斷投資、做生意。賺下了五套房產以及幾百萬元的存款,可讓她覺得遺憾的是事業有成,愛情婚姻卻一直不順遂。不過何某一直都沒有放棄,她想要找一個相愛之人攜手終老,畢竟一個人太過孤單寂寞。

于是兩年前,何某開始通過婚戀平臺相親,偶然結識了李某能。李某能近五十歲,比她的年紀稍大一些,但保養得很好,臉上不太看得出歲月的痕跡。加上穿著得體,跟別人說是三十多歲也會信,重要的是李某能很懂得說話。風趣幽默,為人也彬彬有禮,從不會讓人感覺不舒服。在他浪漫的追求下,何某許久未開的心門打開了,感覺自己回到了以前的初戀時光。
甜蜜如霜糖,膩膩歪歪的兩人發展很迅速,相識六個月后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那時的何某滿心期待未來的幸福生活,可讓她沒想到的是,這場婚姻除去讓她掏空家底之外一無所獲。李某能家境一般,無車無房,偏偏還好逸惡勞。整天就知道打牌,可以說是除了花言巧語之外一無是處,無奈何某就是被這花言巧語迷惑了。

結婚前期,她對李某能那是言聽計從,家務事一手包辦。李某能說想要創業,何某立即賣了名下的兩套房幫助他創業,李某能說出行不便,何某立即斥資20萬買了一輛車。為了讓兩人將來有個地方舒服養老,她還特意出資在李某能老家建了一棟別墅,又是幾十上百萬砸下去。何某自以為一腔真心的付出,就能換來真心,但她錯了。
李某能開了公司,剛開始有興致去管幾天,時間一長就懶得去了。至于公司是虧損還是盈利,他也不知道,所有的事情都丟給了何某。美名其曰何某管得比自己好,在自己手里賺不到錢,在何某手里就能賺錢。這些也就罷了,只要感情在,何某還是能忍的。問題是,李某能對著她的種種誓言都是張口就來的謊言,他跟何某在一起不過是圖財。

實際上李某能還拿著她的錢在外養了許多個小情人,就連何某為養老建的那棟別墅,也成了他金屋藏嬌的幽會地點。何某知曉這一切是氣得不行,再也無法忍受的她想要離婚,卻發現自己在這段婚姻中真是虧大了。本來她的財產只要不轉給李某能,那就都是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但何某為了李某能創業,賣出兩套房產給他開了公司、買了車、建了別墅,這些錢就轉化為夫妻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也就是說,這些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就不屬于何某個人了,得跟李某能均分。當然李某能有出軌行為,也正是他的出軌行為導致了夫妻關系破裂,那么依照法律規定。有過錯一方應當在分割夫妻財產時少分或者不分,因為李某能有過錯行為,何某作為無過錯方還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另外還有一點值得一提,李某能花在小情人身上的那些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他是無法在未告知何某的情況下獨自揮霍的。尤其還是揮霍在了第三者身上,何某有權以妻子的名義索回任何他贈與情人的財產,除此之外也沒法再追究他更多的責任。最終經過協商,兩人離婚,李某能給予何某三十萬賠償,再多他也拿不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