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外婆”把外孫賣了給兒子買房,聲稱不怕拘留,結(jié)局令人舒適

“父母之愛子,為之計深遠。”但受封建男權(quán)思想的影響,在21世紀初,仍有很多地區(qū)“重男輕女”,尤其是在多胎家庭,男孩和女孩的待遇,天差地別。青海5歲小女孩,被母親虐待至死的悲劇還歷歷在目,江西萍鄉(xiāng)的“狼外婆”,又再一次刷新了我們對人性的認知。
(涉及隱私,本案中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wǎng)絡,僅配合敘事)
王麗是一個苦命女子,她的兒子才8個月大,就不知所蹤。此后的時光里,她和丈夫開啟了漫漫尋子路,這條路上鋪滿的是失望與痛苦,《親愛的》電影原型孫海洋天南海北地找了14年,才找到兒子,王麗稍微幸運一點,只用了6年。

王麗在孩子失蹤后就到警局進行報案,當時警方正在全力開展打擊人口拐賣的活動,對這個案件極為重視,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為了早日找到孩子,王麗還求助了媒體,在節(jié)目上說起了自己的遭遇,希望有更多的人提供線索。
后來警方終于在浙江找到了孩子,因為孩子要上小學了,辦理相關的登記信息時,出現(xiàn)了問題,引起了當?shù)鼐降膽岩桑?jīng)過問詢后,那對吳姓夫婦說孩子是收養(yǎng)的,是他親生母親不要他了。
《收養(yǎng)法》第4條規(guī)定,以下三類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作為被送養(yǎng)人: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yǎng)的子女。生父母除非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yǎng)子女,原則上不能以放棄撫養(yǎng)權(quán)為由,私自將孩子送養(yǎng)。
王麗家雖然困窘,但還沒到連孩子也養(yǎng)不活的程度,且收養(yǎng)也是要走正規(guī)程序的,有關部門需要進行核實,才能開證明,給孩子辦理戶口等相關手續(xù),這些吳家人都是沒有的。更何況這是他們小夫妻的第一個孩子,如果她不要了,又何必大張旗鼓的尋子呢?

吳某的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后來他們又改口,一口認定是王麗賣給他們的,還將她劈頭蓋臉罵了一頓,說她言而無信,收了錢還不認賬。但王麗確信自己從未見過他們,那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經(jīng)過警方深入調(diào)查,真相被揭開,對王麗來說卻是難以接受的,因為賣掉她兒子的竟然是她的親生母親,那可是她的親外孫!而王母這么做,只是為了讓她的小兒子早點娶上媳婦。
王母一直不滿意王麗的丈夫,因為他家境貧窮,給不出豐厚的彩禮,也不能給王麗弟弟助力。女兒在她的眼里就是“潑出去的水”,王麗是家中老大,她本希望將她嫁給有錢人,拿到一大筆彩禮錢給兒子置辦家業(yè)。
王麗從小就知道父母偏愛弟弟,不想順從母親,成為她手中的工具,最后還是執(zhí)著地嫁給了愛情,而自己的妹妹卻被她安排嫁給了一個“有錢人”,王母時不時就去妹妹家打秋風,不給錢就咒罵妹妹沒良心,這些年她們姐妹對父母也是怨氣頗深。

王母之所以不去王麗家鬧騰,是知道她鬧騰也沒錢,后來王麗的弟弟要結(jié)婚,對方要高額彩禮,還要買房子,她一時拿不出那么多錢,想著大女兒的“不孝”,就打起了王麗兒子的主意。
剛好得知一戶吳姓人家因為不能生育,想要一個孩子,就以1萬4的價格,將王麗的兒子賣給了她們,還說是王麗主動不要孩子的。
這讓人難以置信,明明她也是女人,作為母親她應該更懂女兒的不易,為什么還重男輕女這么嚴重,在家中偏愛也就罷了,連親外孫也賣,還眼睜睜看著女兒為了尋子以淚洗面,心力交瘁,卻無動于衷,不吐一言,可說是已經(jīng)泯滅了人性。
王母歸案后,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覺得是自己的外孫,自己有權(quán)決定去留,還聲稱自己不怕拘留,可見她的法律意識多么薄弱。
根據(jù)我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以及《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規(guī)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也要以拐賣兒童罪定罪處罰。何況她只是孩子的外婆,還是在瞞著人家父母的情況下,已經(jīng)構(gòu)成了拐賣兒童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拐賣婦女、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加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王麗的母親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屬于加重情節(jié)之一,雖然她沒有對孩子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還是初犯,但是動機卑劣,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不符合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條件,最后她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以罰金,違法所得的錢財也要被收繳上來。
而作為買房的吳某夫婦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收買被拐賣兒童的,哪怕是自養(yǎng),也構(gòu)成收買被拐賣兒童罪,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這其中最受傷的就是孩子,他在襁褓之中被迫和親生父母分離,和養(yǎng)父母也建立了感情,平靜的生活被打破。面對養(yǎng)父母和生父母,他更多的是無措,這樣的變故,對他的成長也會造成極大的影響,只能通過時間,慢慢治愈。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重男輕女”的思想已經(jīng)逐漸消失于歷史洪流,但還是有少數(shù)人,頑固不化,尤其現(xiàn)在三胎開放,如何平衡對孩子們的愛,也是作為父母應該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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