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棍舅舅肺癌去世,辦完喪事外甥爭財產,大嫂:不給8萬跟你沒完

傷人最深的是親情,蛀空親情的是金錢。
這句話雖然顯得有些偏頗,但也算是生活中的現實寫照,在金錢與名利面前,親情就會相當脆弱。事實上親情不應該是這樣子的,它應該是一道曙光,是溫暖的,隨時鼓勵著我們前行的。
65歲舅舅肺癌病逝,兩外甥女爭奪房產
今年65歲的姚毅(化名)是一名環衛工人,每天早上5點就要起床工作,兢兢業業了一輩子,為此還獲得過最美環衛工人的稱號。
說起來姚毅也是一個忒可憐的人,因為小時候生了一場大病,導致智力發育要比正常人遲緩許多,就連身高也只有1米5。外在條件不好的他,一生的遺憾就是沒能娶到一個老婆,更別提生兒育女了,雖然也談過幾個女朋友,最終都是不了了之。

姚毅有一個親生的姐姐,平常對他還算不錯,只是姐姐7年前就去世了,剩下3個外甥就成為了他唯一的親人,2018年姚毅在工作中摔傷了腿,膝下無兒無女也沒人照顧,于是村大隊就召集了三個外甥,經過協商簽下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
協議上寫明姚毅是由最小的外甥女方敏(化名)扶養,負責舅舅的生老病死,而舅舅姚毅名下的一套3層樓房產,每層60平,共計180平歸于方敏繼承,這一份協議,三個外甥都在上面簽了字并按上了手印。
自從這以后,方敏就正式接納了舅舅,每天負責他的生活起居,然而3年后,也就是2021年,舅舅姚毅就因肺癌去世了,隨后方敏和姐姐操辦了舅舅的后事,只是讓方敏沒想到的是,舅舅剛下葬不久,姐姐和姐夫就開始爭奪這套房產,不僅如此,還把房門上都潑了油漆,同時寫上了大字:此房有爭議,不租不買賣,否則后果自負。

為此方敏感到很郁悶,她表示:我有協議在手,不曉得姐姐和姐夫為什么要這么做,再說了他們又沒扶養舅舅,也沒給一分錢,憑什么要爭奪這套房產。說起來我們姊妹的感情在舅舅沒去世前都還是很好的,可舅舅一去世,就鬧出了這個幺蛾子。
事實上方敏確實有協議在手,她也曾想過走法律途徑去爭奪這份房產,只是出于親情,她還是想要以調解為主,畢竟不想把親情放在對簿公堂上面,出于無奈,她只能去找姐姐和姐夫溝通協商。
隨后方敏就座上了電梯來到了姐姐方丹妮(化名)家,三姊妹其實以前都是吃苦過來的,家里條件并不好因此關系也比較緊密,后來趕上了征收,他們的條件也都得到了改善,姐姐住的還是商品房,裝修也算豪華。
雙方一見面,方敏的姐夫楊傳音(化名)就主動承認了房門上的大漆是自己噴的,之所以會噴是因為這套房產有爭議,之前在大隊也溝通了,還沒說清楚,方敏就自顧自地離開了,我們住得遠,就是怕她私下把這套房產給租出去了或者賣了,所以才出于下策噴的。

那么明明方敏手上有三姊妹都簽訂的協議,表示這套房子就是方敏的,為什么現在姐姐方丹妮卻要去爭奪這套房產呢?
對此方丹妮也給出了解釋:當時是為了避免隊上有糾紛以及手續不那么復雜,所以就只能派出一個人為代表,再說了也都是姊妹,關系都處得不錯,也就沒分那么清楚。
可方敏反駁,如果隊上是這樣說的,那肯定會在后面寫上這段話表明的,再說舅舅只跟我一個人親近,都是我一個人在盡心盡力照顧舅舅,房產理應也是歸我所得。
說到這一旁的姐夫楊傳音有些不愿意了,他質問方敏:舅舅摔倒了,是不是我在那里照顧的他,你照顧了嗎?后面好多回給舅舅洗漱是不是我堂客在那里幫忙洗的,就不說遠了,舅舅去世的前十天左右,洗衣服,換衣服,洗澡都是我堂客在那里幫忙。
而且舅舅去世時,我是在外面,當時隊里等我回來后才下的葬,如果我沒有扶養舅舅,得不到舅舅遺產資格的話,隊里也不會讓我有披麻戴孝的資格,既然有,就代表我扶養了舅舅。

