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2個月妻子查出癌癥,丈夫求離婚,妻子:你有沒有道德底線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這句話就是現實的生活寫照,雖然不是那么絕對,但也八九不離十了,人沒什么都不能沒錢,畢竟沒錢寸步難行,人有什么都不能有病,畢竟有病能讓你體會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無助。
結婚兩個月,一場癌癥打破了所有幸福
33歲的張大偉(化名)到了而立之年卻一直沒有成家,這讓父母和親戚們都很操心,于是乎經人介紹下,張大偉認識了比自己年長2歲的石小梅(化名)。
石小梅35歲,是離過一次婚的人,獨自帶著女兒生活,事實上張大偉內心是不想跟石小梅結婚的,畢竟在他的思想里,自己是頭婚,石小梅是二婚還帶著一個孩子,內心多少還是會有些不甘心。
只不過張大偉的父母和親戚并不這么想,他們紛紛勸說張大偉,年紀都這么大了,就不要再挑三揀四了,只要人家能生孩子就行了唄。
出于父母種種的壓力和勸說下,最終張大偉選擇了和石小梅結婚,婚后2個月,村里正好有一次免費針對婦女體檢兩癌的福利,張大偉的母親看著石小梅的身體不是很好,于是就說讓她去檢查一下,反正也是免費的,不做白不做對吧。

就這樣石小梅去到了婦幼保健院做了檢查,當時體檢的人員就說出了這樣的一句話:你這里的腫塊有些大,怕別是有癌哦。當聽到這個消息后,張大偉當天就帶著妻子去到了郴州醫院做檢查。
幾天后檢查結果出來了,這一下子打破了整個家庭的平靜,石小梅被確診了乳腺癌。張大偉當即又把妻子送到了醫院治療,只是沒想到幾天后,兩人的矛盾也就此發生了,而且越演越激烈,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張大偉很是頭疼的指著家里臥室門上的腳印表示:這都是妻子踹的,臥室里也是亂七八糟的,我的衣服被妻子丟了一地,不僅如此她把自己的衣服也丟了,還反咬一口說是我丟的,我壓根都沒動手打她,她卻報警說我對她動了手。

這還沒完,更過分的是,妻子隔三差五就會帶上娘家人來我家鬧事,跟我父母發生了矛盾不說,還要我賠償她們20萬元,妻子每天也在微信上問我要這筆錢,每天我閉上眼睛都是這些矛盾的畫面,真的讓人崩潰。
按道理來說,既然查出了癌癥,那就積極治療,兩人為什么會在這節骨眼上發生矛盾呢?隨后張大偉來到醫院找到了妻子,面對丈夫的種種指責,石小梅卻給出了截然不同的說法。
石小梅表示:并非是我在鬧事,而是丈夫在得知我有癌癥后,態度就發生了變化,話里話外求我放過他,雖然嘴上沒說離婚,但意思就是逼我跟他離婚,他就是不想出錢給我治病,從我住院,不管是干嘛,丈夫都沒有關心過我。

站在一旁的張大偉顯得非常冷漠,他也沒有對身患癌癥的妻子噓寒問暖,反倒是聽到妻子的說辭后很氣憤,他質問妻子:你就說從住院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費用都是誰出的吧,我沒管你嗎?
石小梅反駁著丈夫:這是夫妻共同財產,每次出錢的時候你都不情愿,還要被親戚們教育一番才肯出錢,你就是想趕我走,每次在我住院的時候,無緣無故就把我的東西從家里給丟掉,還往我水杯里吐口水。
雙方各執一言在醫院里爭吵了起來,為了不打擾到同病房的人,兩人只好又約到了醫院樓下的公園里,一見面張大偉就離妻子遠遠的,嘴里說著:我離你遠點,免得等會又被誣陷我對你動手了。
接著張大偉又表示:一開始檢查出這個病的時候,我就說不要灰心,一家人籌錢好好治病,如果實在不行的話就好聚好散,可她的父母卻說,如果你們離婚的話,我們家是一分錢也不會出的,如果不離婚的話,我們就或多或少出一點。我父母聽到這些話后就有些不舒服,既然親家都這樣說了,那我們家也沒錢,那就不治了唄。

說到這石小梅指責起了丈夫:你以前提出離婚我真的沒辦法去回你,不管怎么說,我得了這個病,我自己都沒勇氣活下去,你現在又要拋棄我,不管我 ,從道德上來說你不能這么做啊,況且你是我老公,干嘛要這個樣子做呢?
說著張大偉的情緒突然激動了起來,他徑直的要沖到馬路上尋短見,只是走錯了方向被圍欄給擋住了,待情緒緩和后,石小梅哭訴著指責丈夫:你都沒照顧我,又遺棄我,在醫院別人都有丈夫陪伴,就我沒有,我做手術三天還沒下地你就轉身走了,我這個病我都不愿意治了,治好了又有什么意思,我又沒錢,又沒什么,我拿什么去治病,作為老公最基本的道德都沒有。

