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想去女兒家居住,給出了三個承諾后,女婿:你搬來,我就離婚

孫先生今年71歲,自從老伴去世后他就一直跟著兒子生活。原先兒子對孫先生還算不錯,后來因為孫先生年齡大了,不能對家里做出什么貢獻了,兒子與兒媳就開始冷落起了年邁的孫先生。

見到兒子這樣對待自己,孫先生就提出搬到女兒女婿家居住的要求,并給出了三個承諾,他認為體貼孝順的女兒能夠照顧好自己。
女婿知道這件事情以后馬上就表示了反對,并聲稱孫先生搬過來的話,他就和妻子離婚,然后帶著兩個孩子離開這個家。

面對女婿拒絕接納自己的行為,孫先生感到非常生氣。多次協商女婿依舊不同意將自己接來居住后,孫先生直接把女兒女婿告上了法庭,孫先生要求他們支付36萬元!
孫先生給出了三個承諾后,女婿為何還是不同意接納他?
孫先生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雖然孫先生從小就偏袒兒子,但女兒長大后卻對父母格外的孝順,每次孫先生遇到了事情女兒往往都是第一個趕到的兒女,哪怕她已經出嫁了。
縱然女兒有多孝順,對父母的事情有多認真,但孫先生和老伴卻一直將女兒當作外人看待,對于女婿更是如此。
在對待女兒的事情時,孫先生一般都會表現出非常嚴厲的態度,對于兒子的事情則是異常寬容。

老伴沒有去世之前,遠在老家居住的孫先生每年都會把自己的收入補貼給兒子,如果兒子遇到了困難,孫先生甚至會四處向人借錢去幫助兒子。
原本孫先生和女兒的關系還算不錯,后來在兒媳的鼓動下,孫先生也逐漸和女兒減少了來往,以前女兒隔三岔五地去探望孫先生,可是隨著孫先生搬到兒子家居住以后,女兒也只有在逢年過節的時候才會來探望孫先生了。
在兒子家居住的那段時間里,孫先生每天都要做一些繁瑣的事情,比如帶孫子去上學,或者買菜做家務!
因為孫先生幫助兒子在生活上減少了許多壓力,所以兒子和兒媳也一直對孫先生很好,可是隨著孫先生年紀越來越大,已經不能再幫扶兒子以后,兒子和兒媳也開始冷落起了孫先生。

看到父親在弟弟家受到冷落后,孫先生的女兒曾多次上門批評過弟弟,但每次孫先生都幫著兒子說話,甚至有時候還會批評女兒。其實并非女兒有意上門和弟弟吵架,而是孫先生經常在女兒面前訴說自己的遭遇。每次他在兒子家遇到了一些讓自己不高興的事情,他都會告訴女兒。而女兒評價弟弟和弟媳的話,也會被孫先生告訴兒子。
孫先生的這種行為導致女兒和兒子的關系越來越差,每次見面都會發生爭吵,見到女兒和兒子關系不好,孫先生不但沒有出面調和,反而當作沒看見一樣。
后續隨著時間的推移,后者姐弟二人的矛盾嚴重到幾乎不說話的地步,每次孫先生遇到什么事情,女兒和兒子就會發生爭吵。

孫先生的女婿作為局外人一直將這些事情看在眼里,他發現孫先生刻意地挑起糾紛后,就明白了他這些行為的目的。他認為孫先生是在借著兒女不和,來達到互相監督的目的。
所以當岳父孫先生提出來自家居住時,女婿直接表示了拒絕,哪怕孫先生主動提出先給女婿五萬元當作補償,然后每個月再支付給女婿1000元當作贍養費,生病住院的費用由兒子承擔。
孫先生給出的三個承諾是經過兒子同意的,這些費用也由兒子承擔,通過以上條件可以看出,兒子并不喜歡和孫先生住在一起。

我不會讓你來我家長期居住的,如果你要搬過來的話,我就和你女兒離婚!說完這番話以后,女婿就不再回應岳父搬來自己家居住的事情了。
對于父親孫先生想要來自家居住的想法,女兒也有些不太同意,因為她知道父親搬過來以后,會引發很多矛盾和糾紛。
女兒女婿拒絕接納孫先生以后,竟遭到起訴索要36萬!
孫先生一開始以為女兒和女婿聽到這三個承諾后,會毫不猶豫地接納自己,沒想到他們竟然拒絕接納孫先生。
2021年12月份的時候,孫先生多次上門和女婿談了這件事情,但由于女婿拒絕協商,孫先生搬家的事情也被推遲了。

你們不贍養我,我可以起訴你們的,隨著孫先生說出來這句話,他和女兒女婿的關系也變得急轉而下。孫先生覺得自己在兒子家住了這么多年,也應該在女兒家居住一段時間。
為了讓姐姐同意這件事,孫先生的兒子曾多次提高了條件,但姐姐就是不愿意將孫先生接過來居住。
或許是因為女兒不愿意贍養自己,也可能是不滿女婿的態度,孫先生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后,直接將女兒和女婿告上了法庭,他要求女兒女婿一次性支付36萬當作贍養費。2022年6月17日,孫先生和女兒女婿走進了法院對這起糾紛進行解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生活困難不能自理時,成年的兒女應該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兒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話,父母可以要求女兒支付贍養費。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話,一次性支付完贍養費也是可以的。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責任和義務,贍養人指的是老年人的子女自己,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本文中女兒對孫先生不可推移的贍養責任,但女婿卻沒有,最后在調解人員的努力下,孫先生的兒子來到了現場協商贍養孫先生的事情。

女兒并沒有同意將孫大叔接來自家居住,而是給他在附近租了一套房子,房屋水電由女兒和女婿承擔,至于日常的開銷則由孫先生的兒子承擔。
一家人在討論完相關細節后,并沒有在現場多做停留,女兒和兒子離開得非常突然匆忙,以至于孫先生一時之間跟著誰走。