不僅如此,當時本來計劃的是兩姊妹拿出10萬給舅舅安葬,結果方敏說自己只有2萬,所以我們就拿出了八萬給舅舅當作安葬費。
此時的方敏有些著急了,她向姐夫提出了抗議,稱當時并不知道你們出8萬元安葬費是奔著房產來的,如果我知道的話,就算沒錢也會去借錢給舅舅安葬的。
可楊傳音卻說,我們也不知道你要一個人獨占房產啊,你真是好笑,這幾年我們跟你一樣在為舅舅付出,既然付出了,就要得到自己應得的。
方敏質疑姐夫,當初簽協議的時候就表明了是我扶養舅舅的生老病死,你怎么會不知道?然而一旁的姐姐方丹妮也開口了,她表示:簽協議的事情你是知道的,只是派一個代表而已,本來我們安葬舅舅在當地是一個美名,得到了全村人的贊可,誰能花10萬去埋葬舅舅?

我們安葬舅舅請村里人吃了三天,每天都是好幾桌,有哪個外甥會去這樣對舅舅。就是安葬完后你說房產是你的,所以我們才鬧出的矛盾。平常我們扶養舅舅就不說了,特別是舅舅去世的前十來天,我冒著被傳染的風險去伺候舅舅,給他洗漱,換衣服,怎么就沒扶養舅舅了?你不能老拿協議來說事。
隨后,楊傳音也再次表明了自己的態度,當時簽訂協議的時候,村組長都在,可以去問他們,雖然協議上寫的是由方敏扶養,但我們私下口頭上是共同扶養,如果當時表明了是方敏一個人扶養,那么后面我們可參與可不參與,還是那句話,既然我們扶養舅舅了,就不可能讓你一個人獨占房產。

妹妹方敏覺得舅舅去世后應該按照協議執行即可,姐姐方丹妮一家認為在扶養舅舅上面也是出錢出力了,這就違背了協議的本身,按道理也該分得應有的遺產,就這樣兩姊妹的分歧依舊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只能改日再議。
回到舅舅家的方敏看到舅舅的遺像有些難過,她拿出了舅舅生前穿過的衣服,這是她保留的一份念想,方敏說,舅舅有850元的低保,為了讓哥哥和姐姐信任,舅舅的支出我都記了一部分賬,每個月也都會遠遠超出850,哥哥和姐姐都沒管過舅舅。

此時,姚毅生前唯一的老友蘇記(化名)也過來了,他先是給姚毅倒上了酒然后又在地上撒了一些酒,看得出來,他對老朋友的離開也很傷心,雙眼泛著淚光,事后蘇記表示:我和姚毅認識9年,兩家相隔不過500米,處得跟親兄弟似的。
自從姚毅生病到去世只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在這期間我就跟方敏組成了一個小隊,平常我負責給熬熬藥,買買菜,主要負責的還是方敏,親生女兒都沒有這樣的,方敏比親生女兒還好,雖然大外甥女方丹妮也來過,但是相對來說比較少,說完,蘇記有些哽咽了,擦拭了已經流不出淚的雙眼。

不給我8萬,跟你沒完
既然事情到了這一地步,那還是要解決的,方敏找到了當初也簽訂了協議的大哥,看看他是什么說法,只是大哥在外地工作,只有大嫂陳萍(化名)在家,方敏當著大嫂的面表示,舅舅是我一個人在照顧,包括2018年以前都是我在照顧。
只是大嫂直言并不清楚這件事,我沒有參與,雖然去看望過舅舅,但沒照顧過他,一開始我就說了,這房產我要不要無所謂,還是那句話,你要是愿意給我點錢,我肯定就要,你要是讓我去爭,我肯定也不會去爭,我寧愿自己去外面賺。

同時大嫂說并不是不愿意照顧舅舅,只是考慮到距離比較遠,所以就沒去參與照顧舅舅,既然沒照顧,現在也不會參與到房產的糾紛中。
隨后方敏也給哥哥方成光(化名)打了電話想要尋求他的意見,方成光表示,我不會去爭這個東西,不過照顧舅舅,小妹和大妹都照顧了,大妹也應該分得一點。
只是方敏聽到哥哥的建議后依舊不這么認為,她又找到了當時簽訂協議時也在場的老組長,然而老組長給出的說法卻有些讓人意外,他表示,這份協議不是針對他們三姊妹的,而是針對組上的,他們怕姚毅去世后房子會被歸納為組里,為了避免跟組里有糾紛才簽訂的協議。