面對妻子的哭訴,張大偉只是氣憤的說出了這樣的一句話,你繼續編,繼續哭。石小梅自顧自的又接著哭訴:你們家人都推卸責任,說我這個病在婚前就有,用這種卑劣的借口來推脫責任,再者說了,婚前就有的話,那你們就別娶啊,既然娶了那就是兩廂情愿的事情,不僅如此,你們還關著門動手打我。
這話一出,張大偉的情緒再次激動了起來,他呵斥著妻子:我對天發誓,如果我打了你,我就死在這里,說著張大偉就跪在了地上,同時也向妻子怒吼道:我求你了行不行,不要這么違背良心說話,我就聽不慣。

眾人們也向石小梅提出了建議,如果真的是無中生有的事,就不要再說這些話了。石小梅說,丈夫一家就是懷疑我沒做婚前檢查隱瞞了病情,現在就是想甩掉包袱而已。
張大偉并沒有再理會妻子,而是轉身回到了家里,情緒冷靜下來的他說道:當時檢查出這個病的時候,我就說了要好好治療的,如果不治療,我就不會出現在這里,早就走人不管她了。是石小梅這個人不但不知道感恩,反而惡語相向,如果不是我母親讓她去檢查,到現在她都不知道自己得了癌癥。

我也沒有推卸責任,我知道身為丈夫有扶助妻子的義務,我們一家人一開始也沒有說不管他,而是想讓她娘家人一塊分擔點,籌錢給她治病,可她娘家人的態度就是:我女兒已經嫁出去了,干嘛還要我們承擔,生是你們的人,死是你們的鬼,就算死也要死在你們家里。

張大偉表示,這樣子的口氣就不對了,但凡是他們能夠好好協商,語氣放好點,事情就不會發生到今天這一地步。

事實上石小梅在被確診后,張大偉也曾和妻子商量,醫藥費由兩家人共同承擔,可他發現妻子把他們的婚姻當作了救命稻草,將治病也當成了張家人理所應當所付的的責任,石小梅一家人的理直氣壯,讓張大偉怒不可遏,憤怒之下才選擇了離婚,同時張大偉又透露出了另一個離婚的原因。
他說,其實這段婚姻自己是后悔的,畢竟她是二婚,還帶著一個孩子,現如今還有病,我心里也是不愿意接受這門婚姻,只是迫于父母和親戚的各方面壓力,都沒經過考慮就和她結婚了,最重要的是,我問了醫生她懷孕的幾率有多少,醫生建議不能懷孕,即便是懷了孕,小孩也不一定是健康的,她有了一個自己的小孩,可我沒有啊。

其實張大偉的內心也很煎熬,離婚吧,要背負上罵名,不離婚吧,父母抱孫子的愿望也會落空,未來也要為妻子的病情所連累,再三權衡下,最終張大偉還是選擇了離婚,那么既然僅有的一點感情都破裂了,石小梅又是作何想法呢?
此時躺在病床上的石小梅回想起了以前的過往,她表示沒得病以前我和丈夫的感情特別好,丈夫也曾當著我們家人的面再三承諾,會把我的女兒當作親生女兒對待,我連女兒的戶口都轉到了他們家。現在又說感情破裂,就是看我生病了,如果我只是生了一個小病,他們也不會這樣對我。
石小梅的話也得到了病友和醫護人員的證實,她們紛紛表示,石小梅才住院的時候,丈夫對她都是無微不至的關心,反倒是她婆婆一聽是癌癥,就說不要治了,當時張大偉還勸說了母親要好好治病的,只是石小梅化療了一個療程后,張大偉就不再過來了。

我不是生孩子的工具,那我娶你一個二婚的干嘛
越想越不對勁的石小梅覺得丈夫有如今的變化,都是被公婆逼迫的,當下她也收拾好了東西,帶著父親準備回家找公婆質問清楚。
可讓她沒想到的是,一回到家,婆婆就拿著麻袋在裝她的衣服,石小梅質問婆婆,這是干什么,我還是不是你們家里的人了,這是趕我走嗎,連住都不讓住了?
婆婆倒是沒含糊,她直言表示:我兒子的衣服都被你丟了,你的衣服我也要給收起來,憑什么只能你的衣服放在衣柜里,還有你不是我們家里的人了。

就這樣雙方的矛盾再次一觸即發,石小梅拿著道德標準來譴責婆家,可她越是拿道德來說事,實際上讓婆家人越是反感。
隨后石小梅又說出了自己的猜疑,她表示:是不是我沒有給你們家生一個孩子,所以你們才這么對我,如果我給你們家生了孩子,你們還會這樣對我嗎?
既然話已經說到了這里,婆婆也毫不避諱的說道:是的,你要給家里生個孩子,我們不會這樣對你。
可石小梅反駁的說道:我嫁到你們家又不是生孩子的工具,當時張大偉說的是感情很重要,生不生小孩都沒關系,還會把我女兒當親生女兒對待的。

