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歲男童因補牙身亡,家屬向醫院索賠130萬,北京法院判了

想必大部分人都經歷過拔牙或是補牙之類的牙齒健康治療,對此或許會有人感到害怕,但實際上無論是拔牙還是補牙或是其他牙科治療都不會有什么危險性,最多也就只會有一些痛苦,不過在麻醉的情況下,這些痛苦也可以忽略不計。
不過這些都有一個共同的前提,那就是負責治療的醫師在操作時不能出現失誤,否則就很有可能帶來危險,甚至危及患者的生命,2015年,北京就有一名3歲的小男孩因為補牙丟了性命,這到底是怎么回事?事后又是怎么處理的?

小男孩名叫鵬鵬,2015年10月初,鵬鵬突然吵著說牙齒痛,于是鵬鵬的母親邢女士就自行為鵬鵬檢查了一下,發現鵬鵬的牙齦有些腫,于是她連忙帶著鵬鵬去了某醫院就診。經過醫生檢查,鵬鵬的牙齦已經嚴重發炎,甚至出現了化膿的跡象,而且鵬鵬還有一顆齲齒。
檢查結果出來后,醫生當即為鵬鵬制定了治療計劃,首先要將牙齦化膿的部位進行處理,然后消炎,接著還要清理齲齒,最后再將牙補上。牙齦清膿與消炎是一個比較痛苦的過程,即便是有麻藥,一般的成年人都會有些受不了,更何況鵬鵬還只是一個三歲的孩子。
因此每次邢女士帶著鵬鵬去醫院時,他都非常抗拒,而且一上手術臺,他就會不停地掙扎,每次醫生都要花好大力氣才能讓鵬鵬安靜下來。經歷了幾次治療之后,鵬鵬就只剩下補牙了,于是在10月23日這天,邢女士便帶著鵬鵬去醫院補牙。

盡管補牙不會有太大的痛苦,可鵬鵬經歷了之前幾次的治療后對牙科的手術臺已經產生了一種本能的恐懼,因此一上手術臺,他便瘋狂地掙扎起來,護士和醫生只好強行將鵬鵬按住,聽著鵬鵬的哭喊聲,邢女士一陣心疼,但這畢竟是為了鵬鵬好,她也只能強忍住沖進去的沖動。
漸漸地,鵬鵬的哭喊聲停了下來,邢女士下意識地認為鵬鵬是被注射了麻醉藥,但沒過多久,手術室附近就傳來了一陣騷亂聲,邢女士過去一問,才知道是有一個小孩剛剛從側門被送去了搶救室。
邢女士心里頓時咯噔一聲,隨后她跑到牙科手術室前朝里一看,卻發現鵬鵬已經不見了,于是她連忙往搶救室跑去,結果卻得到了鵬鵬已經死亡的消息。邢女士如遭雷擊,她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這個現實,她就帶鵬鵬來補個牙,為何鵬鵬突然就死了?

醫院對此給出的解釋是鵬鵬在進行手術時心跳驟停,導致意外死亡,但邢女士根本就不相信這個解釋,鵬鵬身體一向健康,而且他進行的是補牙手術,不可能導致心臟驟停,于是她認為這就是醫院所導致的醫療事故,醫院必須負責。
隨后邢女士便將醫院告上了法庭,并向醫院索賠,法院受理本案后第一時間讓相關部門對鵬鵬的死亡原因進行了檢查,據法醫給出的尸檢報告,鵬鵬死亡的原因并非心臟驟停,而是因一顆棉球堵塞氣道導致的窒息。
那么真相就很顯而易見了,鵬鵬的死是醫生在進行補牙手術時操作不當導致的,那么這起案件就應當定性為技術類醫療事故,根據《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五條 醫療事故分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責任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等失職行為所致的事故;技術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技術過失所致的事故。

第六條 根據給病員直接造成損害的程度,醫療事故分為三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病員死亡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病員嚴重殘廢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病員殘廢或者功能障礙的。
很明顯,鵬鵬死亡這起案件就屬于因醫務人員因技術過失導致的一級醫療事故,因此醫院應當負責,而且根據醫院出具的手術過程記錄,當醫生發現棉球掉入鵬鵬的氣管之后,他們第一反應并非對鵬鵬進行搶救,而是進行了兩次吸痰,從而導致鵬鵬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間。
因此醫院應當承擔全部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因此法院作出判決,醫院對鵬鵬的死負全部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再次向法院發起訴訟。最后醫院與邢女士都同意自行協商解決。
經過協商,邢女士提出了130萬元的索賠,醫院沒有異議,并很快將這筆賠償支付給了邢女士,同時醫院也對涉事醫師進行了處理,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但鵬鵬卻回不來了,因為醫生的操作不當,年幼的鵬鵬在痛苦中死去,這難免令人感到痛心,而最痛苦的莫過于邢女士,不過逝者已逝,生者尚存,希望她能夠早日走出悲傷,重新開始面對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