當時哥哥姚遠光明確表示不扶養舅舅,也不要這份房產,所以照顧姚毅的重任就落在了兩個妹妹身上。但為什么要簽訂方敏一個人,這個具體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覺得他們三姊妹關系好,不會鬧出矛盾。
說完老組長也給出了自己的建議,他認為這幾年大妹張丹妮確實也照顧了這個舅舅,理應分得一點,但分多少,這個自己就不好說了。
同時老組長也坦言,姚毅是個勤奮的人,是村里大力扶持的對象,平常也能自己工作,只是今年病情惡化的非常嚴重所以才去世的,兩個外甥女也并沒有照顧這個舅舅多久。
老組長又回憶,姚毅的父親走了16年,當時征收他們兩父子的錢也是被方敏拿了兩個5萬。方敏又跟舅舅姚毅住的近,又掌管了錢財,自然相對也就照顧的多一些。

聽完老組長的說辭后,方敏經過一晚上的思考表示自己心中已經有了定數,她打算和哥哥姐姐坐下來好好協商一下,但這在之前,方敏來到了墓地去看望了舅舅,她在這里懺悔,表示舅舅去世后,在房產上跟姐姐有了矛盾,這實屬是不應該的,現在也想分給他們一些,一番哭訴后,方敏約見了姐姐一家和大嫂到了社區協商。
方敏表示我付出的多一些,就多得一點,姐姐付出的少一點就分少一點,哥哥沒有付出,但我也愿意拿幾萬塊錢分給哥哥一點,想要平半分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此時楊傳音也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不管哥哥是怎么想的,反正我就要三分之一就行了,至于你怎么跟哥哥協商那是你們的事情,我不參與,這個房產我們都預估了一下,大概值72萬元,給到我24萬就可以。

姐夫的要求,方敏表示同意。可坐在一旁的大嫂始終都不愿意發表意見,她表示我要了也不會給,何必去要了。可要解決矛盾,就一次性解決到位,免得以后還會發生糾紛影響彼此間的感情,在眾人的勸說下,大嫂說出了自己的想法,那既然大妹家能分三分之一,我也要三分之一,安葬費花了多少錢我補給你。
這語出驚人的一幕把方敏給嚇壞了,直言不可能。大嫂表示,我伺候公婆這么多年,也沒有讓你們出過力啊。可這一說法,兩姊妹有些不愿意了,她倆反駁大嫂,別扯太遠了,我父母的財產我們也沒要啊。
最終經過協商,姐姐方丹妮分得24萬,方敏也愿意把剩下的財產十分之一分給哥哥,也就是大概4萬塊錢,隨即他也給哥哥打了電話說明了情況,哥哥表示認可,然而大嫂接過了電話表示把我當什么了,4萬我不要,不給我8萬,我跟她沒完。

看起來金錢真的讓人能喪失理智,當前大嫂還說不爭愿意自己去掙,可這出爾反爾也太快了吧,不過作為哥哥的方遠光表示就這樣處理吧,等從外地回來后在好好安撫自己的妻子,希望大家以后還是和和氣氣的,就這樣,舅舅去世一個多月,財產被瓜分了個干凈,說起來也是讓人唏噓不已。
財產應該在當事人生前分配好
金錢不僅是愛情的試金石,也是親情的試金石,舅舅在世時,姊妹關系處的較好,舅舅去世一個月,姊妹之間就開始為了一套房產爭奪的不喋不休,這實屬也是讓人看了笑話。
看得出來,大家的出發點都是出自于利益至上,如果舅舅沒有這套房產,可想而知他的處境會有多么尷尬,特別是那句,哪個外甥會給舅舅出10萬辦葬禮,這無疑是把利益放在了最前頭,說出這樣的話,真的不是晚輩能說的,拿到24萬的遺產,真的能心安嗎?
在利益面前,高傲的大嫂最終也亂了分寸,起初她還是堅持自我的,并且說出了一句非常勵志的話,我不會去爭,寧愿自己去掙,然而看到大妹分得了三分之一,心里瞬間就不平衡了,還把公公婆婆給搬了出來,這著實也是讓人說不出話來。
一個相處9年的老友蘇記都能為姚毅流上幾滴眼淚,作為最親近的幾個外甥,真的不應該在舅舅去世一個月就開始大鬧瓜分財產,這讓九泉之下的舅舅咋能安心呢。

不得不說,大哥還是比較通情達理的,倘若他也無理一些,這件事還真是有些棘手了,兩個妹妹應該多向大哥學習一下,多為親情考慮一下,也希望大哥回來后能夠把大嫂的心給開導好,免得真的會記恨一輩子。
這也告訴了我們,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把財產的事情提前分配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這樣才會讓后輩們發生太多的矛盾,也不會影響彼此間的親情,免得走了后自己依舊無法安寧。
對此大家是怎么看待這場房產糾紛的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給出不一樣的聲音,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