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9歲男高中生侵犯虐待女同學,煙燙手掐,家長:他還是孩子

魯迅曾在自己的《隨感錄二十五》中寫道:“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如果在一個人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看待,不論是對他百般關懷和憐愛、捧之上天也好,或者對他加以凌辱,貶之入地也罷,那么這個人長大了就不可能有健全的人格和心理,不可能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
正如今日案例中的王鑫源(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一樣,其父母對他的縱容和溺愛,最終造成了他三觀的扭曲,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王鑫源出生的時候他的父母已經42歲了,算是高齡父母,或許有老來得子的原因,他的父母對王鑫源一貫十分寵愛,無論王鑫源做錯了什么事情,他的父母都不會怪他,他們不知道的是,這種行為,最終只會毀了他的兒子。

王鑫源上小學的時候發育很好,個子比同齡人都高了許多,小時候總是男孩子最淘氣的時候,王鑫源也不例外。
這天他看見同學拿來一個最新款的高達玩具,他很想玩,但是同學不給他玩,嫉妒下便大打出手,摔壞了玩具。
他很害怕,因為知道自己理虧,已經準備好挨罵了,但是他沒有想到的是在母親來到之后非但沒有教育他,反而教育起了他的同學。

在班主任說明情況時,王鑫源的媽媽也一直在強詞奪理,總歸他就是沒錯,回家之后母親還給他買了與同學同款的玩具。
看著新款的玩具,王鑫源覺得自己犯錯也沒什么大不了的,不正的觀念在他小小的身體里逐漸膨脹。
在大一點的時候王鑫源就已經經常性的欺負同學,只要看見自己看不慣的人就會前去找人家麻煩,他也被叫過幾次家長,但每次他媽媽都會幫他擺平。

最開始班主任還會苦口婆心的勸導他,但后來也漸漸的不管他了,王鑫源也明白是自己的原因,回到家后跟媽媽說起這件事情,他媽媽卻告訴他這是學校和老師的原因,跟他沒有關系,無論無何父母都是支持他的。
在王鑫源初二的時候,他結識了一幫社會青年,覺得很有面子,每每和他們一起在校門口站著他總會覺得自己就是“高端人士”和那些學生是不一樣的。
自此之后,王鑫源學會了抽煙喝酒,也不顧家人的反對,因為他知道,自己怎么樣都會有母親兜底。

在王鑫源的字典里就沒有自己錯了這回事,一切的錯都是別人的錯,在這個扭曲的心理的催化下,他終于還是干了出格的事情。
王鑫源的小兄弟因為和人打架輸了請他出頭,王鑫源便照做了,他把別人打進了醫院,最后也沒受到什么懲罰。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其實他的父母又賠錢又保證,最后都跪求放過自己的兒子,終于與被打的人達成了和解,王鑫源才被派出所放了出來。
令人沒有想到的是經過了這件事,王鑫源的父母居然還是一再的縱容他,對達成和解背后的事情絕口不提,這讓王鑫源誤以為自己干什么都會沒事,即使打人自己也不需要承擔責任,扭曲的心理逐漸膨脹,他已經沒有什么害怕的了。

之后幾年,此時王鑫源已經19歲了,扭曲的心理一旦成型便一發不可收拾。
這天班級里來了一位轉校生,她叫劉詩,面容姣好,王鑫源一下就看上了這位新來的轉校生并對其開展了攻勢,但劉詩怎么會看上這個“巨嬰”,在遭到了拒絕之后王鑫源扭曲的內心開始萌生了想法。
一天放學后,王鑫源抽著煙把劉詩堵在了班里,一開始還好言好語,但隨著劉詩的一再拒絕,他再也無法控制自己扭曲的內心,他手掐住劉詩的脖子,強行侵犯了后者。

事后,王鑫源氣憤在剛剛的過程中對方反抗,他把剛點上的煙頭狠狠的燙向了劉詩,不顧其尖叫求饒,在其身上留下了十余處傷痕。
之后有同學發現二人,在校方報警后,警察火速趕往了現場,王鑫源的父母也到達了現場,在看著自己的兒子被警察帶走時她的母親仍在哭喊道:“他還只是個孩子啊”。
2009年3月16日,河北省某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王鑫源犯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

這時王鑫源懵了,難道他也會受到懲罰嗎,他看向坐席中滿臉淚痕的母親,他明白了,自己最終還是難逃法律的嚴懲。
過度的溺愛會影響了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給以后的進一步教育帶來很大的麻煩與困難,甚至會給家長自己的晚年帶來痛苦與不安。
這就要求家長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感情與教育子女之間的關系,正確教育孩子,做到既愛孩子,又嚴格要求孩子,使孩子的身心健康地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