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一教授嫖娼外國女,還反告公安,辯稱:一夜情不是嫖娼

2008年8月7日,北京朝陽分局治安大隊接到群眾舉報,懷疑隔壁住的外籍女子可能在從事賣yín活動。據(jù)這名群眾表示,自從隔壁的外籍女子住進來后,每天都有不同的男人進出她的房門。幾個鄰居都知道這件事,好奇之余還八卦過,懷疑她是不是在從事賣yín活動。就在剛剛,又看見有個中年男人鬼鬼祟祟的去了她房間,這才報了警。
有群眾舉報那就得去看看,接案后,兩位民警前往該小區(qū)查看。不過由于舉報人也只是懷疑,并無實證,加上里面住的又是外國人。一時間,他們也不好貿(mào)然破門而入,遂在門口商量怎么進去才妥帖。就在這個時候,房門突然打開了,穿著暴露的外籍女子正要送中年男人出門。這些省了他們找借口,立即亮出工作證和檢查證,隨即就此展開調(diào)查。

面對義正言辭的警察,外籍女子有些心虛,禁不住盤問就承認了賣yín的事實。然而中年男人的身份卻讓警察有些意想不到,他便是北京某著名大學副教授卓某,卓某本人并不承認是賣淫嫖娼。他覺得是一夜情,說起來,他之所以找上艾瑞莎(外籍女子)實在是因為內(nèi)心苦悶。卓某時年56歲,從教二十多年,學術(shù)研究成績頗豐。(涉及隱私,部分圖片源自網(wǎng)絡(luò))
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fā)表重要論文15篇,出版參與寫作的專注和教材5部,多次被邀請參加國際性學術(shù)會議。可他的職稱卻始終沒得到晉升,45歲才當上副教授,在這個位置上一待就是十年。一次次憑正高職稱失敗后,卓某曾拿著自己的研究成果找上職稱評委組和有關(guān)領(lǐng)導(dǎo),詢問為什么自己成績好卻得不到正高職稱?

領(lǐng)導(dǎo)給他的回答很官方:“得綜合起來看,現(xiàn)在名額有限,忍忍吧,等下次吧……”但卓某知道壓根就不是這么回事,是因為他的學歷,他讀完了研究生。卻因為一些事沒能拿到碩士學位,學歷是道門檻,他邁不過去。所以這么多年兜兜轉(zhuǎn)轉(zhuǎn),還只是一個副教授,讓他心酸不已。更憋屈的是,事業(yè)不順,家庭生活也不順。
他跟妻子感情不是很好,只是顧慮著孩子和面子問題,兩人始終沒提出離婚。不過感情沒了,再相處也是為難,兩人十年來一直過的是貌合神離的生活。事業(yè)、家庭都讓他郁悶不已,只好將感情寄托在網(wǎng)絡(luò)上,也是因此認識了彼特。一個從事賣淫的皮條客,原本卓某有他的聯(lián)系方式卻沒想過嫖娼,畢竟他是個知名大學的副教授。

直到2008年8月7日,這天是中國傳統(tǒng)的“七夕”,卓某想邀請妻子出去走走。被拒絕了,看著別人夫妻和睦,他的心里越發(fā)孤獨寂寞。于是聯(lián)系了彼特,一聊天,彼特就察覺到他屬于比較正經(jīng)的那類人。便話頭一轉(zhuǎn):“我介紹的外國女人并不是職業(yè)妓女,她們只是身處異鄉(xiāng)寂寞,想搞搞一夜情。”
這話打動了卓某,他并不想去“嫖妓”,只想找個人好好撫慰一下受傷的心。彼特這話不是正中他下懷,而且外國女性比較開放,應(yīng)該不會惹來什么麻煩。待見了面,他對艾瑞莎還是比較滿意的,漂亮性感又溫柔體貼。本來他跟彼特商量的錢是1300元,因為比較滿意,也想要日后聯(lián)系給了1500元。
結(jié)果沒有下次了,他一出門就被警察抓了個正著,他所謂的一夜情不過是給自己找借口。以金錢為媒介發(fā)生關(guān)系,那就是賣yín嫖娼,賣yín嫖娼在我國受到法律的禁止。《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yín、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yín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結(jié)果艾瑞莎、彼特以及卓某,都受到了行政處罰,卓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4日、罰款人民幣1500元。罰錢他倒是不在意,一聽見要行政拘留就慌了,這傳出去怎么還了得?
他堅稱自己的行為只是一夜情,不是嫖娼,并表示要陳述和申辯。由于卓某強烈要求申訴,警方只能暫緩執(zhí)行處罰決定,不過若申訴駁回還是得執(zhí)行處罰。2008年10月16日,聽了卓某的陳述和申辯意見,警方依然維持原定處罰。行政復(fù)議也被駁回,為不進拘留所,卓某決定起訴朝陽分局。

他的好友不建議他這么做,各種證據(jù)證明他就是嫖娼,這官司不可能贏。到那時事情只會鬧得更大,更難收拾,其實好友的話說得有道理。一般這類行政處罰頂多通知家屬,不會通知單位,他的家屬為面子也不會往外說。卓某找個理由請個假,執(zhí)行完處罰再瞧瞧回去上班,這事也就過去了。
無奈卓某不聽,他認定嫖娼傳去單位一定會被開除,只有贏了官司才能高枕無憂。結(jié)果是法院未支持他的訴訟,出于不愿就此毀掉一個高級知識分子的愿望,無論警方還是法院都未公布卓某的真實身份。至于其單位會不會知道,又會不會開除他,不得而知。任何人都要為自己做的錯事付出代價,要想不付出代價,一開始就應(yīng)該考慮清楚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