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河南一美艷人妻慘死在家中床上,女兒:她有5個男人

2006年10月23日下午三點多鐘,河南省焦作市的一個居民區內,突然傳出一個女人的尖叫聲:“救救我媽媽,救救我媽媽”“快點啊,我媽媽不在了。”被尖叫聲驚擾的住戶紛紛出門查看,剛走到聲音發出的房子里,就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只見他們的鄰居張某仰面朝天躺在廚房的地上,嘴角滲著血,似乎已經沒有了呼吸。
而發出呼救聲的正是張某的女兒呂慧(化名),呂慧神態焦急,摟著母親在那兒哭。望著手足無措的呂慧,鄰居趕緊幫忙撥打了急救電話,很快救護車便趕到了現場。可惜的是已經晚了,經搶救無效,張某確認死亡。經過調查,張某的死亡原因竟然是鼠藥中毒,鼠藥中毒,究竟是她自己服下的還是有人蓄意為之的?

警方隨即介入,但調查結果卻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鄰居們都不敢相信自己聽見的。張某不是自殺,一心要置她于死地的不是別人,竟然是她的親生女兒呂慧。在大量證據面前,呂慧也沒有抵賴,很痛快地承認了自己用老鼠藥毒死母親的事實。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投毒了,“殺父,禽獸之類也。殺母,禽獸之不若。”
呂慧究竟為何要對生養她的母親下如此毒手?

呂慧生于1987年,原本她也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父母恩愛和諧。然而一場意外的發生打破了這種寧靜幸福,呂慧六歲時,父親在一次應酬中酒精中毒。勉強保住了生命,但因為長期的身體不適,工作丟了。從那以后,呂慧的父親開始借酒澆愁,張某看不慣丈夫的頹廢。夫妻倆開始爆發爭吵,發展到后來,一點小事也能讓他們吵得不可開交。
甚至由爭吵發展到動手的地步,1993年又一次爭吵后,張某痛下決心離婚。呂慧跟隨母親生活,張某是個很要強的人,離婚后自己不聯系前夫。也不允許呂慧跟父親聯系,她要讓前夫以及前夫家里的人看到,自己沒有他也能把孩子帶好。呂慧不明白為什么父母會突然分開,實在想念父親的她,會暗地里跟父親聯系。

呂父也舍不下女兒,滿懷對女兒的愧疚,不時想給她買點東西補償一下。一次買了很大的一扇排骨,想要給女兒補身體,擔心張某會拒絕。便將排骨送去了學校,沒成想呂慧將排骨拖回家里后,張某大怒。把排骨全煮了,要求女兒一個人把它吃完,就是餿了也不肯丟。反復熱反復餿,這成了呂慧心中揮之不去的夢魘,直到成年都不愛吃肉。
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更讓呂慧對母親失望透頂,張某離婚的時候曾經承諾過,只要呂父兩年不喝酒就和好。所以呂慧一直盼望著父母能有和好那天,然而離婚半年后,張某便另找了男朋友。這讓呂慧覺得母親說話不算話,不巧的是,這個時候呂父去世了。父親去世的打擊讓年幼的呂慧難以接受,母親后來的所作所為,更是讓她產生了怨恨。

張某離婚時才33歲,后來又兩次再婚兩次離婚,不管離婚還是工作不如意都將原因歸咎于呂慧:“不都是因為你。”這讓呂慧格外愧疚,覺得自己很沒有用,覺得活著好難。為了能讓母親開心點,她拼命的學習,可還是沒有用。呂慧不愿意學習體育特長,張某用打罵使其妥協,或許是這一次的奏效。
讓張某覺得找到了對待女兒的方法,此后越發過分,一度砸碎過板凳。活著很難,這個想法不斷在呂慧的腦海中出現,她嘗試過跟姥姥一起生活。無奈遭到了張某的拒絕,此時張某走馬燈市的更換男友,也讓呂慧越發難以接受。一年五六個男友,家不像是她的家了,她曾意圖自殺。把家里所有的藥,大概兩三百片全吃下,結果被回家的張某發現。

這一次的救命并未能打消呂慧心中的怨恨,也并未能改善母女兩的關系,日積月累的壓抑迎來的終將是可怕的爆發。呂慧偶然聽見同學說自家奶奶喝老鼠藥鬧自殺的事后,心里萌發了一個可怕的念頭,第一次給母親投毒。由于量不夠,張某沒什么大事,只是有些頭暈。這段時間母女倆總算是能和平相處,張某不會約會,也不會打罵女兒。
但這樣的日子很快結束了,一周后張某身體好轉,又回到了從前的鬧騰。呂慧懷念那段時光,于是又在母親的食物里投放老鼠藥,沒想到的是量大了導致母親中毒身亡。這才有了開頭那一出,張某的死,是因為親生女兒的投毒。作為一個已滿十八周歲的成年人,作為一個在讀大學生,她該清楚老鼠藥的毒性。

也該知道人服用老鼠藥可能會造成死亡的結果,卻依然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張某的食物里投放了老鼠藥。最終導致張某死亡,其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張某生命的故意,構成故意殺人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慮到這起案件為家庭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與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故意殺人犯罪有所區別,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且呂慧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行為,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態度好。可以酌定了從輕或減輕處罰,最終法院經審理決定判處無期徒刑,后因在監獄里表現好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