對此婆婆表示:結了婚當然是要生小孩啊,誰家結婚不想生小孩,不然還結婚干嘛。
當下婆婆太強勢,只能轉身質問丈夫張大偉,你結婚就是為了生小孩嗎?
張大偉也毫不避諱的表示:對啊,要不然我找她一個二婚的干嘛。

隨后張家父母也說出了自己的苦衷:我們之所以這么消極的對待兒媳就是因為他們沒有共同的孩子,給兒媳治病需要花費高額的費用,今后還要面臨不能生育的局面,所以不想讓兒子未來承擔如此大的壓力。
事已至此這個家很顯然已經也沒有了石小梅的位置,對此她也感到很寒心,可這段婚姻當初是張大偉自己選擇的,到了如今這個局面,他也直言表示自己現在只想好聚好散,真的很累。
回到醫院的石小梅也很不甘心,她不想離婚,因為有丈夫,她還有指望,沒有丈夫那就什么都沒有了,她直言表示不會離婚,丈夫必須要承擔她所有的治療費用,就算死也要死到他們家。

可既然已經有了矛盾,不解決總這么耗著也不是回事,在眾人的勸說下,雙方來到了司法所解決矛盾,張大偉的父親表示,矛盾的起因是這樣的:在檢查出這個病的時候,我們都是積極治療的,我兒子僅有的3萬塊錢也拿出來治病了。
當時我就找到了親家說,這個病要我們承擔,我們也是承擔不起的,希望3萬元治療完后,兩家人就籌錢治病,可親家是這也不愿意出,那也不愿意出,我說雖然石小梅嫁了過來是我們兒媳,但也是你女兒啊。
就這親家還是不愿意,還經常帶人來我們家鬧,這鬧起什么作用呢?解決不了辦法,還只會激化矛盾。親家和兒媳根本就不考慮我們的難處,反而總是拿婚姻關系和道德標準來要求我們家,如今兒子兒媳感情破裂,只想他們能夠協議離婚。
這時的張大偉也開口了,他表示自己深知作為丈夫應負的責任,可以問清大概治療費用有多少,我愿意出一半作為補償,大家好聚好散。
聽到這句話,坐在另一邊的石小梅卻說,這個所有的費用必須要你承擔,如果馬上要離婚的話,所有的后續治療費用也需要一次性給到我。

隨后張大偉也并沒有在理會妻子,而是到了醫院找到了醫生,了解了現在的病情以及后續的治療費用,經過他一筆一筆的核算,最終算出來了14萬多的費用,報銷之后實際有8萬的費用,他提出承擔一半,給妻子4萬塊錢。
石小梅看后,覺得后續的治療不確定因素太多,她說這個花費至少也要一二十萬,如果離婚的話最少要給我10萬塊錢,兩人在這種討價還價中,張大偉說出了自己的底線5萬塊,最多了,否則談不攏就沒得談了。

此時病友們也都紛紛勸說張大偉不要離婚,可以把她的女兒當做親生女兒來養,就算沒有孩子,只要兩人的感情好,過的也會很幸福,再說了病治好后,也不是不可以要孩子的。
可不管誰人勸說,張大偉都去意已決,或許他不想冒這個風險,又或許他真的對這段婚姻沒有感情,最終雙方經過一晚上的溝通和協商,每人都退了一步,以7萬元結束了這段匆忙的感情。
當我用你對我的方式去對你時,你卻開始對我講道理
親情應該是溫暖的,作為父母不能在女兒健康時,她就是一件小棉襖,當女兒生病時,她就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這無疑會讓人覺得很雙標。
當有困難時,大家齊心協力,困難才會被克服,三番五次的去女兒婆家鬧,這不是在幫女兒,而是在害女兒。
倘若一開始娘家也抱著積極的態度去給女兒治病,我相信最終也不會以仇恨的方式讓兩人的感情走到終點,往后余生彼此都是對方最恨的人。最初的20萬,再到10萬,最后7萬結束,這段討價還價的感情看起來也讓人唏噓不已。

看的出來,一開始張大偉也很是積極的在給妻子治療和關愛,承擔起了做丈夫的責任,可當看到妻子和娘家人的態度時,一下子就讓他的心死掉了,本來才結婚2個月,再加上這段感情本來就不是他想要的,現在又攤上了這種事,所以他的內心就失衡了。
當他以妻子娘家人對待他的態度去對待妻子時,反而妻子又講起了道德,可心死了,這種道德只會讓他覺得是在綁架,心不甘情不愿,怎么會去用心的幫助妻子治病呢?
最后,婚姻是需要認真對待的,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經不起一點風吹雨打,湊合的婚姻,始終也不會幸福。
對此大家是怎么看待張大偉對妻子提出離婚的想法呢?如果是你們又會怎么做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給出不一樣的聲音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