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特大殺人案始末:10名漂亮女子慘遭毒手,因一條香煙暴露被捕

有了仇怨想要報復對方這是人人都會有的想法,古時還常說“有仇不報非君子”,有仇報仇這是人之常情。今天要講的就是一起因為“復仇”而殺害8名女性的案子,可這件案子中,兇手所謂的“仇”不過是他的主觀臆斷而已。
宋京華是北京人,1978年出生,父母都是商人,他從小就過著吃穿不愁的生活,宋京華還有個哥哥叫宋京津,兩人從小一起長大,感情很好。因為父母忙于工作,對兄弟倆一直都是放養的態度,認為只要錢給到位了,其他就不用管。

因為缺乏管教,兩人性格特別跋扈,哥哥宋京津早早地被送去當兵,而弟弟宋京華初中畢業后就一直在社會上鬼混。宋京津退伍回來后也沒找工作,而是和弟弟攪和在了一塊兒,因為他們出手闊綽,不久之后就收了一大批小弟,成了那一片有名的“混混兄弟”。
在宋京華眼里,哥哥是自己最親近的人,因為父母長期在外工作,大部分時間都是兄弟兩人相依為命,哥哥宋京津對弟弟也一直特別照顧,也只有在哥哥這里宋京華才能感受到親情的溫暖。
兄弟倆并不缺錢,但為了彰顯自己在這一片的“老大”地位,他們經常帶著一幫小弟在附近收保護費,他們將目標放在了出租車司機身上,附近很多司機為了避免麻煩,給他們一些錢就當破財免災。
但也有一些司機對他們的威脅不屑一顧,不愿意交錢。1996年,宋京華和宋京津帶著一幫小弟外出收保護費,但這次碰見的司機是個性格剛猛的人,面對他們的威脅,司機大發雷霆,不光不交錢,還拿出工具箱里的扳手想要和他們動手。

宋京津和宋京華見司機這么不配合,這豈不是在小弟面前拂了他們的面子,于是與司機扭打在一起,這時氣極了的宋京津掏出匕首將司機捅死,小弟們見老大殺了人,嚇得一哄而散。宋京津和宋京華也很快被警方抓住。
兩人涉嫌故意殺人罪,最后宋京津被法院判處死刑,而宋京華因為當時未滿18歲,法院從輕處理,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2002年,宋京華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被提前釋放出獄。
宋京華出獄后,父母給他買了一套房、一輛車,希望他能夠回歸正常的生活,還經常用宋京津的下場來教育他不要干違法亂紀的事情。但父母不知道哥哥在宋京華的心里有多重要,盡管坐了幾年牢,但宋京華一直沒有醒悟,反而一直認為哥哥死得不應該。
而他還將哥哥的死歸咎在了自己的前女友琪琪身上,原來當年警方抓捕兄弟倆時,是琪琪向警方舉報了他們兩個,后來在法庭上,琪琪還作為污點證人出庭。出獄后,宋京華一直沉浸在對哥哥的思念中,還經常整天坐在宋京津墓前和他“聊天”。

而剩下的時間宋京華則用來尋找害死哥哥的“仇人”琪琪,但時間已經過去了快七年,琪琪早就離開并且有了自己的生活。找不到“仇人”,宋京華就決定殺幾個和琪琪長得像的女人來發泄自己心頭的怨恨。
后來他在朋友的婚禮上認識了剛來北京打工的閆金光,閆金光剛來北京,想著要個發財的活,于是宋京華找上他說:“我們北京有錢的女人多的是,搶劫她們比打工來錢快得多,她們一些女人難道還是我們兩個大老爺們兒的對手?”
閆金光動了心,答應了宋京華。2005年2月的一天晚上11點,宋京華開車載著閆金光在街上尋找目標,這時,宋京華看見路邊站了一個年輕女孩,身形和琪琪有八分相像,恨意一下涌上心頭,他對著閆金光說:“這女的好像挺有錢,我們就搶她。”
閆金光點頭同意,于是他們停下車,閆金光立刻跑過去將那個女孩拖到了車后座,女孩反應過來后大叫起來,宋京華惡狠狠地說:“別讓她叫,快掐死她。”閆金光遲疑了一下,但想到被發現后肯定要坐牢,于是掐死了女孩,但只從其身上找到了一百多元錢和一部手機。

閆金光覺得這搶得太不值得了,但既然殺了人,就已經無法再回頭了。第二天,他們將尸體丟棄在了河北。后來兩人又連續作案,一開始他們只是搶劫后殺死被害人,后來他們在搶劫后還對被害者進行侵犯,然后將被害人殺害,他們甚至還專門租了一間民房用于碎尸。
后來閆金光得知了宋京華的“復仇”計劃,得知被利用的他卻沒有選擇離開,而是默認了宋京華的行為,兩人在兩年的時間里一共殺死了10名女孩,其中宋京華單獨殺害1人,手段極其殘忍,而理由僅僅只是宋京華單方面“仇恨”的延伸。
隨著作案次數變多,兩人也開始囂張起來,在他們最后一次作案時留下了線索,警方也順著這條線索將他們抓獲。他們最后一次作案殺死的女孩杜某和琪琪并不相像,她之所以被殺是因為她看到了“不該看到的東西”。
杜某租住的房子在宋京華和閆金光兩人用于碎尸的房子隔壁,一天她去串門時看到宋京華房間角落有一個黑色的袋子,她出于好奇打開看了下,里面竟是上一個受害者的頭顱,她嚇得趕緊離開了宋京華的出租屋。

但她翻看袋子時的一幕恰好被從里屋出來的宋京華看在眼里,他怕秘密泄露,便叫上閆金光一起去殺了她,因為宋京華煙癮特別大,去殺杜某前,他還在閆金光的陪同下去樓下小賣部買了一條白沙煙。
而這條白沙煙則成了警方將他們抓獲的重要線索,殺死杜某后,宋京華一時大意將那條白沙煙留在了現場,警方趕到現場后發現了這條煙,而杜某從來不抽煙,于是警方斷定這條煙是兇手留在現場的。
警方拿著煙去了附近的小賣部走訪,最后現場樓下小賣部的老板認出了這條煙是從他店里買走的,因為怕一些人將煙買走,然后拿假煙來退,老板特地做了記號,而當天買過這種煙的只有宋京華。
不久之后,警方順著線索將宋京華和閆金光抓獲,被捕后,宋京華拒絕回答警方的一切問題,但看守所安管教的一個小小舉動讓宋京華主動招供了他與閆金光的犯罪事實。宋京華被捕時只穿著一件短袖,但那時已經是冬天,安管教見宋京華凍得直哆嗦,便拿了件棉衣給他,
還像兄長一樣和宋京華談心,勸告他要敢作敢當,盡快將事實交代清楚,這一舉動讓宋京華想起了哥哥,于是他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
宋京華和閆金光已經構成了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暴力手段非法搶奪他人財物且致人死亡的,可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犯強奸罪,情節嚴重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宋京華和閆金光罪孽深重,法院判處兩人死刑。2011年5月27日,宋京華在宋京津被執行死刑的同一地點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